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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选择灭世 第22节

  “我以逻各斯的名义给予你祝福,愿你能看清迷障,不被迷惑。”
  似乎有什么亮晶晶的东西飞进了爱丽丝的眼睛里,她那原本昏沉的头脑顿时变得清明,她张开眼睛,眼前的景象变得更加清晰,她居然能够看到身旁的空气因为神明的存在而改变了形态,隐约显出一个近似人形的轮廓。
  瑟西里安的手轻轻抚摩她的脸:
  “此前我曾赐予你超越一般人的力量;今日我又为你祝福,帮助你看清迷障;我将一切祝福给你,你不要辜负我的期待,将性命轻易抛掷。”
  爱丽丝轻轻点头,感到祂握住了她的手,手指放在她的立约指环上。指环突然变热,几乎让人无法忍受,有那么一瞬间,爱丽丝几乎以为它就要这么烧起来,但它最后还是变冷了,平静地待在她的手指头上,好像没有什么变化。
  瑟西里安没有解释他是在做什么,不过爱丽丝看得出来,他对这枚指环的存在非常不满。
  如果爱丽丝自己有选择余地的话,也不会想要带上这样一枚指环。不过在雷切尔伯爵面前,她还是太过微不足道了,以至于完全没有拒绝的可能。她低下头看着指环,不知是在安抚瑟西里安,还是在安慰自己:
  “等您从沉睡中醒来之时,这指环就可以摘掉了。为了这个目的,我会尽我的全力。”
  她说完这一句话,忽然感觉有一只手放在了她的头上,轻轻抚摩她的额发,动作里充满爱怜。她向祂的方向靠过去,感觉触到了祂的胸膛……祂的温度和人类很像。
  爱丽丝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感觉好长时间以来的疲惫和焦躁都已离她而去。她闭上眼睛,问:
  “我遗失了锁子甲,您能给我一点提示吗?”
  “命中注定属于你的东西,是不会丢失的。”每到回答这类问题的时候,瑟西里安说话总像是猜谜,“如果你注定是它的主人,它自会回到你的身边。”
  爱丽丝很想要问瑟西里安,那件锁子甲到底算不算是命中注定属于她的东西。除了她的巨剑以外,那是她这辈子得到过的最好的东西,她的心要被砍成两半。
  大概是觉察到她的失落,瑟西里安安慰了她一句:
  “你以后会拥有比那更好的甲胄,要多少有多少。”
  “但那是埃蒂安大人送给我的。”
  听爱丽丝提起埃蒂安,瑟西里安的语气变得有点微妙:
  “作为一个神明,我或许不该干涉你的交友圈,但我必须提醒你,不要和圣殿祭司走得太近。如今你已经正式成为我的信徒,无论如何,不要再与他见面。”
  “为什么?”
  “他们都早已立誓,将一切献给光明神,光明神可以直接通过他们的眼睛看见外界。如果光明神觉察到你已经成为我的信徒,他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把你杀掉。”
  第35章 少年强盗。
  爱丽丝从瑟西里安的语气里听出一种未曾有过的阴冷气息, 不禁打了个寒战。
  世人都将光明神视做至善的存在,对他顶礼膜拜,却不知他的残酷与恐怖之处,其实并不比暗夜神手下那位可怕的死神少。
  看了爱丽丝的反应, 瑟西里安似乎后悔对她说出这些, 祂将爱丽丝轻轻抱起, 把她放在了床上:
  “我说这些,也不过是想要让你一点, 别想了,睡吧。”
  瑟西里安的怀抱与常人无异,从视觉上看却好像悬浮在半空中, 感觉非常奇妙。这让爱丽丝不再去想不愉快的事,在祂的安抚下很快入睡。或许因为她此前已经睡了好一阵, 这一次她并没有睡太久, 等她醒来的时候天刚刚亮, 她整理好东西, 走出房间。
  客店里的早餐一向供应得早,爱丽丝让店伙替她准备了些可以在路上吃的东西, 自己随便吃了点培根和煮土豆, 就立即出发。旅店里的马僮打着哈欠替她把马从厩里牵出来,向她打包票说, 这家伙这几天都被喂得饱饱的,这会儿上路绝对精力十足。
  爱丽丝牵马出了博恩, 在城门口上马, 直向南边飞驰而去。
  她养这匹马已经有几个月,对它的脾气秉性也算有点了解,这家伙绝对不是一匹劣马, 不过脾气古怪一点,稍微累一点就不肯走,经常需要人拿些好吃的哄着。这次或许因为好几天都没能好好活动筋骨,倒是跑得挺像样的。不过爱丽丝心里记挂着她那件珍贵的锁子甲,每当在路上看到其他行人,总要勒马停住脚步,稍微看一看对方的体貌特征。这样的情况发生了几次,马就有些不乐意,不仅放缓了脚步偷懒,时不时还要假装没弄懂指示,拐到路边去啃几口草。
  倘若这一路只是一般的原野也就算了,偏偏博恩城往南走上一段,就是一片幽暗的森林,需要穿过林子才能看见村庄。这片林子虽然不大,起码也要走个大半天。若是傍晚之前出不了林子,找不到可以借宿的地方,就只能在森林里露营了。爱丽丝对这一带不熟,不知森林里是否有什么野兽,若是一个人在这里宿营,实在有点危险。
  这匹别扭马闹脾气闹得厉害,爱丽丝见太阳已经高高地升起来,与其走走停停,还不如稍微歇歇。恰好前面小溪边有一片空地,爱丽丝下了马,让它自己去喝水,自己打开装食物的包袱,准备找点吃的。
  店伙给爱丽丝的包里装满了面包奶酪和肉干,还有和早晨一样的煮土豆。出门在外,有这样的东西吃就没什么可挑剔的。爱丽丝给土豆撒上盐,把奶酪夹在面包里,打开水壶,喝了一大口。
  水壶里是博恩特产的冰葡萄酒,甜甜凉凉,滋味别提多美了。爱丽丝坐在溪边晒着太阳,一边吃东西一边喝酒,感觉全身都暖融融的。
  这时候,爱丽丝听见远处传来了马蹄声。这声音正往这边来,似乎是有人知道这里是个好地方,特意也要在这里吃午餐的。爱丽丝把最后两口面包塞进嘴里,谨慎地站起身,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过去,很快就看见有个俊俏少年骑着马过来。
  那少年看上去好像比她还小两岁,脸上有点脏,模样却挺俊秀,头发编成一溜小辫,骑在一匹没有鞍鞯的白马背上。现在刚刚快要开春,爱丽丝还穿着她在博恩买的裘衣,这少年却只穿着件薄外套,似乎完全不觉得冷。倘若有吟游诗人从这里路过,看到这样一个家伙,一准要赞叹,说他像是个森林王子。不过爱丽丝一眼就看出他是个强盗。
  这年头常有强盗,他们往往在城外的森林之中出没,劫掠过路的行人和游商。城中的守卫不会管这些事,被劫的人只能自认倒霉。只有在他们的存在确实妨碍到了商道时,城主才会出钱雇佣一小队佣兵,或者派城中的护卫队前去剿灭盗贼。不过盗贼们在城中有不少眼线,消息灵通,往往在军队抵达之前,就分散躲在密林中,逃得一干二净。他们在森林里住惯了,了解地形,知道可以在哪里扎营,在哪里能捕捉到野兽或者采集到野菜。躲上两三个月不成问题。等到士兵们开拔回城,他们又可以继续为所欲为。
  爱丽丝在外还从没遇上过强盗,这倒不是因为她往来的区域治安格外好,主要是她出门在外都是做佣兵打扮,身上总带着剑。虽说她身材偏瘦,还是没人敢惹,尤其在她从用细剑换成使用巨剑之后,不管是盗贼佣兵还是一般的客商,都会选择尽量绕着她走。
  不过这次她出来时,看起来就只像个平常的旅行者。来的路上没碰上强盗大概算是她走运,回去的时候免不了要经此一劫。
  对佣兵来说,这样的情况也不算少见。只要他们不立即攻击,佣兵们通常也会跟他们交涉一下,尽量避免一场战斗。毕竟佣兵都是穷光蛋,强盗也没好到哪里去,不太出名的强盗赏格通常只有几块银币,双方打上一场,闹个两败俱伤,着实没什么好处。
  爱丽丝不打算和这个年轻强盗动手,她没带巨剑,在这种地方打起来没什么优势,如果能凭借自己的名号让对方放弃,那就再好不过了。
  她原本想得很好,然而等到那少年走近,爱丽丝才发现,他的外衣里面似乎还藏着什么亮晶晶的东西。那蓝色的特殊光芒,明显是附魔甲胄所独有的……那是她的锁子甲!
  她这才注意细看那少年脸上的特征,果然和店伙所说的没有什么分别。有点雀斑,耳朵上戴着单个耳坠。只是因为他将披散着的褐发编成了辫子,爱丽丝才没立即意识到他就是偷她锁子甲的小贼。
  这下事情只怕没那么容易了结了。
  光凭着自报家门,就指望对方能把身上穿着的锁子甲脱下来,再怎么想觉得不可能。不过这少年强盗看起来并不准备马上动手,爱丽丝还是想着要先谈谈再说。
  这少年到了爱丽丝面前,向她粲然一笑:
  “小姐姐,你是一个人出门?穿着这么好看的裘衣,身上一定带着许多好东西,可不可以分给我一点?”
  要不是这家伙身上还带着双刀,真有点像是城中到处找女孩子搭讪的小混混。
  爱丽丝一挑眉毛:
  “你偷了我的锁子甲,还要向我要东西?”
  少年强盗听她这么说,低头看看自己穿着的锁子甲,伸手扯了扯:
  “咦?这东西原本是小姐姐的吗?小姐姐这么可爱,怎么会带这样的东西?”
  “听说过佣兵公会吗?我是佣兵公会的人,不是寻常过路客。”
  “知道知道,我们这儿的雷切尔老爷,就是佣兵公会的头头嘛!不过就算是雷切尔老爷,也从来没有派兵来剿灭我哟,我们井水不犯河水,佣兵公会管不到我们的。要我说,小姐姐你还是不要反抗,老老实实把行李里面的好东西拿出来,放心,我保证给你留下回家的路费,也不会抢走你的马,甚至还会给你写张条子,告诉路上的其他人不要再抢你,我可是个好孩子,绝对不会让这么可爱的小姐姐没钱回家的。”
  年轻的强盗眨了眨眼睛,故意装可爱。他这神情让爱丽丝想到她在烟花街看到的一些男孩子。如果说这小家伙是靠脸生活的,看起来也没什么违和感,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成了强盗。
  “我行李里的东西对我特别重要,可不能给你。况且我也是个厉害的佣兵,如果就这么老老实实地把东西给你,岂不是要让人笑掉大牙。”
  “小姐姐真会开玩笑,哪里有女佣兵嘛!哦,对,听说前段时间王都好像特别提升了一个女特级佣兵,叫什么巨剑爱丽丝的,难不成是你吗?”
  “就是我。”
  年轻的强盗没想到爱丽丝居然这么干脆地应下来,愣了一下,他仔细地看了她两眼,又嬉笑起来:
  “巨剑爱丽丝,不是一位带着巨剑的小姐姐吗?你可别觉得自己有一头红头发就能骗过我。总而言之,就算是真的巨剑爱丽丝从这里经过,不拿出点过路费也是不行的,小姐姐你就不要挣扎了,乖乖把行李交出来吧。你手上不是有一个挺漂亮的盒子?那里面装着的到底是什么?拿出来给我看看吧。”
  第36章 一场对决。……
  爱丽丝一愣。
  这年轻强盗口中提到的, 必然是那装着珠冠的盒子。可爱丽丝出门之前,早已经把盒子小心翼翼收进了行李里。他怎么知道她带着这么一件值钱的宝物?
  这事其实也不难猜,她想了想,这盒子一直装在包裹里, 没人看得到。只有从雷切尔大宅到旅店的那段, 她是一路捧着盒子回去的。
  爱丽丝明白了, 那客店之中必然有这盗贼的眼线。看准了有单身上路的旅客,就将消息传递到城外, 让强盗们做好准备。对方是专门来劫她的,今天这一场看来是非打不可。
  虽说爱丽丝没带巨剑,也并不害怕和这年轻强盗对决, 只是不知道对方究竟有多少人。倘若他还有别的同伙,趁着她与他打斗的时候偷走行李, 那可就麻烦了。她想了想, 对他说道:
  “你一个人在这儿, 就想要我举手投降, 可没那么容易。”
  “小姐姐嫌阵仗不够大吗?这可真是不凑巧了,要是平常, 再找七八个人来, 应当也不成问题。可惜今天他们都去追商队了,只有我听说要来的是个小姐姐, 一个人专门到这里等你。不过在我看来,要对付小姐姐你, 也用不着我的同伴们出手, 有我一个就行啦,”
  听他这么说,爱丽丝放了大半的心, 从腰间抽出匕首:
  “你要能打得过我,就来吧。”
  年轻的强盗看见她的匕首,眼睛一亮:
  “想不到小姐姐居然真会玩刀子,你那把刀真不错,看得我好眼馋。小姐姐要跟我比武比输了,就把这刀子也送我吧?”
  爱丽丝一笑:
  “你要真能打赢,我这条性命都落在你手里,更别提这么一把匕首。不过依我看,你赢不了。”
  “小姐姐真会吹牛,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能打得过我的人呐。”
  年轻的强盗从腰后抽出双刀,向着爱丽丝攻过来。爱丽丝只有一把匕首,在兵刃上不占优势,干脆用匕首砍了一段树枝。
  对面的年轻强盗笑起来:
  “小姐姐要用树枝挡我的双刀?我看这可不太行。”
  爱丽丝没说话,用树枝当剑攻过去。她当然知道树枝伤不了他,不过是想要在短兵相接之前,试探一下对方的水平。
  据爱丽丝所知,北地的盗匪大多是些失去土地、日子过不下去了的农民。他们大多害怕战争的残酷,不敢去当佣兵,满足于成群结队躲在树林之中,袭击过路人和商队。这些盗匪绝大多数没什么武艺,只是倚多为胜。不过眼前这少年的情况似乎与爱丽丝的认知有所不同。
  以强盗的水准来说,这小子的武艺实在不一般。他灵活得像是一条游鱼,双刀舞得像花儿一样,几下就削断了树枝,就连爱丽丝也忍不住要在心中称赞。
  两方试探这一下,那少年也看出爱丽丝绝不是花架子,短促地笑了一声:
  “嘻,小姐姐还挺厉害。莫非你真是那什么巨剑爱丽丝?可你的巨剑到哪去了,莫不是也被人偷了吧?自己的武器不好好看住,可是不行的哟。”
  这少年嘴上在笑,眼底却无笑意,只是在故意扰乱人的精神,爱丽丝知道这一点,并不答话,只是屏息凝神。她把削短一半的树枝丢到一边,手持匕首,一边闪避,一边寻找眼前少年的破绽。
  她的匕首太短,要发挥作用就非得近身不可。这少年的双刀比她的匕首长,又舞得密不透风,让人很难靠近。尤其他身上还穿着她的锁子甲,她若想要刺伤他,几乎只能瞄准面部和下肢,这难度就更大了。
  不过爱丽丝还是认为自己可以取胜,只是需要一点时间。这少年实战的经验算是挺丰富,却不像爱丽丝这样有名师指点。有些需要几十年积累才能领悟的小窍门,他丝毫不懂。按现在这样再打一阵,等他稍微显出疲态,爱丽丝肯定能找到合适的机会。
  如果想要速战速决,倒也不是没有办法,爱丽丝也可以选择消耗匕首的附魔让它变长。不过那是在紧急情况下留待救命用的,若是只为着这样的一次打斗就消耗掉匕首的一次附魔,未免也有点太不值得了。
  爱丽丝是从贫困之中活过来的,如今虽说不缺这七八个金币,总归不肯浪费。
  不过这场打斗维持的时间也着实长了一点,这少年正处在精力最旺盛的年纪,完全不知疲倦。爱丽丝虽说比他大两岁,到底也是个年轻女孩,时间久了就有点沉不住气,竟比那少年还先露出了一点破绽来。
  她反应也算快了,刚失手就觉出不好。正要发动匕首的附魔,却突然听见瑟西里安的声音:
  “用你的左手臂格挡。”
  爱丽丝来不及细想,抬起手来,硬生生受了他这一下。
  刀子砍在爱丽丝手臂上,竟发出铿锵之声,一下子弹开了,好像敲在铁板上一样。少年大吃一惊,爱丽丝趁此机会用刀柄敲上他手腕,夺下了他的一把刀子。
  这下形势可以说是完全逆转。有了趁手的武器,爱丽丝几下就击飞了另一把刀。这少年手里再没有别的武器,此时也只好投降。
  爱丽丝扭着他手臂:
  “把我的锁子甲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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