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夜书吧>书库>穿越>我靠美食征服娱乐圈> 我靠美食征服娱乐圈 第9节

我靠美食征服娱乐圈 第9节

  馅儿饼的饼皮软中带硬,是金金黄的颜色,轻薄之中还带了些酥脆,沾上了内馅的油光,也好吃!
  冯莹莹看着对面的老爷爷似乎更重口,还蘸着蒜酱吃,她吃得一口接一口,村里人都说集市上王老头的馅儿饼最好吃,老王头死后就再也吃不着了。可她觉得,现在嘴里吃的馅儿饼,可比老王头的还要好吃呢!
  冯莹莹的吃相甚至有些凶狠,她大口咬着,然后吸溜溜地喝着粥。一个吃完,她又拿起了另一个素馅的。
  啊呜一口,她又品尝到了不一样的美味!
  金黄的蛋皮,细碎的木耳与香菇粒化作一团,蛋皮是香软的,木耳是柔韧的,香菇是独特的,每一样都是大自然独特的造物,可吃在嘴里却是完美的和谐,无需多加调味料,食材本身的鲜美清新就是这素三鲜的真谛!
  素三鲜的馅儿饼清清淡淡的,没有一丝的肉味,可却是无比清爽,让人欲罢不能!
  “杨田哥,这馅儿饼也太好吃了!”冯莹莹带着浓重的口音赞叹一声,城里这是好地方,连馅饼都这么好吃。
  食物是拉近人与人之间距离的最好方式,杨田听了她这话,也是轻哼一声,“好吃吧?记住了这家店,以后不管遇上了什么,来这吃一口饭,什么都不算事儿。”
  “杨田哥,我记住了。”冯莹莹看着墙上的小黑板,身前的木桌椅,认真地说着。
  第12章 大煮干丝
  晚上营业做古法菜馆的事情,目前除了洛樱自己,只有夏晓峰一家三口知道。
  洛樱在网上查了一些相关的内容,好像有不少的私房菜,那都是每天供应一两桌,还得提前多少天预订的,着实是摆足了架势。
  而洛家楼具体要如何经营,洛樱还需要细细思量。
  说起来,还是她贪心,既不想失去现在早餐的客人们,也希望招徕一些能多舍得花钱的客人。
  她希望能够琢磨出属于自己的经营模式来,身在红尘之间,若是只做那古方食宴,一溜的古法菜未免过于曲高和寡。
  便是前世在皇宫里的时候,皇帝皇后大鱼大肉吃得,清粥小菜,鸭蛋腌菜也吃得。
  民以食为天,宴席菜好看有面子,可吃着的到底得量大熨帖为妙。
  反正这私房菜也不着急开,这段时间就一边思考,一边寻觅属于自己的经营方法,试营业嘛,什么都试试再说。
  昨天跟夏晓峰一家商量完,问了今天想吃啥,他们说古法菜虽好,但胃里还想吃点接地气的东西,高大上的咱们半个月一个月吃一回就行。
  洛樱就琢磨着今天做点什么,上午的时候,陈琳给她发了消息,说是今晚带个朋友过来,是老夏的老友老钱,年纪不到四十,这酒桌上应酬来往居然中风了。如今这是在医院里住了快一个月,总算是出院了,已经迫不及待地享受自由生活了,今晚的饭菜麻烦不要油腻的,老朋友得忌口。
  洛樱自然是应了下来,这做菜本来就不是一成不变的,厨师也跟着客人的口味,身体状况进行调整尽善尽美,药食同源。
  在御膳房,洛樱那个时候还得看皇帝皇后的脉案呢,御医嘱咐什么不能吃,什么忌口,什么可以少吃,御膳房这边也是时刻跟着变化的。
  中风这病古已有之,吃食上更是需要上心,洛樱记得大梁有一位最好佳肴的王爷,乃是小皇帝的皇叔,成老王爷,最喜欢吃各种的炸肉烤肉荤腥,也是岁数不大便中风了,御医嘱咐着这不能吃,那不能吃的,这老王爷表面上答应得好好的,在王府里也吃不到,便偷溜着出门去那市井之中的酒楼里去吃。
  结果这身体的病症是一点都不好,老王爷声称自己在王府天天吃的跟和尚一样,连王妃也在天天吃素。御医没办法,后来还是小皇帝带着皇后出宫游玩,把在酒楼里大吃大喝的老王爷抓了个正着。为了劝说这位皇叔身体健康,洛樱这位第一御厨还没借到王府呆了两个月,教导王府厨子素食手艺,结果呢,两个月之后,老王爷说死不放人,小皇帝亲自前来才把洛樱带回去。
  一想到当年的这段往事,洛樱也是忍不住笑起来,当年那老王爷也是个妙人,后来每当进宫的日子,老王爷总是偷摸跑来御膳房找她要吃的,还吐槽她那王府的徒弟手艺不如,只能勉强吃吃罢了。
  中风的患者虽然体质各有不同,但很多都是阴虚阳亢的体质,滋补热燥的食物是断断不能吃的。而在现代医学来看,中风是和脑血管有关的疾病,不能吃高脂肪的,高油高盐高糖的食物。
  洛樱想了想,论清淡,当以淮扬菜系为佳品,低油低盐低脂,心里虽然有着菜谱,但也得有食材才行,影视城位于北方,不少淮扬菜系的食材可不好弄,今天晚上到底吃什么,还得看她去市场里买到了什么。
  卖完了早餐,洛樱便锁上了门去采购食材。生活区这边有着农贸市场,里面的菜蔬新鲜平价,而且不少本地的农户也会过来,土猪肉啊,山货野菜之类,甚至如今冬天还有不少卖冻苹果冻梨的。
  因为天寒,不少商贩都会晚点上货,洛樱来的时间刚好,正好有新食材过来,这也是她摸出来的规律。
  华国地大物博,如今这到了一月份,北方人民在大雪纷飞之中各个裹着大棉袄,极南端的子民们还露着胳臂。洛樱前几天开门的时候,还见着有人赤裸着上半身,说是要去冬泳。
  洛樱只能感叹,现世人民当真是爱好无所不有。
  在市场里挑挑拣拣着,还留下了地址让人送货过去,洛樱慢慢往回走,现世里,天南海北不同地域的食材汇聚于此,自然是好的。但一些蔬菜的滋味总是要差上一些。她那日生啃了一个番茄,味道不酸不甜,反倒都是水,没有什么味道,生味儿倒是怪重的,让她不由有些可惜。后来还是她闲逛到另一处叫做“生鲜超市”的地方,里面的番茄要更贵一些,叫甚么“精品番茄”,买回去倒是沙沙的,味道十足。
  …
  沈湛上午的戏结束,下午也没有了自己的戏份,昨夜又做了梦,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去过了那宅子的缘故,曾经在《荣华之路》游戏的记忆倒是愈发地清晰起来,而在梦中更是恍如真实,真实的宅子,真实的街道,真真切切的人。
  他托人打听《荣华之路》这个游戏公司的官方,也不知道能不能联系到人。
  沈湛走在影视城的大街上,换做往日里,他不敢这么光明正大地一个人,说不准就遇上了狗仔或是路人粉丝,如今寒冬了,影视城里也没有多少游客,愈来愈临近过年,他甚至看到了有街边的铺子已经开始挂上了灯笼,还有卖福字对联的了。
  拍完电影《征西》之后,送审上映之前,他还有一段的休息时间,除了已经安排好的工作,沈湛暂时也不打算接什么新戏了,这事情每日就绕在他的心口,怎么也散不掉,就像是一口气郁结于心,不上不下的,委实难受得很。
  寒风凛凛,沈湛用手搂了搂帽子,他抬起头来,眼神刚好滑到一个侧身的人影。
  沈湛的脚步一顿,那个侧脸,那是……
  眼中的侧脸渐渐与脑中的合为一体,沈湛怔在了原地,等他如梦初醒反应过来,急忙追着方向而去,眼前只有白茫茫的街道,环卫工人穿着大衣扫拾着积雪,形形色色穿着不一的路人。
  刚才那……是他的梦?他的幻想?还是真实?
  沈湛记下了这处街道,等他有空就再来转一转。
  因为有了这一遭,他也没有心思闲逛了,本来是想出来走走散心,可这非但没有散心成功,心里更乱了,沈湛心中只有苦笑。
  这一个插曲洛樱浑然不知,此刻,她正检验着手里食材,准备着晚上的菜品。
  等到了五点多,洛家楼的大门唰啦被拉开,洛樱待在灶间便听到小夏同学的一声招呼,“老板姐姐,我们来啦,今晚吃什么好吃的?”
  今日不摆宴,洛樱看着锅,人都来了,那便上菜。
  钱文奎走了一路,浑身发热,这今天刚出院就杀到老友这里,紧接着老友夫妻就说晚上带他去个好地方,连干闺女都是点头如小鸡啄米。
  嘿,他老钱当是什么好地方呢!看着眼前这装修平平无奇,连半点特色都没有的小店,他是愈发的好奇了,这店子究竟有什么魔力,让老夏一家三口都如此推崇?
  看着老友一家三口看起来对这里好像很熟悉的样子,进门就脱衣服,甚至跟老板打招呼,钱文奎把外套放在另一边的椅子上,他们四个人正好做这一桌。
  这座位离着灶间不远,已经是能闻到了饭菜的香气。可除了自己等人,这店里一个人没有,老友一家三口又是神神秘秘的模样,钱文奎的心里愈发得古怪了,不过怎么着老友也不会害自己,那就等着吧!
  等四人洗完手,洛樱已经端上了第一道菜——大煮干丝大煮干丝是淮扬菜系的经典名菜,也是从古流传至今的一道佳品。
  这是一道对于火候刀工要求极高的菜品,切干丝有独特的用刀方法,先片薄干丝,每张薄得不足一毫米,再切成细丝。
  因为主材料是豆干,豆子难免有豆腥味,这道菜主要的关键就是去除这豆腥味儿,常人往往会用寻常焯水的法子,洛樱却是另有一套。
  热锅烧水,一手持着装着切好干丝的盘子,另一手舀着热水浇在上边,循环数次,以流水来去除豆腥味。
  大煮干丝的方子论起来淮扬人家每家都是一个方子,除了基本的火腿与豆干之外,有人乐用虾子虾仁,有人惯用菌子鲍菇,有人加了银鱼笋干,亦或是鲍鱼海参,更有甚者时令不同,用的食材也不同。
  洛樱还记得当初交给她这一方子的江南大师傅,他是个最最讲究时令吃法的人,只是碍于宫中身居北地,没少在御膳房中扼腕叹息。
  这大煮干丝,春日里用上蛏子,以海物提味儿,夏日里加入脆鳝丝,甘香爽脆,秋日里用上新蟹,汤汁金黄,蟹香怡人,冬日里用难得的蔬菜,软嫩翠绿,平添一份清爽。【注】洛樱倒是不喜欢加过多的佐料,以至于这道大煮干丝的食材只有寥寥几种。
  端上桌来,洁白的大汤盘里是清浅的高汤,看不到半点的油花,干丝与火腿丝汇聚成一座小山的模样,而在最上方,葱丝翠绿翠绿的,煞是喜人。
  “老钱,尝尝。”夏晓峰招呼着老友吃起来,今天的这道大煮干丝,无论是这火腿丝,豆干丝,看着更是细如发丝。他想着老板之前做过的金丝面,文思豆腐,加上今日这一道,可都是展现刀工的好菜。
  老钱和老夏俩跟亲兄弟也没差,也不矫情,连勺子带筷子直接夹了一口。
  细细的干丝与火腿丝,姜丝,葱丝混杂着。带了一口汤汁入口,小葱没有一点点呛人的味道,上方火腿的鲜香,浸透了高汤的豆香,干丝里充斥着火腿与鸡汤的香浓,清清爽爽的,鲜味在唇齿之间徘徊,太好吃了!连带着热乎乎的高汤一起吃下去,胃里更是舒舒服服的。
  钱文奎心中惊喜,这个老夏和陈琳,发现了好吃的地方还神神秘秘的。
  又是两盘菜被洛樱端上来,一荤一素,还有炒饭!
  鸭肉色泽红亮,细嫩的小葱匍匐在鸭肉上,红亮与翠绿交织,当真是好看极了。盘子里自然而然的鸭汁沁出,更是不由地让人咽下口水。
  中风之人不便吃红肉,以白肉为宜,因此今晚的菜品洛樱也没有使用猪肉牛肉羊肉,而是用了鸭肉!
  这是葱烧鸭子,做法与鲁菜葱烧海参有些类似,但细而不同。钱文奎在医院里许久没有吃到好吃的了,医院的病号餐,想想就知道是什么味道。他已经迫不及待地夹了一块鸭肉。
  鸭肉油亮透光,红棕色的酱汁浸了一层,香气扑鼻。一口咬下去,鸭皮糯糯的,好软,鸭肉更是无比细嫩,酱汁是咸鲜的,带着浓郁的葱香,甚至咀嚼之间,还有着淡淡的酒香,一块葱烧鸭肉吃进嘴里,简直是回味无穷!
  嘴里吃着这浓郁的滋味,只觉得无比下饭,钱文奎的目光移动到一旁的炒饭上。
  虾仁,火腿,鸡蛋,还有粒粒分明的米饭,这是扬州炒饭!
  钱文奎用旁边的大饭勺舀起一大勺到小饭碗里,鸡蛋是蓬松的,金黄的,包裹着粒粒分明的白米饭,米粒是粒粒分明,松松散散的,甚至在等下散发着无比的光泽,看着就好香!虾仁,火腿,青豆围坐一团。
  粒粒金包银,粒粒银抱金!原来真的有这样的扬州炒饭!
  他已经迫不及待地送进嘴里,炒饭蓬松而干爽,咀嚼之间,蛋香,菜香,清香,咸香,炒饭只用盐来调味,清清淡淡的,一点冗余也无,香糯可口,满口鲜香!
  一口炒饭下去,吃的一点都不觉得干噎得慌,只觉得没吃够,还想吃!
  钱文奎还想去夹鸭肉,不过看到另一道自己还没吃过的菜。
  他的脸上带了一丝困惑,这是什么菜?
  第13章 粉蒸菜!
  钱文奎看着眼前的菜,这是土豆和豇豆角。
  寻常人若是看到这两样食材,如老钱自己心中想到的就是豇豆角炒土豆这个菜,可现在出现在他眼前的不是这道菜,而是钱文奎从没见过的菜品。
  豇豆角在雪白的盘子里堆成宝塔一般的小山,上面细细簌簌地铺着一层如雪花般的粉末,还有些许的红椒,看着颜色便十分可人。
  另一边的土豆块也是如此,土豆块切得不大不小,看着块头扎实,十分可口,上面也铺着一层不知什么面做成的粉,土豆的表面还有一层葱花点缀着。
  “这还有酱?”钱文奎嘴里咕哝了一句,看起来这土豆和豇豆角都是蘸着这酱料吃的。
  酱装在在三个不浅的小碟子里,一个有辣椒圈,另两个没有,应该是辣的和不辣的。
  “这是粉蒸的土豆和豇豆角?”夏晓峰语气中也带了些疑问。
  菜上沾着粉,他是真没吃过多少,唯一能想起来的就是川菜名品粉蒸牛肉了。从小到大家里做菜蒸就是蒸,没有加粉末这种东西的。
  “是粉蒸土豆,粉蒸豇豆角,空口吃或者蘸着酱料吃。”洛樱说着。
  粉蒸的菜品在北方并不多见,以前在宫里做这道菜的时候还有些费事,毕竟要将米炒制后磨碎成细粉,而如今在现代有着多种料理机,破壁机搅拌机一类,一会儿就弄好了。
  粉蒸菜所用的米粉是洛樱自己炒制的,丝苗米先晒再加以香料小火焙炒,晾凉之后再打成细粉,算是做这道菜最费功夫的工序了。
  钱文奎率先夹了一筷子的豇豆角,他实在是不喜欢吃土豆,小的时候,冬天除了土豆就是土豆,蒸着吃炖着吃烤着吃炒着吃,实在是吃得恶心腻歪着了。
  他没有拨掉豇豆角表面上的红椒,既然老板说可以空口吃,那他就先吃着尝尝。豇豆角这食材一般多是炒着吃,北方腌咸菜的时候也会用晒干的豇豆角,在钱文奎的老家农村,豇豆是叫做“长豆”,读音是高低长短的长,空炒很好吃,加点肉丝就更妙了。
  夹着入口,钱文奎的眼中有些不可思议,豇豆角是带些生脆的,可现在嘴里吃着粉蒸的豇豆角却是软糯的,清清爽爽,带着咸味,还有一点不知从何而来的葱香,格外的香!
  一根吃完,钱文奎又夹起了一根,他现在要尝尝蘸着调料是什么味儿的。
  这刚出院,老钱还是要克制自己,没有去动那有辣椒圈的蘸料,另外两个蘸料的碟子一个酱汁颜色偏深,一个偏淡。
  钱文奎夹着豇豆角随便沾了一个入口,这是酸甜的蘸料,醋香浓郁,可和微微咸的豇豆角搭配在一起没有半点违和,反而是一种奇妙的口感。
  再夹一块蘸另一个蘸料,是咸香的,里面似乎是加了豆豉,吃起来鲜香清爽极了。
  钱文奎吃着豇豆角的功夫,小夏同学已经吃起了土豆。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