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逆袭成男神 第395节
“谁?”季言之若有所思的问:“刘香兰还是金鲤?”
季萝莉没听明白,便歪着脑袋问。“刘香香是谁,锦鲤鲤是谁?”
第458章 锦鲤闺女三岁半(12)
季言之:“刚才满脸横肉, 吊三角眼,一脸凶相的女人就是刘香兰,不是刘香香。至于金鲤, 就是刘香兰怀中抱着眼睛到处转, 白白胖胖的婴儿。”
季萝莉似懂非懂的点头:“可以两个一起讨厌咩?”
“宝贝儿你说呢?”季言之轻笑了起来,也不管现在的季萝莉听不听得懂,直接就道:“你是爸爸的宝贝, 没人能够强制你喜欢或者讨厌一个人。喜欢就喜欢, 讨厌就讨厌, 没什么大不了的。”
“嗯嗯嗯。”
季萝莉懵懵懂懂,在季言之将她放下来,她就吃着手手,站在一旁目不转睛的看着季言之忙碌。
“爸爸, 宝宝要吃大灰鸡。”
季言之:“???”
他怀疑自己听错了,忍不住掏了掏耳朵。“宝贝儿,你说啥?大飞机?”
“是大灰鸡。”季萝莉纠正‘笨爸爸’的发音, 胖手手伸出,指着某个地方道:“看,大灰鸡。”
季言之视线随着小胖手看了过去。
哦,哪儿果然有只瘸腿儿的鸡, 毛色灰暗一点儿也不鲜亮, 不过很确定它是一只鸡,一只与众不同还瘸了腿儿的大灰鸡。
季言之嘴巴抽了抽,下意识的就上前一扑,快狠准的将瘸腿儿的大灰鸡抓住。
这时, 季萝莉又提出了要求。
“爸爸, 宝宝要吃泥巴鸡。”
季言之:“……”
——你说的是叫花鸡吧。
季言之探了一口气, 也没有去解释为什么裹了泥巴放在火里烤的鸡,不叫泥巴鸡而称叫花鸡,直接将鸡杀了,开膛破肚后,鸡肚子里塞入就近采集的蘑菇,又在附近的一处山坳间取了一点水,和泥糊在了鸡身上,升起篝火,开始烧叫花鸡。
其实在野外,做叫花鸡的话,远远要比架在篝火上烤的烤鸡,安全得多。
这个安全指的是香味。
叫花鸡全部包裹在泥巴里面,泥巴剥了才会散发浓郁的食物香味。而烤鸡,从架在篝火上烤的那一刻,就开始散发食物的香味。金水村虽然群山环绕,大山连绵起伏不断,村民的主要活动范围都是在山的外围,不怎么深入。
季言之带着孩子上山,一般都没怎么深入,都在山的外围,如果生篝火直接烤鸡的话,香味飘远,肯定会引来金水村的人。季言之不忌讳和他们接触,却也烦,所以‘野炊’吃叫花鸡,是最合适他们父女的吃鸡方式。
篝火盖着‘泥球’烧了一个多小时,在季萝莉迫不及待的眼神下,季言之将‘泥球’剥开,取出里面烤得香香嫩嫩的鸡,用树叶包裹扯了一个鸡腿,以及鸡翅膀给季萝莉。
那个军绿色的儿童水壶,季萝莉不管走到哪儿,都随身带着。季言之扯下鸡腿、季翅膀给她后,季萝莉一手鸡腿一手鸡翅膀。先啃得鸡腿,等鸡腿啃得只剩下骨头后,季萝莉让爸爸给她拧开了儿童水壶,吨吨吨的喝了一半的白开水,然后慢慢的吃鸡翅膀。
“还要吗?”季言之扯下另外一只鸡腿问季萝莉。
季萝莉摇头:“宝宝不要鸡腿了,宝宝想再吃一个鸡翅翅。”
季言之顿时将扯下的鸡腿塞进嘴巴,一咬就少了多半,然后在一口直接就只剩下骨头。
季言之将鸡骨头像香烟一样叼着,然后扯下叫花鸡上硕果仅存的鸡翅膀递给了季萝莉,然后在季萝莉低头啃着鸡翅膀的时候,大口的将鸡身给解决了。
至于原先埋在鸡肚子里的香菇,季言之取了出来,放在带出来的竹碗里。等季言之解决掉差不多整只鸡后,用竹筷夹着沾染了鸡肉香,变得更加鲜美的蘑菇,慢慢的喂季萝莉。
季萝莉很喜欢吃这个,差不多季言之喂一下,她就张嘴,像只小仓鼠,鼓鼓的腮帮随时都藏着食物。
“嘿,那里好像有人。”
吃完东西刚巧收拾的时候,不远处传来了人说话的声音。两男两女,听有别于金水村村民的口音,就猜到了他们是来到金水村插队的知青。
季言之收回了视线,继续收拾残局。季萝莉嘴巴油光水亮的,季言之也随手拿手帕给她擦了擦嘴。
很快,四名知青走了过来。
其中穿着红色毛呢,打扮得很光鲜靓丽的女知青便是和王娟很不对付的徐红卫,另外一位穿着绿色军大衣,乌黑浓密的头发梳成两条大辫子分别垂在左右的女知青,便是和徐红卫兴趣相投,成了好朋友的林可。
至于两位男知青,一位叫宋志成,一位叫朱胜军,都是京都人,身上自带一股常人无法仰视的高高在上感。
他们四人应该是无意中碰到的,林可面色平淡看不出什么,倒是徐红卫嘴巴撇着,满脸的不乐意,只要明眼人都能看出她很不乐意的和两位男知青走在一块儿。
季言之接过季萝莉手中的军绿色儿童水壶,顺便将季萝莉抱起放在肩头上坐着的时候,徐红卫突然开口打起了招呼。“季同志,你带着女儿来山里转悠啊!”
季言之点点头,算是大过招呼后,很平淡的顶着季萝莉离开。他打算趁着今天天气好,一边采集野菜,一边陪女儿玩耍,根本没多余的空闲,理会知青之间的爱恨情仇。
季言之可不知道,他一走,原本就高傲得目中无人的朱胜军、宋志成直接把嫌弃摆在台面上来。
“泥腿子。”朱胜军嘀咕一句。
宋志成附和。“听说他成分不好,他妻子真是瞎了眼才会嫁给他。”
徐红卫眉头皱得紧紧的,忍不住道:“我说你们俩够了啊,人家季同志又没招惹你们,至于说这种话吗?”
“红卫,你不知道。”朱胜军辩解道:“我看人很有水平的,那个季言之,一看就知道不是个好东西。”
宋志成又附和。“胜军说得对,成分不好的家伙都不是好东西。”
林可扯嘴巴,勉勉强强的笑了笑。和徐红卫一样,她家属于颇有资产的家庭,对于三代赤贫的无产阶级,也算成分不好的存在。不过她和徐红卫不一样的是,她好歹能够把不爽压抑住。
可徐红卫不一样,她直接把不高兴摆在明面上。
朱胜军、宋志成唱双簧一样的表现,让她当场黑了脸。没说让朱胜军、宋志成滚,但也直截了当的林可就走。走的时候,才愤愤不平说出门没选到好日子,尽遇到脑子有毛病的憨批。
宋志成:“……”
朱胜军愣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呕得差点吐血。“她在内涵我和你是不是。”
宋志成:不,主要是在内涵你,我是被无辜波及的。
遭遇到心上人的无情怼,宋志成和朱胜军的友谊小船,说翻就翻。不过宋志成深沉惯了,面上根本没表现出来,只说徐红卫没有内涵她们,而是说季言之。
“明明成分不好,该和那些个下放的落后分子一起住牛棚,结果却有房子住。看看他圆乎乎,白白嫩嫩的崽儿,一看就是挖社会主义墙角才养得那么好的。”
“去村上找村干部们举报。”
朱胜军拍了拍宋志成的肩膀,准备将徐红卫给他受的闲气,发泄到季言之的身上。当即就下了山,直奔金村长家。刚巧自认和季言之处得比较好,觉得季言之这个人很不错的金贵生在家,一听朱胜军、宋志成跑来告季言之疑似挖社会主义墙角,才把季萝莉养得那么好,顿时狂翻白眼。
“胡说八道,人家皮肤白,那是天生的。”金贵生不屑的看着一天到晚正式不干,种庄稼使力气比村上妇女都不如的朱胜军、宋志成,替季言之说话道。
“挖水渠排水沟,包括春耕时候,季言之同志都是和我一起出工的。春耕结束后,我几乎脱了一层皮,黑了好几圈,季言之同志还是和窝冬时候看到的一样。人家这是天生白皮肤,容易晒黑的人没法比。”
金村长也知道这点,所以根本懒得理会两个男知青的告状,甚至由于厌烦他俩没事找事,直接骂了他们一通,让他们最好老实点,不然点名当众批评。
朱胜军和宋志成被骂得狗血淋头,灰溜溜的回到了知青院。
他们俩住一间屋子,躺上睡觉的时候,越想越不服气,下定决心要找出季言之挖社会主义墙角的证据,让季言之去他该去的地方,接受思想再教育。
打定这样的主意,朱胜军、宋志成两个憨批很快就进入了梦乡。梦里什么都有,他们俩成功的成为了一名光荣的hong卫兵,将季言之这名落后分子送去了他该去的地方,接受思想再教育。
朱胜军、宋志成在梦中简直乐坏了,以至于住他们左右隔壁的男知青大半晚上,都听得了比鬼叫还要难听的‘咯咯’笑声。
“隔壁那俩神经病,又犯羊癫疯了。”
隔壁的赵国斌骂骂咧咧一句,然后学同屋室友丁树林,从棉被里抠出一小坨棉花,揪成团儿将耳朵堵住。
丁树林看了他一眼,慢悠悠的道:“习惯就好。”
第459章 锦鲤闺女三岁半(13)
第二天, 天气罕见的好,春光明媚。
刘香兰背着孩子,和背着竹筐的刘翠枝, 并家里几个孩子一起高高兴兴的上了山。
家里的男人都去上工, 挣公分。
如今季节,野菜到处生长,很鲜很嫩。整个金水村, 不上工的妇女、孩子, 都会往上山转悠。
妇女们专注挖野菜, 给家里添置一道菜肴。半大的孩子们却没什么定性,在山头上走走转转的玩耍,便是他们的娱乐活动之一。
别人家的孩子到底怎么样,季言之不知道也没有兴趣知道。
今儿他去上工了, 帮着金贵生一起整理归纳仓库的农具。春耕时节,季言之挖水渠排水沟的时候,每天扛回家的锄头, 就是村上分配的。用过之后要还回去。
这是农具少,并且提倡公有制的缘故。相较于金大山家,始终长期借了锄头放在家里外 ,其他金水村村民都挺有自觉的, 春耕结束后, 就把农具还给村上,等村上安排锄草的工作时,公田干完,再将自留地的杂草一并锄了就是。
“今年好像没知青来了。”忙碌间, 金贵生又主动找季言之说话道。“幸好不来了。记得第一年知青下乡吧, 俺爹敬重他们是城里来的文化人, 就安排了他们做一些轻松好挣工分的活儿。”
“结果喲,这些知青四肢不勤,笨得要死。给小麦锄草,能把小麦当成杂草给锄了。记得那年,咱们村补种了很多小麦,可把俺爹跟村支书气得半死不活。以后再也不敢把锄草的活儿分给知青。”
季言之:“所以上回来的知青十分有意见。不是有知青闹事说村干部们偏心,尽给村里人轻松的活儿,反倒他们那些个特意下乡来建设的知识青年,尽干些抠肥挖地的活儿。”
“嘿,言之,你不知道吧。”金贵生突然凑近季言之,神秘兮兮的道:“昨儿有知青上俺家,告你的状。”
季言之眼神没有丝毫波澜的瞄了他一眼。
“因为我把闺女养得太好?”
“可不是吗。”金贵生拍着大腿,吊儿郎当的道:“咱们村里人知道,你们一家子天生的白皮子,怀安爷、齐奶奶、明睿叔,还有王淑姐都是,萝莉以前瘦,但白得就像发光,现在胖了圆乎乎就像汤圆一样,多么喜庆的一个孩子。”
季言之视线瞥过在仓库外拿着木棍掏蚂蚁洞的季萝莉,倒是舒缓了清冷的面容。
“多谢了。”季言之真心实意的道谢。
“嗨,咱俩兄弟说什么谢不谢的。”金贵生嬉皮笑脸,总算厚着脸皮说出了自己的打算。“言之哥,下回你进山打猎,带着俺呗。”
季言之之所以会和金贵生认识,主要是有一回他带着季萝莉进山遇到被野狗子追得裤子都差点跑掉的金贵生。出于金村长家并没有怎么苛刻季家,做事都尽量做到了公平公正,季言之出手猎杀了野狗,救下了金贵生。
从此以后,金贵生就喜欢凑近乎,哪怕季言之清冷一张脸,态度寡淡,金贵生还是喜欢跟着季言之屁股后面转,用粗俗的话语来说就是有安全感。
季言之的确一个人就能过得十分的好,哪怕带着孩子都是如此。
可人都是群居动物,他觉得独居的日子无所谓,可是季萝莉呢,小时候不觉得,难道长大了还是和他一样喜欢享受孤独吗说起来,季言之甚至想过带着季萝莉悄然无声的离开金水村,去其他地方,甚至远渡重洋离开祖国。
仔细想了想,季言之还是放弃了这个打算。
主要是目前所处的年代,出入十分的不方便。除非万不得已的情况,季言之才会考虑带着闺女‘跑路’。留在金水村生活不好吗?虽然大部分的村民不像金贵生厚脸皮,对于他这个落后分子能避就避,但讲真像安长贵一家子的人,还是在少数。
不过说到安长贵一家,真的是好久没有看到他们了。
季言之心中一嘀咕,将这事儿记在心中。面上对于金贵生提出的,想跟他一起进深山转悠的事情,一口应下。不过季言之也提了意见。“进深山的话可以,可是萝莉只能交给老婶子照顾了。老婶子我放心,就是你大哥家的腊梅……”
就冲金腊梅那对几个月大的孩子使坏那德性,季言之就不敢让萝莉留下来让金村长家的照看,万一,是说万一,金村长家的没注意,让季萝莉受了欺负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