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养的霸宠跟我跑了[快穿]_分卷阅读_126
她今天被小丧尸埋在土坑里,貌似真是她先惹的他。
小丧尸是男孩子,以后不能趁他睡觉给他扎小辫穿小裙拍照片了。
头儿:“玲珑,贸易城现在的生意红火。”
江玲珑:“鹰老大带我去溜达过,人特别多。”
头儿:“对,人特别多,丧尸特别少,他们除了买一些吃的,参与度不高。”
江玲珑:“他们对其他的东西不感兴趣。”
头儿:“玲珑,你想想他们有什么喜欢的。”
江玲珑笑盈盈,“有,但是我不告诉你。”
头儿:“十颗高阶晶核。”
江玲珑:“这里有很多怀孕的丧尸,再过几个月,还会有许多小丧尸。能够让孕妇更舒服更健康的东西,他们都愿意买。小丧尸和人类小娃娃一样,调皮捣蛋喜欢玩具。丧尸妈妈也和人类妈妈一样,喜欢把晶核花在小崽身上。”
痛失十颗高阶晶核的头儿听完这些话,心不痛了,直接挂断电话,跟院长打电话,转告小玲珑的话。
院长:“老平,你做点基地领主该做的事儿,每天都操心这些小事,你累不累?”
头儿:“事关人类和丧尸未来的和谐共处,这是大事。”
院长:“你一个从小在兵堆里长大的,懂什么经济,交给专业人去做就成了。”
头儿:“我要是不管不问,现在你们都不知道丧尸缺什么。”
院长:“我们知道,我们有脑子,脑子是个好东西。”
头儿吹胡子瞪眼,不想再看这丑老头子一眼,挂断电话,跟小玲珑告黑状。
江玲珑同仇敌忾,“院长怎么可以这样说呢,太不应该了!这都不是大事,那什么还是大事。大事都是无数个小事聚成的,完成了一个个的小事,才成就了大事。”、
头儿惊奇,“小玲珑,你竟然说出了这么有哲理的话,你思想进步了!”
江玲珑背手,自豪:“那是。”
头儿肯定:“这种话不是你这个只知道吃和偷懒的人总结出来的。”
江玲珑明朗:“队长教我的,遇见贪图权势的人时,可以用这些话装大人物,能保命。”
头儿:“在末世前,你头儿是个地地道道的大人物。”
江玲珑:“队长也经常说他享受过十多年的富贵,和其他人相比,他活够本了。”
头儿回忆,“那时候,你队长整个人矜贵的跟橱柜里的青花瓷似的,不像个活生生的人。我们当时就打赌,赌他以后成为病态的艺术家,还是变成无情无欲的政客。没想到,末世来了,别人都越来越不是人,他反而越来越像个人。”
江玲珑托腮:“当初的队长多帅多爱干净呀,只比丧尸皇差那么一点点,皮鞋上沾上一滴血就扔掉不穿。现在,队长成了一脸络腮胡不爱干净的大叔。云姐当年是看我们平安队的颜值最高才加入的,现在队长拖累了我们平安队的颜值排名。”
头儿:“我看了采集队颜值排名,你们队伍连续五年第一名,去年落到了第二名。”
江玲珑:“对,为这个事儿,云姐生气了很长时间,严格控制队长的饮食,队长没糖吃了,脸上总算有了线条。今年我们又升回了第一名。”
头儿:“你们队伍只在意这种没意义的排名,你们在晶核采集数量上是最后一名,也不见你们队伍奋发图强争取第一。”
江玲珑:“颜值争取一下还能排第一,晶核采集数量上争取一下,也只是倒数第二,意义不大。”
两人啰里啰嗦地唠了一个多小时,挂断电话,两人的心情都非常舒畅。
江玲珑趴到床上,晃着腿,乐滋滋地数晶核,脸上的笑是越数越灿烂。
丧尸皇捏住她的脸蛋,“我的披风是不是你弄坏的?”
江玲珑:“不是,是铁蛋弄坏的。”
丧尸皇:“铁蛋不敢碰我的衣服。”
江玲珑眨眨眼:“我记错了,是虎子弄坏了。”
丧尸皇:“虎子也不敢。”
江玲珑:“它们都是当着你的面不敢,背后啥都敢。”
丧尸皇的手摸向她的小脖子,“还敢撒谎?”
江玲珑满眼无辜,“真的不是我。”
丧尸皇把落在披风上的头发丝给她看,“还狡辩吗?”
江玲珑笑盈盈地伸胳膊挂在他的脖子上,“我就看看这么贵的衣服是不是防火防水。”
丧尸皇:“防吗?”
江玲珑扁嘴摇头,“不防。”
丧尸皇:“你想要防火防水的衣服给我说,我给你找,你不要再折腾我的衣服。”
“好呀。”
第100章
东方基地有了新生儿这一天, 江玲珑撬开一瓶啤酒,跟丧尸皇庆祝。
丧尸皇看一眼瓷杯里的啤酒, “你想喝?我不建议你喝。”
江玲珑霸气:“喝!”
丧尸皇嘴角翘了翘, “那你先喝一小口, 尝尝什么味道。”
江玲珑喝一口,皱眉,不明白队长和头儿喜欢喝啤酒的原因。
丧尸皇:“什么味道?”
江玲珑:“旧纸箱子的味道。”
丧尸皇:“好喝吗?”
江玲珑嘴硬,“好喝。”
现在不好喝,也是因为她不习惯,等她喝习惯了就好喝了。
丧尸皇忍笑, 给她看一眼啤酒生产日期,“不长, 也就过期两年。”
江玲珑捂肚子,“喝坏肚子了, 肚子疼。”
丧尸皇:“演技不过关。也许, 你去漱一下口会好受一点。”
江玲珑跑出去漱口。
江玲珑漱口回来, 身上多了一件黑色披风,慢悠悠地在丧尸皇面前,转来转去。
意图太明显, 丧尸皇配合,“呦?新披风?”
“鹰老大收集它的羽毛, 刺果藤用藤丝编织的。”江玲珑重点强调, “防火, 防水, 防电。”
丧尸皇垂眸,拍拍裤腿。
江玲珑:“某人说要给女王呈上防火防水披风,这么多天了也没见动静,唉,世风日下,道德丧失,诚不可信。”
丧尸皇站起身,拿出那件破洞的披风。
现在,看的就是谁更不要脸。
江玲珑略胜一筹.
“从哪儿来的旧披风,赶紧换一件,又不防水,又不防火,没什么好稀罕的。”
丧尸皇气笑,把披风扔她头上。
江玲珑眼前一黑,也不急着弄下来,就这么头罩的披风,脱掉鞋子,跳到床上吼唱。
她吼唱的这首歌是队长创作的,特别上脑,她哼了一天也没哼够。
黑暗使她疯狂,正适合高歌一曲。
丧尸皇揉额头。
他这是自作孽。
丧尸皇:“你安静点。”
江玲珑倾情投入,肆意唱跳。
丧尸皇退而求其次,“声音小一点。”
江玲珑沉醉在自己的演唱会,听不见。
雷鹰和铁蛋被吵醒,跟着江玲珑左摇右摆。
小兽们也从窗户爬进来,尽情跳跃。
丧尸皇头疼,拿起小疯子的对讲机,接通队长,给他看小疯子的疯癫。
丧尸皇:“你养出来的小疯子。”
队长拒不承认,“我家幺儿以前老乖老乖,这是你惯出来,甭想往我身上甩锅。”
丧尸皇:“这首歌不就是你为她量身打造的?”
队长:“怎么可能,我是服务大众,让大众在茶饭之余有个听觉享受。”
丧尸皇:“她的厚脸皮传承自你的不要脸。”
队长:“你也就现在实力强了,没人敢在你面前不过脑子说话。如果不是末世,以你末世前的家风来看,你绝对不比我薄。”
提起家,丧尸皇有些恍惚。
末世来临时,丧尸的记忆和情感全部消失,在三年后,人类几乎灭绝时,异能量出现,出现异型植物和异兽,丧尸被大自然施舍了情感,人类和丧尸相安一隅,各不打扰,人类拥有了异能,能够对抗恶劣的环境和匮乏的资源,人数才平稳下来。
十年,被赐予情感的丧尸情绪平稳,不再狂躁自爆。大概大自然是真的偏爱丧尸,没有给他们末世前的记忆,在他们拥有情感的一瞬间,所有记忆清空重来。
只有他是特殊的。
他清楚地记着末世前的种种,更记得他在末世前的最后一个任务里进入了有恐龙遗迹的洞穴,成为了一个在洞穴游荡三年的丧尸,在恢复情感和记忆时,他从困了他三年的洞穴出来。
外面已面无全非。
队长:“你从小强悍,小时候上学,谁也不知道你的身份,谁也没见过你的身手,学校里和学校外的小混混愣是没一个敢得罪你。我以前还想不明白,现在明白了,遇见的人能不能得罪,一个眼神就能知道。你也就十年前心神恍惚,弱了一回。”
丧尸皇:“倒是巧合,我一出洞穴就遇见了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