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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儒穿到七零年_分卷阅读_22

  只是他也只是稍稍的惊讶一番而已,对于他这样经历的人来讲,还是不要和眼前这个年轻人有什么牵扯的好。
  于是沈庆云只是冷淡的点了点头,手把在门框上,人也立在原地,根本没有让季恒进去的意思。
  季恒看出了自己的不受欢迎,但依旧鼓足了勇气恳求道:“沈教授,我最近在自学初中和高中数学,但是有很多地方都不理解,不知可否来请教沈教授您?”
  沈庆云听到季恒一口一个的“沈教授”,突然感觉到有些恍惚,多少年了,没有再听到过这样的称呼?仿佛季恒的这样一个称呼一瞬间就将他拉到了那所美丽的大学校园里一样,每每下课的时候总有这么一群青年学生围绕着他。
  “沈教授,这道题怎么解?”
  “沈教授,我这个思路是否可以?”
  “沈教授,请问我最新的论文您是否看了?有任何意见吗?”
  ………
  好多张年轻的脸从他眼前一一闪过,有清晰的,也有模糊的,最后定格在一个长相不俗的青年男子的脸上,沈庆云呼吸沉重了一下,脸上的表情也变得更加的不好看:“我已经不是什么沈教授,也不会什么数学,你找错人了!”
  “砰!”地一声,沈庆云关上了屋子,也不管季恒再在门口说些什么,只管吹灭了蜡烛,躺在他那张硬板拼凑成的床上,早春的夜晚寒凉,但是沈庆云只有一床破的都露出里面黑棉絮的薄被子裹在身上。
  季恒有想到过可能过程会比较曲折,但是也没想过沈庆云拒绝的态度如此决绝,一点都不留余地!
  季恒又在门口站了一会儿,耳边只听到旁边猪圈里的猪仔们不时传来的“哼哼”声,便再也听不到任何回应了。
  他只能悄悄地放下手里一直拎着的一个布袋子,放在了沈庆云的门口,然后转身失望而去。
  第二天一大早,沈庆云摸着黑起了床,他每天的工作量不少,光要打猪草就要好几个箩筐,再加上他这几年年纪越发上去了,力气也大不如前,所以每天必须早出晚归,才将将能喂饱那十几头猪。
  为了节省蜡烛,沈庆云就没点,想着再过一会儿天就要亮了,反正周围的路线他已经熟悉了,所以就背上箩筐拿好镰刀,带了一壶水,两个硬的跟石头块似的杂粮馒头,准备一边走一边吃。
  可是脚步刚刚迈出门,就感觉碰到了什么东西,沈庆云就着朦朦胧胧的光亮看了一下,发现是个装的鼓鼓囊囊的布袋子。
  沈庆云很快就记起来昨晚的那个小插曲,犹豫了一下,还是将布袋子拿进了屋里,点燃蜡烛去看里面究竟是什么东西。
  里面的东西很杂,有一把芹菜,一小布袋子莲子,一小布袋子红豆、红枣、桂圆,外加一条咸肉条,总共六样东西。
  如果别人收到这六样东西,只会觉得这是送一些吃的。确实这些东西在这时候的农村也是很不错的好东西了,季恒给的每个小布袋子总归装了一两斤,关键还送了肉!
  只是沈庆云到底是有出身、有文化的人,他很快就反应了过来——这是古人拜师时候,弟子送给老师的拜师六礼。
  沈庆云默默地看着这些东西发了会儿呆,好像他这辈子收的学生里,从来没有哪个这么郑重地按照古法来拜师送礼的。
  只是这又如何?
  礼物的多寡能看出人心吗?当年他对他的学生们也不是都掏心掏肺?最终又如何了呢?
  沈庆云的一颗心又迅速沉了下去,将布袋子收进了断了一个脚的碗橱下面,锁上门继续往自己平时打猪草的地方走去。
  ==
  季恒悄声回去后,吴晓梅已经困的不行了,给季恒偷偷开了门让他进屋后,都来不及问他情况如何,脑袋沉的很,直接倒头就睡,一直到第二天早上两个人在整理床铺的时候,才问起了昨晚的事情。
  季恒有些消沉地摇了摇头:“沈教授并不待见我,无论我在屋外面怎么恳求,后来也没有再理过我,我放下了拜师礼就回来了。”
  所以就是一无所获,还赔了些东西咯?
  吴晓梅心里有些为季恒不值,但是她也早就听人说过这个沈老为人孤僻,从不与村里人来往,所以其实她是有点心理准备的。
  见季恒神情恹恹,只好安慰季恒:“你也别太着急,之前你不是和我讲了三顾茅庐的故事吗?刘备要请诸葛亮出山,还要三请三邀呢,你多去几次,用诚心打动沈教授呀!你不是也听小张说,沈教授好像是被他学生陷害才被下放到桃花村的吗?可能他对收徒弟这种事怕了呢?”
  一语惊醒梦中人!季恒昨晚只以为这位沈教授不近人情,却没有设身处地的去为他想过,自己太过想当然了!
  于是,季恒开始旁敲侧击地去了解更多关于沈教授的事情,包括他日常的生活习惯,每天需要做哪些工作,经常要干活的地点等等。慢慢地,关于沈庆云这个人,不仅仅只是他想要学习数学知识的一个老师,更加是一个具象化的人。而通过这些了解,季恒也更加理解了这位老人的不容易,让人唏嘘让人感叹,却也为他坚韧不拔的心智感到无比的钦佩!
  季恒试问,这些事情要是落到自己身上,他真的未必能像这位沈教授一样能熬下来!
  不过季恒也是坚持之人,他了解清楚情况之后,隔三差五就会趁着夜色去一次西山,沈庆云第二天打开门,要么会发现堆在门口的三四箩筐的新鲜猪草,要么是一包馒头,有时候也会是一些报刊书籍,还有些时候甚至是一副手套、一双袜子,零零散散,基本上每天都会看到些莫名其妙冒出来的东西在门口——不是什么大价钱的东西,但都是他目前最需要的。
  而在这些东西的旁边,往往都会压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一道数学题,然后后面写了解答的思路和在哪里卡住了。最后的在末尾,会用极漂亮的钢笔字写上一句:学生恳请老师指点,感谢万分。
  连日来,这张纸条每天都重新写了一遍,一直没有变过。
  等到季恒又有一天摸着黑走到沈庆云木棚屋门口的时候,借着手电筒的光,突然惊喜的发现在自己那页纸的问题下面终于有了回复!
  回复者的字迹干净利落,只用了三个步骤,就将季恒之前百思不得其解的那道题给解答了出来,而且用的知识点都是季恒之前已经在书本上看到过,自学过的!
  “原来还能这样应用这个定理!原来这数学能如此灵活!妙,大妙!”在季恒心中激动感慨的同时,视线往下一扫,人又有点僵住了,只见那页纸的最下面还有一句话:
  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第三十一章 :春夜独行
  坚持了近一个月, 沈老只是回答了一个问题,还如此决绝地在下方写了“只此一次, 下不为例”的话,若说心里不难受那是骗人的。
  毕竟季恒每天夜里风里来雨里去,那条去西山木棚屋的小道从最开始走的战战兢兢,到现在他已经了如指掌;四处打听沈老的情况、喜好, 处处关心他的生活细节;因为天黑路不好走, 季恒摔过好多次,身上青青紫紫多处淤青,但是季恒却也一直咬牙坚持。
  所有这些季恒都不觉得辛苦, 因为他已经是把自己放在了沈老徒弟的位置上, 有道是“有事弟子服其劳”,他认为自己做这些都是应当的。
  可是原来这一切都是他的自以为是, 沈老并没有被他打动,他也没有任何资格以沈老徒弟而自居。
  季恒心头失落, 拿着那页纸默默回去,回去前没有忘记将今天带过来的东西放在了沈老的门口。
  沈庆云透过窗户看到那个影影绰绰的黑影在那边独自一人立了好久好久,才离开。想着那个年轻人总会在自己门口轻声说一些自己关于在数学上的学习心得, 也会说一些自己的日常, 他虽然听着有时候有些烦躁,但是今天没有听到,又好像少了点什么。
  下放到桃花村已经八年了,数学的运用无处不在,可是数学的世界却离他越来越远。要不是这个年轻人反复地询问, 或许那些原本镌刻在自己脑海深处的知识都已经被埋葬,和一些记忆一同腐化。
  只是多年来的下放生涯,已经让沈庆云的内心变得坚硬,即使心中略有不忍,沈庆云也依然故我。
  第二天一早天刚亮,沈庆云在木棚屋的门口看到了用小石头压着的一册文刊,拿起这册报刊的时候,沈庆云就发现这册文刊很新,似乎还散发着油墨的香气。
  沈庆云之前也拿到过季恒送过来的报刊书籍,可能是为了投他所好,季恒送过来的报刊书籍很多都是关于数学知识的,也相对比较陈旧,都是不知道藏在哪里的,有些甚至还破破烂烂。
  拿起这册文刊,只见上面写了《新论》两个字,沈庆云习惯性地看了一下出版日期,发现出版日期竟然是在后天,也就是说这是一册样刊!
  什么样的人可以拿到样刊?除了印刷这册刊物的人,剩下的那就是这本样刊中的作者,会提前拿到刊物——也就是说,很有可能季恒在这册刊物中发表了什么文章被录用了,才有了这册样刊。
  果然事情也如同沈庆云所推测的那样,他翻页的时候很快找到了季恒折角的那一页,那页上的文章题目叫做《春夜》,作者名叫季独行。
  文章不是很长,但是沈庆云还是放下了镰刀,在门口慢慢地坐下,开始读起了这篇文章。
  这是一篇记录一个夜行人在春夜中行走的文章,虽然春夜寒凉,虽然路上坎坷,可是那位独行人总是乐观、总是积极,他觉得即使自己独行,但是有花鸟作伴、有春风相陪;即使夜色浓黑似墨,可是一路往东方而去,总有照亮天空的那天;即使被绊倒摔跤,但是也有风景可欣赏,也有终点在召唤。
  通篇的文章用词精准,文字绮丽中又有着赤诚,明明只是写一个春夜中的独行人,但是莫名就能让人从这篇文章中读出许多东西——就沈庆云而言,他放佛读到了那个年轻人在春夜中独行至此的心中所想,又仿佛联想到了自己的处境和这个社会的处境,也关联到了自身,是否自己也是这样一个在春夜中独行的人?
  都不用季恒说,看到这篇文章的内容和作者的名字,沈庆云就知道,这是季恒写的文章!
  “相较于这人在数学上的不开窍,写文章倒是一把好手!”沈庆云心里默默地嘀咕了几句,虽然他教的是高等数学,但是并不代表他没有文学的欣赏能力,季恒的这篇散文确实写得好,除了思想上的高度,在形体上也没有完全散掉,很多段落处还追求了押韵和对称,不管从哪方面来讲,这篇文章都具有它自身的艺术价值。
  沈庆云又将这篇文章读了一遍,这才放下了手里的这本样刊,回到自己的棚子屋,小心地把书刊放到了自己的枕头下面。
  沈庆云不知道的是,远在北京的周琛和看到这篇文章时的感受也是如此,他心中不由庆幸自己向季恒约了稿,虽然担心寄送的地址没人收,也在等了两周多都没有回应的时候,以为就此断了联系。没想到就收到了一篇让他这么惊喜的文章!
  他们《新论》副刊已经准备在五一节那天发表第一份新刊,可是首版头篇文章编辑部里的人却争论不下,选来选去都没有特别合适的文章,一直到周琛和收到了季恒的投稿。
  这篇文章真的是切中了现下的局势,可不就是大家都在春夜中行走,而且很快就能迎接到春日的到临吗?如果对局势没有预判错的话,他们这首册样刊的头版文章,以后会有着划时代的意义!
  更何况,这位季独行先生用词老道、描写深刻,让人一口气读完就有一种酣畅淋漓的感觉,又能在其中品位作者细腻的内心世界,确确实实是难得的好文章!
  是的,周琛和心里已经默认了季恒是一位和他年龄相仿或者比他年长的老先生,只是隐没于偏远小镇上,因为之前的浩劫而不显山露水,如今即使不在局势内,也能审度出情况,写下这么一篇文章。
  可以说,周琛和的脑补让他对季恒更加崇拜了几分,也为此给季恒争取到了非常高的稿酬标准。
  他们《新论》报社对新作者的稿酬标准是千字4到6元,看不同的质量而定;而一些老作者、成名作者的稿酬就高了,一般要到千字8元至15元。原本季恒作为新作者,最多就能拿千字六元的标准,但是周琛和说服了王主编,毕竟是他们选出来用作头版文章的稿酬,就不要太吝啬了,最终定下来的是千字10元。
  季恒这篇文章总共一千八百多字,最后《新论》编辑社直接取了个整数,给季恒寄了一张20元的汇款单。
  季恒自己也没有想到,自己花了一个多小时写下的一篇文章居然就被采纳了,还收到了20元的稿酬!
  他那几天一直想着拜师的事情,其实是把投稿这件事有些落下了,正好连日来夜里赶路心中有了所感,模仿了一下现在比较受欢迎的行文模式,写下了这篇《春夜》,隔了一周后就收到了样刊以及20元稿酬,这其中的兴奋和激动自然是溢于言表的!而这也是季恒想和沈老分享的,可惜季恒一过去受到的就是沈老泼的凉水。
  换作别人,可能沈老已经如此拒绝了,就不会再去了。可是季恒心里虽然难过,但他的执拗不是一天两天的了,回去后虽然心情不好了一阵,第二天却依然故我。
  当沈庆云发现当天晚上,同样的时间同样的人又站在了他家门口,询问了他几个数学上的问题,见没有回应后才走了,心里莫名地倒是舒了一口气,只是口中却没什么好气道:“天天就问这几道题,都是什么水平?看看书就能想出来的解题思路,稍微多花点心思就行了,还一直来问!”
  说完后,沈庆云已经躺到了木板床上,翻来覆去半天睡不着,最终还是点了蜡烛,在一页纸上写下了季恒今天问的三道题目和解题方法。
  顿了一下,又想和之前一样,写完后就揉了扔掉,可是这次犹豫了很久,沈庆云没有扔,而是放在了桌上。
  第二天的夜晚,季恒发现又有一页纸贴在了门口,而上面写的赫然就是自己最近询问的问题和解决思路!!
  季恒高兴不已,连连在门口作揖:“学生谢老师指点!”
  独自坐在木桌前还没有睡下的沈庆云嘴角忍不住上翘了一下,又连忙按了下来:“快走快走,被人看到了就不好了!”
  季恒更加惊喜——这还是除了第一天夜里他登门拜访后,沈庆云第一次和他说话呢!虽然都是赶人的话,但是季恒能听出里面的不一样!
  季恒脚步轻快地走了回去,吴晓梅已经习惯了这个时间点,马上给他开了门放人进屋。
  季恒心情极好,刚刚想和吴晓梅分享今天的事情,吴晓梅却急急忙忙地把人拉了过去,悄声道:“季恒,你礼拜天能不能问你同事小张借一下自行车用用?”
  季恒顿了一下,然后点头:“可以应该可以,好像这两天没听小张说礼拜天要去哪里。你莫急,我明天上班的时候再去问一下。”
  可是想想又不对:“你要出远门吗?要自行车干嘛?”
  一般要用到自行车,那都是要去远一点的地方了,可是最近吴晓梅没有和他提过啊!
  吴晓梅压抑住心中的兴奋:“我准备去袁溪村收粮食,都谈妥了,你到时候能和我一起去吗?”
  第三十二章 :经商天赋
  “收粮?还要去袁溪村?”袁溪村离稻乡村最远的一个村落, 之前季恒去写大字标语的时候有去过,那里被大山环抱, 出路略有些艰险,外人进出的很少,不像稻乡村去镇上那么方便。就是因为这些,这个村子也是常家镇下面的六个村落里最穷的一个, 条件比起稻乡村要差很多。
  所以季恒对此表示了不理解, 首先吴晓梅去收粮就让他觉得意外,毕竟现在能收粮的人不都是粮站吗?其次,就算要去收粮, 为什么不在本村收, 吴大海的人脉基本上都在稻乡村,在这里他是一呼百应的, 如果吴晓梅在本村收粮,不是效果更好?稻乡村富裕, 能收到的粮食也更多。
  面对季恒的疑问,吴晓梅其实都有考虑过,于是便对这季恒娓娓道来:“你也知道我爸这个人, 虽然现在腿脚不方便, 但是还时不时地问我村里的情况,有事就要喊人过来安排村里的事物,把咱们村里的事情看的比什么都重要。他这人又古板,我可不敢在他地头上造次。”
  吴晓梅顿了一下,明媚的双眼弯了弯又继续道:“但是到袁溪村就不一样了!我考察了我们周围的几个村落, 就袁溪村出路最不好,大家也最不富裕一点。那里的人都不太去镇上,只有村里统一交粮的时候才派人去一次,如果我能上门收粮,不用他们去镇上,我相信哪怕稍微比镇上收购的价格低上一些,他们也是乐意的。”
  稻乡村正是因为出路好,所以对镇上的行情也了解的透彻,以低一点的价格收购大家就都很敏感,为了多点钱,情愿自己辛苦一点去镇上也不太会将粮食给吴晓梅收购。如果说大家愿意将粮食交给吴晓梅,那很大一部分可能也是因为看在吴大海的面子上——而这是吴晓梅最怕遇到的情况,到时候她爸肯定第一个就要骂她!
  吴晓梅越说眼睛就越亮,仿佛有好多小星星在她眼中闪耀似的,看的季恒一阵神迷,听着听着就点下了头:“好,我礼拜天和你一起去!”
  两人谈妥了收粮的事情,季恒才想到了今晚沈庆老这边的事情:“今天沈教授终于和我说话了!而且还解答了我这几天的问题,让我茅塞顿开!沈教授真的学识渊博,仿佛没有什么难题可以难倒他!如果我能有幸一直得到他的指点,定能金榜题名!”
  季恒难得情感这么外露,上次看到季恒这么高兴,还是他的稿子被录用的时候!吴晓梅也替季恒高兴,而且她作为女子也对人的情绪更加敏感:“听你这么说,看来沈教授是已经有意愿收你这个学生了,可是他有他的顾虑,你只要还是一如之前那样对沈教授就可以了,相信你的诚心,沈教授定能感受的到!也让他知道,虽然有学生寒过他的心,但并非所有学生都是这样。”
  季恒只觉得吴晓梅说的对极了,忍不住频频点头:“是的!天地君亲师,侍师如侍父!沈教授指点我学途上的迷津,我自然也要敬重他、照顾他,如对我亲父一般!”
  在季恒之前的那个年代,一位好老师千金难求,真正的拜师那都是一对一的,一位老师倾尽自己毕生所学教授于他的学生,而学生也自愿承担起老师的饮食起居,随侍左右。这里面的关系甚至有时候比和自己的父母更加亲,毕竟可能有些想法你的父母无法理解你,但是你的老师却能理解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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