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当迷弟[穿书]_分卷阅读_111
魏舞为人爽快,听人说自己不如韩熠好看倒也没有发飙,而是大大方方说道:“长相天生,爹娘给的,好不好看都比你强!”
嗯,这句话是对着燕川说的,毕竟在场卷进去的四个人里,也就燕川颜值最低。
魏舞说完转头看了看颜徵又看了看韩熠,继而面色诡异说道:“我说你啊,可别对不起漂亮妹妹。”
韩熠顿时头痛,都过去这么多天了你还没忘啊?萍水相逢你记那么清楚干什么?
魏舞此时大概也冷静了下来,转头拍给店家几枚刀币说道:“老板,对不住,一时冲动坏了你的生意,这个是赔你的。”
燕川看到之后顿时说道:“不不不,这事儿是我那兄弟先犯的错,咋能让你出钱呢?阿罗,麻溜滚进来!”
引起一连串连锁反应的罪魁祸首,此时瑟瑟发抖的捂着肚子走了进来,也甩出了一堆刀币说道:“我赔,我赔,都是我的错,我下次肯定不干这事儿了。”
魏舞冷哼一声,转身就走。
结果还没走出两步,就听到有人喊道:“站住,赔了钱就想走吗?”
韩熠听后愣了一下,这啥逻辑?赔了钱还不让走啊?
他有些好奇地看了过去,而后就看到一个身着一身白衣的羸弱青年坐在两人抬着的椅子上从后面转了出来。
韩熠见到他之后不由得认真看了几眼。
这个人长得实在太过特殊,他的双眼带着淡淡的粉色,皮肤雪白,头发也是纯白,又穿着一袭白衣,仿佛天地间落下的一场大雪。
韩熠看一眼就能判断出来,这个人是天生白化病。
自从这个人出现之后,刚刚一脸冷淡,仿佛看智障一样的食肆老板,顿时变得小心翼翼,恭恭敬敬。
那人的表情眼神也仿佛冰雪一样寒冷,他扫视了一圈,在韩熠和颜徵身上停顿了一下,最后停在了韩熠身上。
在周围所有人都一脸或惊奇或惊惧的表情看着他的时候,这两个人镇定的仿佛是异类。
不过他看得出,那个高挑一点的少年是漠不关心,而另外一个则是带着了然的平静。
白衣人定定看了韩熠半晌,久到韩熠都有些不自在,颜徵更是皱眉挡在了韩熠身前,眼神中带着警告。
白衣人收回目光,微微颔首说道:“唐突了,今日始知惊为天人是何等感觉。”
韩熠听后转身就走,你不敢进解决问题先研究我的脸,有毛病吗?拜拜吧您!
韩熠都走了,颜徵自然也跟着走,魏舞还有燕川都没有留下他们的理由。
韩熠跟颜徵在城里绕了一圈,发现也没什么能吃的东西,毕竟要开战了,人心惶惶,能走的都走了,留下的基本上都是平民。
无奈只好两个人沽了些肉就回去了,至于菜,除了干菜之外就是当地称为笋瓜的菜,只不过韩熠总觉得,这玩意跟他认知中的笋瓜不一样,更偏向于南瓜。
韩熠拎着肉一边走一边忍不住问道:“刚刚那个人……你觉得怎么样?”
颜徵一脸茫然:“谁?”
韩熠说道:“就是刚刚那个食肆真正的老板。”
颜徵有些莫名:“我与他从未见过,若要说也不过是特殊了些,怎么?”
韩熠立刻摇头:“没……没什么。”
其实很有什么,但他不能说,他总不能现在就告诉颜徵这是他未来的好基友,堪比张良之余刘邦。
第44章
这个人原本只有一个名叫韶,他没有姓氏,却不是奴隶,只不过是因为太过特殊,家人畏惧,将他遗弃。
具体他如何长到这么大,又怎么认字,怎么会做生意,具体都不可考,因为原书根本没有提这个人的过去。
后来他遇到颜徵之后,颜徵给了他一个姓氏——白。
白韶对于颜徵的确十分重要重要,正是因为有他在,才能在颜子荐崩逝之后,与姜不韦相抗衡,最后彻底诛杀姜不韦。
姜不韦死了,颜徵才算是大权在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