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刀_分卷阅读_74
但是楚惜微不同。
叶浮生清清楚楚地明白,倘若没有“幽梦”之毒在其中转圜,也许早在相认之时,这条性命就该被拿去了。他跟楚惜微如今不过是保持着表面的平静,两人之间暗藏的锋芒还没有真正捅破窗户纸,总有一天,他要把亏欠楚惜微的东西,一点一滴,连本带利地还清。
他希望自己死后,楚惜微能好好过一辈子。
可惜天不遂人愿。
天地之间,男欢女爱本才是正道,何况这个乱世中,女儿家的心思尚且难以捉摸,男人的心更不可言。
楚惜微如今成了百鬼门主,身份本来就敏感,终身大事注定要考虑更多的东西,他偏偏还喜欢男子。
就算百鬼门行事乖张枉顾江湖非议,叶浮生也没把握他能不能得一个善果。
他在掠影呆了十年,见过太多的人与事,曾经也有一位掠影卫喜欢了男子,他也送上过真挚祝福,却没想到力抗了天意,难算了人心。
那人最终死在自己一生所爱之手,至死方知一切恩怨情缠皆为利益,因为他的疏忽,泄露了那次任务的机密,若非补救及时,后果不堪设想。
叶浮生亲手杀了那男子,奄奄一息的掠影卫抱起那颗带血头颅的时候,他问他有没有后悔。
那人说不曾后悔,也不能后悔。
喜欢一个人,是自己做出的选择,哪怕等闲变却了故人心,也不过是深情都被世故消磨,说到底都是人之常态,并无可后悔的。
一旦后悔,才是连初心都辜负,枉费了多少岁月与情深。
叶浮生从那个时候就明白,男人的心太大,装得下功名利禄家国社稷,自然就欲壑难填。
然而男人一旦动了真情,就是意气冲动,热血无悔。
最容易炽烈,最容易绚烂,也最容易变却。
楚惜微从小就是个死心眼倔脾气,因此叶浮生并不希望他走上这么一条路,喜欢上一个心比天高的男人,那是拿一身骨血都填不下的空洞。
好歹也做了他几年师父,总不能就这么看他闷头乱撞到头破血流,哪怕叶浮生再不想掺和别人的感情私事,也不得不硬着头皮去搅和了。
“娘的,算什么事啊……”
良久,他长长地叹了口气,郁闷难言。
第54章 鸣凤
天上又下起了小雨。
秀儿走在前面,径直向屋后绕去,这里本就背靠峭壁,坡度很斜,走起来险得很,不时有碎石往下滚,人要是踩滑了,那就得骨碌碌地顺坡滚下去,等稳住的时候少说也要摔断一条腿。
楚惜微走在秀儿身后,神情阴沉,看起来活像地府爬出来的煞鬼,从头发丝到脚趾甲无不透露出“心情烦躁,鬼神勿扰”的气息。秦兰裳眼下是“戴罪之身”,不敢离他太近,就满脸牢骚地走在陆鸣渊身边,时不时给从容自作的阮非誉飞过去一个眼刀,好在老先生不跟她计较,只是小心翼翼地把手中一本旧书卷起,慎重地收好。
秦兰裳第一次在马车里见到阮非誉,他手里拿的便是这本书,只是那时候匆忙一瞥,只看到这本书无封无名,内里便什么也看不着了。眼下见他这样小心,秦兰裳就不由得有些好奇,歪着脖子想窥探一下,结果被陆鸣渊一手挡了视线。
这呆板的书生又开始了絮叨,小声地对她说:“偷窥他人之物,非礼也。”
秦兰裳已经快被他气得没脾气了。
叶浮生看得好笑,一个人在断后的位置上负手慢悠悠地走着,在这羊肠山道上悠闲如闲庭信步,看起来随意到了极点,实际上周围风吹草动,无不了然于心。
这条路的确是没埋伏的,路上遇到最惊险的事情也不过是陆书生不小心踩到一条蛇,没等对方反咬一口,就被剽悍的秦姑娘拎着尾巴抖散了身体,徒手打了个色彩斑斓的蝴蝶结,远远扔了出去。
在崎岖山路上跋涉了整整一夜,连日奔波的众人脸上都露出疲态,更不用说里头还有陆鸣渊和楚惜微两个伤势未愈的。陆鸣渊一张小白脸汗水密布,楚惜微倒是不动声色,只有叶浮生看到他的脚步稍慢了些,地上也逐渐出现了他的脚印。
他和楚惜微练的都是霞飞步,行路无声,落地无痕,可谓是“踏雪寻红梅、暮雨不沾衣”的境界,能让楚惜微在这土地上留下脚印,只能说明他是真的累极了。
之前在破屋里人多眼杂,也没抓着机会问问他到底伤势如何。
楚惜微小的时候,叶浮生没少欺负他,只觉得逗弄得小孩儿炸毛哭嚎是天大的乐趣。结果到了现在,楚惜微不动声色,见不着委屈难过,反而让叶浮生后知后觉地心疼起来。
好在过了不久,秀儿带着他们转过拐角,一路向下,不多时脚下的路便宽敞起来,眼前也慢慢开阔。
他们一路下山,到了山下谷地。
秦兰裳又累又渴,老早就想一屁股坐下生根了,这下子见了平地,立马往枯黄的草上一瘫,结果不到片刻就猛地跳了起来。
楚惜微回过头,冷冷道:“大惊小怪做什么?”
秦兰裳脸色煞白,见惯了这姑娘古灵精怪的样子,眼下被吓坏的模样就格外引人注意,只见她用剑鞘指着自己刚才坐下的地方,道:“下面有……一只手。”
“手?”陆鸣渊一怔,弯腰去把那尺长的杂草给拨开,果然看到了一只断手,半腐烂样子,断口参差不齐,像是被野兽咬下来的。
再一看,这片空地虽然宽敞,可是不远处有密林阴森,近处则有狼藉掩盖于乱草之下,尽是残骸,鸟兽人虫都有,大多都已不全,想来是被野兽叼了去。
这里三面环山,风入难出,因此空气里弥漫着一股臭味,只是现在下了小雨,稍微压下了些异味,然而之前没注意到还好,一旦用心去感受,这恶臭就难以容忍,闻之欲呕。
楚惜微有些洁癖,当下以袖掩鼻,脸色难看得比死了还不如,他扭头去看秀儿,却见那小姑娘不知何时已经倒下,一个男人站在她身边。
“早知道这小丫头做事不可靠,我怕她出了岔子,故在此蹲守,没想到……果然等来了诸位。”
男人四十多岁,体型很胖,胖得一身貂裘裹在身上活像给肉球包了层面皮,叫人一看就不禁猜想他走路的时候到底是用脚走,还是直接滚。
可是这样矮胖的一个男人,手里却提了一把七尺长戟,少说也有百十来斤重,戟头银亮如雪,刻了凤鸟暗纹,与戟杆相接之处还栓了一串金铃,风一吹清脆作响,在这空旷之地回荡开来,如雏凤初鸣,只是无端带了肃杀。
这铃铛声一响,一直没什么精神的阮非誉便睁开了眼,凝神看了过去,目光从戟上扫过,最终落在胖男人的脸上,微微一笑:“阁下贵姓?”
男人说话很和气:“不敢当,免贵姓何。”
叶浮生等人皱了皱眉,阮非誉追问道:“秦家军先锋营的那个‘何’?”
何老板眉开眼笑:“那是我兄长,尸骨埋在这里三十多载,阮相要见见他吗?”
阮非誉向这片埋没骸骨的荒地躬了躬身,道:“当年何校尉一手鸣凤戟纵横三军,除了秦公的锁龙枪,军中再无人与之相比,只可惜老朽身在朝堂,无缘得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