第13章 没铃声的数学课
爱情不是人生的全部,却是我人生的味道。
越是深沉的痛苦,代表我曾经爱得越饱满。
每尝过一次爱情,我都能获得无与伦比的勇气,在跌倒的时候吹拂伤口,然后重新站起。
“叶宇欧,你谈恋爱了啊?”雅倩的声音充满了焦虑。
我在纸上画了两笔,一个大大的叉叉,然后很潇洒地扔掉手中的笔,说:“没有啊,我谈恋爱,还早着呢。你是不是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了?我听你的语气好像有点怪怪的。”
雅倩的鼻子酸酸的:“我之前有和你说过的,就是思思的小叔。”
我想起来,雅倩确是与他说过那个人,是陈思思的小叔,在高二,和潘文棋同班的。只不过她上次谈起他时完全不是此刻的心情,那时的她充满了一个即将恋爱的女生该有的娇羞。雅倩与七班的那个人和平分手后有一段时间单身了,近来可能春心萌动了。
“他怎么了,你不是挺喜欢他的吗?”
“可是我和他根本就什么关系都没有,只是我在单相思而已。上周五我和他约好了晚上去镇上吃东西,然后我在教室里等了一个小时,快熄灯了才回寝室。你知道第二天他是怎么解释的吗?他竟然说他一直在教室里看书!”她说到自己都捂嘴笑了。
我挑眉:“我知道他喜欢看书,你说过的,不过是什么书那么好看,让他忘了和女孩子的约会?”
雅倩拍拍我的肩膀,竟然很振奋:“就是我送他的那本书,东野圭吾的《幻夜》。”
那本书我看过,甚是精彩,只是里面有不少非礼勿视的词汇,我想着,思思那个单纯的小叔看好像有些不太合适。
雅倩说:“你是不是觉得他不适合看那本书?”看着我点头,她继续说,“据我所知,他很喜欢看《幻夜》。你不要看他表面上一副斯斯文文的样子,其实他的内涵比我还深,只是没有表现出来。”
人不可貌相。
我说:“那你觉得他知不知道你对他的感情?”
她的脸色有些腼腆:“好像不知道,我也觉得他很长一段时间都不可能知道,他就是个棒槌。”
“要不你去找思思,让她去和她小叔暗示一下?”
“我想过这个的,可是还是否决了,我觉得这样会有些尴尬。”
我打趣地看着她:“那你就直接向他表白嘛,他喜欢你就在一起,不喜欢就算了,两个人就只做朋友嘛。”
雅倩托腮:“只怕我说了会连朋友都做不成。”
不经意间听到某一首歌,某一段旋律,就会瞬间回忆起某段时光里的自己。
段篮球对抗赛,裁判员鸣笛,战幕拉开了。发球、运球、传球、断球、拼抢……双方运动员个个生龙活虎,展开了激烈的争夺,气氛立刻紧张起来。观众的眼睛都瞪得老大,紧紧盯住篮球转来转去,嘴里还不时高声喊着:“加油!加油!”
球被扔向空中时,早已准备好了的三班队员纵身一跃,伸出手掌,奋力一击,球不偏不倚正好落到在旺达的手里。他四周巡视了一番,便快速运球,跑过中场线,逸超的站位方向正好有一个空裆,左星瞅准时机传到家超的手中,逸超接球,马上启动,到了篮下。四班球员见事不妙,飞快赶来扑防。逸超的球已出手,可对方球员刹不住车,还是与他撞了个满怀,众人皆愣住,目不转盯地盯着球,只见篮球在篮筐上弹了几下,慢慢掉了进去!
旺达被女生称作“抠脚大汉”,因为其人不拘小节,略有不羁。他强壮得很,虽不是最高的,却是最能打的,班里无人能与之匹敌。旺达是个安分的男生,酷爱打篮球,锻炼,除此之外还喜欢背英语新概念,因此成为英语老师心目中“优秀的男孩子”。当然,要成为英语老师心中优秀的男女生不是什么难事,只要在她面前假装多背几个英语单词就行了。
篮球赛后,家超大火,许多其他班的女生(不排除有男生)纷纷在表白墙上示爱他。家超对此自然很满意,表面上却只是摆出一副不在乎功名利禄的高洁模样挥了挥手。
淑希从踏进教室的第一天开始,似乎就成了整个班的公敌。她是个怎样的女孩呢?仔细想想似乎也没什么,就是太爱攀关系、过于强势。只是这次篮球赛后就真有一些东西要被人好好咀嚼咀嚼了。
淑希从未给自己班级在球场上挥洒汗水拼搏的同学们加油打气过,而去卖力为四班加油鼓劲。原本也没什么,淑希的大部分好朋友都在四班学习,但四班几个嘴欠的女生在一旁辱骂三班和班主任,淑希竟帮衬着说自己班的人打球垃圾!
这么荒唐的言行自然就引起了公愤。众人提起她时口中说的便是“四班的叶淑希”“叶淑希,我们班有这个人吗”。约翰的愤怒更是满脸都是,甚至要将她的桌子移出教室,他一向是个较情绪化的人。就连平时与她一向要好的璐瑶此刻都无话可说,刚想为她说点好话时,看到众人的愤懑脸色便将口边的话咽了回去。对于这件事,不管每个人做出了什么反应,毫无疑问的就是淑希大错特错。
晚自习时,淑希被班主任叫去聊了一节课,没人确切知道是因为何时,但也都心里有数。
她回来时,同学们还在热烈地讨论她,她的一张脸冷若冰霜,径直走向座位拿起昨天发下来的数学试卷,一个箭步站上讲台开始讲题。平时本就没几个人听了,如今人们更是视她为无物。
“你瞧这个叶老师神气的。”约翰小声嘀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