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核快穿_分卷阅读_282
程衍话还没说完,那头挂电话比他还要快。
说起酒,程司确实每年都会酿酒,就埋在家里的院子里,早先年栽下的柿子树已经长得又高又大,程衍将身上沾满酒气的外套随便丢在走廊上,去后面的储物房找了把锄头。
程司的酒确实是一绝,市里那栋楼可能有一半都是卖酒得来的。
程衍循着记忆挖开最后的藏酒地,除了三大坛酒外,还有一个小匣子。
匣子里,是他八岁生日那年照的照片,程司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居然连齐灵安都在,齐灵安早在他十八岁的时候,就去投胎了。
那时候邓煦还拉着程司喝了一夜的酒,家里的酒窖就是那天空了大半。
程衍有些怀念地摸摸相片,然后才将酒坛子尽数挖出来。
而就在此时,一只闪着灵光的纸鹤悠悠哒哒地飘过来,落在柿子树的树冠上:“小衍,见字如面,有没有想爸爸呀……”
“老套!”
然而挥着锄头的俊朗青年,唇边却绽放出了一个好看的笑容。
“听老周说你红鸾心动啦,儿媳妇漂亮不?”
程衍:……周晋倬,你的酒没了:)。
第127章急支红浆(一)
深夜,天边挂着一轮近乎妖冶的圆月,月光清棱棱的,像是孤高不可一世的贵族一样,即便它落到了阴暗的沟渠里,也不沾染一丝脏污。
谭昭想,这世上应该绝没有像原主这么“幸运”的人了,而此时此刻这份“幸运”莫名其妙地落到了他的身上。
原主名叫沈还英,孤儿,母胎单身,今年二十岁,就读于B市大学历史系,业余在蓝调酒吧当调酒师,为了迎合这个职业,他留着齐肩的头发,简单地扎在脑后,当他调酒时,有一种莫名的律动感。
凭借着出色的调酒手艺,沈还英只要周末干个兼职,就能赚够学费和生活费,甚至还能有个闲钱养条狗。
而这份“幸运”,就要从开始养狗说起了。
现代人嘛,没见过狼,狼狗不分什么的,也实在怪不到沈还英自己身上。有一天沈还英下班回家,路上在胡同口遇到了一条重伤的狗,他想好歹也是一条狗命,就准备上前将狗带去宠物医院。
谁知道等他一接近,这狗突然窜了起来,逮着他的虎口就咬了下去,沈还英当即挣扎,他可是靠手艺吃饭的,慌乱间不知打到狗哪里,狗突然松了口,然后迅速就跑没影了,沈还英捂着伤口,连夜跑去医院打了……破伤风针和狂犬疫苗。
继承回忆看到“狗”尾巴的谭昭:……这特么分明是狼啊!
不过好像被狼咬了打狂犬疫苗也没什么不对,沈还英定时定点跑医院打了三针疫苗,伤口也没什么大碍了,就回蓝调上班了。
蓝调是个很有情调的酒吧,大多数来的顾客也不将情色摆在台面上,大概是老板的后台足够硬,反正沈还英是没怎么收到过职业骚扰的。
怎么说呢,沈还英这么受欢迎,一靠手艺,二绝对有美颜增幅,一八八的美人帅哥给你调酒,谁不喜欢?这就跟人吃饭看吃播下饭是一个道理。
但……墨菲定律永远发挥着它独特的作用,沈还英下班路上被一个客人尾随,咬了脖子。
在被咬的一刹那,沈还英就表现出了难以言喻的痛苦,甚至连咬他的人都从喉咙口发出一声低沉的痛呼声后,一把推开沈还英,逃也似的离开了。
沈还英痛苦难当,一个人蹲在无人的巷子里,意识越来越模糊,越来越模糊,直到……等来了谭昭。
[统子,咬原主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系统:哎嘿,你猜?
尖牙,嗜血,不会是传说中的吸血鬼吧?
天可怜见,谭昭真的只是随便一猜,毕竟他虽然见多识广,但真的没有见过吸血鬼,然而系统诡异的沉默,似乎昭示着什么。
[不是吧,我就说钢铁城市里哪里来的狼啊,合着那其实是狼人?]
系统:……宿主,请不要想着走捷径,请自行探索。
行叭,谭昭忍着体内血液的翻江倒海,找出原主的手机给寝室长李为发了个短信,说今晚不回去了,在收到对方的肯定回复后,他就近找了个酒店入住。
在进入封闭空间后,谭昭终于忍不住倒在了地上,他让系统测了一下他的体温,已经超过五十度了。
系统:宿主,你脑子可能要烧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