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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七零发家做军嫂_分卷阅读_42

  张金花被儿媳妇给吼了,脸色也不好看。
  最后说了句,“我懒得理你们,你们自己的事情自己办。”
  说是这么说,可张金花却也知道,自己不可能不管他们。
  她现在跟着老四,以后死也是死在老四家,老四家好了,她才能好,就算老三是她儿子,但是情况是不一样的。
  想了想,她还是打算去问清楚怎么回事?
  沈贤武看着两人出了门,余光看到自家大哥从房间出来,手里正拿着歌肉包子在吃,肉香飘到他的鼻子,一下子勾起了他的饥饿。
  今天刘晓梅回娘家,回来之后两人就吵架,还没做饭。
  他看向一旁的沈家玲,问道:“家玲,你妈呢?”
  “还没回来。”
  沈贤武没有一蹙,“让你妈回来做饭吧。”
  “哦。”
  张文兰是不会做饭的,就算做饭,也做的不好吃。
  所以中午这顿饭,三四房两家,脸色是黑的,因为这饭菜太难啃了,而厨房里头,老大老二两家,不停的从厨房飘来奇怪的香味,勾的人肚子的馋虫蠢蠢欲动,越看面前的饭菜越难下口。
  家里的房子建的很快,因为不用像现代人那样打了水泥钢筋的地基,又要刷墙又要装修,还要各种精装。
  相反,现在的人家,屋子最多用上简易的白灰抹平,就连地板,也是黄泥土地板,而不是水泥地。
  这年头水泥是稀罕物,农村用的都是黄土砖,就连沈子夏原来的家,也是差不多九零年后,才开始用上红砖水泥的,毕竟现在的红砖贵,一个砖五分钱,建一间房子,可得耗费不少红砖,有钱人家才用的起红砖。
  不过,在沈子夏的建议下,本来的小窗被做大了不少,外头的光线照进来,倒也不会让整个屋子漆黑漆黑的。
  房屋断断续续用了小半个月,就算彻底建成了,三间房,外头还专门留了一个小地方做了一个小厨房,另外两间是客厅,每个客厅有十平米左右,厨房小点,不过也有七八平米,里头比普通厨房要做多了两个灶头,还弄了个洗澡房方便洗澡。
  两家的房间将原来走廊的门给堵住,然后在外头这边开了门,各自通向自家的客厅,两家有另外一个门通向厨房。
  怕家里的东西不够放,沈贤国和沈贤业兄弟俩,又做了个小屋子,方便放东西。
  这么忙活了半个多月,总算是忙活完了。
  沈子夏看着房门的方向改成了朝南的新客厅方向,脸上笑容多了不少。
  不过这屋子的窗子变成了前往客厅的门,所以他们只能在侧边,也就是正房大门边上,开了个小窗,屋子虽然比之前暗了许多,但是能和张金花他们隔开,以后不用进出对着他们那张脸,沈子夏觉得,黑点就黑点,反正不用看到他们讨人厌的脸。
  况且,沈子夏可不想一辈子住在这里,她想,她很快会搬走的,所以,黑就黑吧!
  新屋真正建成的那天,是一家人笑容最多的日子。
  李丽敏一大早就请了假回来把东西搬好。
  有些东西已经提前搬放在房间里的,所以也没多少东西可以搬,但是这种忙碌着马上就有自己新家,一切都是值得的。
  沈贤国高兴,一大早就带着肉票和钱去买了斤肉。
  想着孩子身体不好,他又买了个猪后蹄,还是肉最多的地方。
  等买回家,李丽敏拿这刀子将猪腿刮赶紧。
  正好周末,沈子夏几姐妹也在家,大姐去上工帮忙赚钱,沈子秋在擦椅子擦桌子,试图让整个家光鲜亮丽起来,就连小家宝也学着大人有模有样的擦洗着家里的家具家具。
  沈子夏见大家都忙开了,说道:“那我去准备菜吧!”
  菜园的菜四家人已经分隔开了,沈子夏和二叔家的菜园是靠近的,所以两家直接用竹子围了一圈,做了一个入口,防止附近散养的鸡会来吃菜,当然,也是心理暗示着要防人,比如隔壁两家的。
  自从刘晓梅把菜园能摘的菜摘光之后,小菜苗也没剩下多少,刘晓梅和张文兰都懒得去浇菜,于是,照顾小菜苗和蒜葱这些佐菜,就成了沈子夏和二叔家做的事。
  可谁愿意去照顾啊,既然是没分开的,那大家都有职责去浇水,李丽敏见他们不愿意去浇水,气的大骂心太坏了,不浇菜却天天去看菜园有没有菜。
  她忍受不了几个孩子没菜吃,在明知道浇菜之后,这些菜很可能便宜那两家,也只能带着气愤去做。
  不过,沈子夏看李丽敏浇了两天,就劝她别这么干了,有那时间,不如把自家菜园收拾好,葱蒜芹菜这些,可以挪到自家菜园,至于那些小苗什么的,也可以拔过来,分开一棵棵种着长大。
  当时李丽敏有些犹豫的,那些菜苗看着还有几天就能吃了,所以有些不舍的。
  沈子夏哪里不知道她想了什么,劝道:“咱们要是不弄走,到时候就都给三婶四婶割走了,咱们连小苗都见不着,别说三五天了,三五年都吃不上。”
  现在刘晓梅和张文兰他们除了要吃菜之外,更多是赌气着把菜全部割走,不想让他们两家吃,就算明知道割太多吃不完,他们宁愿晒干,放起来,过几天吃,也绝对不会留给他们的。
  李丽敏在沈子夏的劝说下,点头同意了,于是,他们家的小菜园就这么诞生了。
  比起李丽敏在田里菜园里是一把好手,沈子夏除了灵泉,倒是没有什么能帮的上忙的。
  李丽敏将菜地一块块除草,然后把泥土大块大块的锄翻过来,再用太阳暴晒,然后放点鸡粪过去,再开始种菜。
  她收拾的一块块菜地就像一件精美的艺术品,把菜地农高,然后将边上的泥土搭上去,四周的边带着斜度,然后高度比里头的泥土要高,等到水浇下去,水会直接渗透在泥土里头,而不会沿着边边流出来,破坏了走路的菜路。
  沈子夏当时在边上看着,直佩服李丽敏能把菜地收拾的那么好,那根本不只是菜地,更是一件艺术品。
  这让她想到自己的妈妈,妈妈早年的时候,也在屋后的一片肥沃的黑土地上开垦了小菜园,然后用竹子编织了围栏,将家里喂养的小鸡隔绝在外面。
  她喜欢种菜,当然也是为了家里的生计,她对种菜特别有感悟,也种的特别好,青菜肥嫩,吃起来特别鲜甜,而且长的也快。
  妈妈说,种菜一定要用心去种,别看植物跟动物不同,不能说话不能走动,也没有声音,可其实他们都是有感觉的,谁对它们好,谁对它们不好,都是知道的。
  那时候沈子夏只是带着好奇在听着,觉得妈妈说的话有些荒谬,但是却又觉得很神奇。
  她也喜欢种东西,花花草草,又或者是青菜萝卜,所以这么多年了,即便在城市已经买了楼房,可她闲暇时候,还是想要回到那个人人争先恐后想搬离的村子。
  她喜欢那样安静祥和的生活,仿佛爸妈还在,她有空了,也会在自家的小菜地捣鼓一些青菜萝卜。
  但是即便种了许多年的青菜,她还是学不会妈妈那样,能把整个菜园弄的跟艺术品一样,即便在她看来,她使用锄头的姿势,以及锄地的步骤都一样,还是达不到妈妈给的效果。
  李丽敏的身影,她伺候菜地时候的样子,让沈子夏又想起了已经离开她多年的爸爸妈妈。
  现在的他们,估计年纪和她差不多大,甚至还要小点呢,这个时候的他们,应该各自不认识,甚至还不知道自己未来的轨迹是怎么样的吧?
  想到爸爸妈妈,她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在他们出事之前,找到他们,帮助他们。
  只是,现在她所在的大鹰村,也不知道距离原来的村子,有多远,几十年的变化,也不知道那个村子是不是也在?
  不过,现在距离他们出事的日子,还有二十多年,想想,她有的是时间寻找他们的。
  李丽敏的菜园用了两天的时间就整理好了,该种的菜一一种上去,该浇水的浇水,该晾晒的晾晒,之后又是围栏,一个崭新的菜园就出现在大家眼前。
  刚开始的几天,两家能吃的只有几根芹菜和腌制的咸菜。
  不过都是从苦日子过来的,就是喝白粥,日子也能过的下去,更别说现在还有几条小鱼小虾加菜。
  倒是三四房没那么有运气了,菜园里头的菜挖的挖,吃的吃,剩下乱糟糟的,吃了几天,他们就没菜吃了,最后只能啃点咸菜,还有些已经老的嚼不动的菜。
  张金花把两个儿媳妇大骂了一通,说分了家也不知道去捯饬菜园,难道打算喝西北风不成?
  粤省和北方不同,粤省春头雨水多,菜园如果地势太低,容易让菜淹死,夏天一时下雨,一时太热,菜也容易蔫,相反,秋冬时候,雨水均匀,菜是最容易生长的,所以秋冬两季一直到过了年一个月,都是属于多菜期。
  可现在,两个儿媳妇都不肯动,别人家的菜长的好,他们家没菜吃了。
  隔壁三叔婆见他们家没菜,摘菜的时候倒是给了他们以把,但是这只能吃一顿两顿,一下子就没了。
  再看老大老二家的,虽然现在也没菜吃,但是菜园的菜种下了,也不只是浇了什么粪水,长的特别快,再过几天,就又有不少青菜吃了,可把张金花眼热的。
  他们根本不知道,这哪里是什么肥水粪水,而是沈子夏用自己灵泉的水浇灌的。
  虽然每天灵泉出水量都不高,但是也比正常菜苗要快上两三天,这一天天累积下来,就快了不少。
  这不,家里屋子建好的这天,沈子夏浇了许多天的菜,已经可以吃了。
  给菜园捯饬的李丽敏比谁都惊讶,明明以前长势很快,也需要一个半月两个月的菜,居然半个月就已经长大了。
  可沈子夏解释的是,“最近肥水比较足,菜长的快也不奇怪。”
  李丽敏平时要忙着屋子的事情,屋子忙完要忙上工挣钱,所以对她的说法也没提出质疑,基本浇水的事,也交给了几个闺女放学回家帮忙。
  听她这会要去菜园摘采,李丽敏点点头,又道:“今天摘多点,咱们要请帮忙的叔伯吃饭呢。”
  沈子夏点头,“我知道了。”
  这年头建屋子和以后的人不同,加上他们不算落新居,所以也没有叫亲戚朋友来吃一顿,而只是请了那些帮忙建房子的村民一起吃一顿好饭。
  为了今天,两家忙上忙下,可算是把心事了了。
  李丽敏把猪腿清洗赶紧之后,又把里头的骨头削出来,然后放到锅里面去用水熬煮。
  渐渐的,看着什么都没有的猪腿骨,渐渐熬出了香味,还有一些油腥。
  沈子秋在加柴火,闻到味道已经饿极了,抬头看着在准备炒菜的妈妈,说道:“妈,汤好香啊!”
  李丽敏仔细闻闻,随后点头,“嗯,真香。”
  沈子夏出去了,在听说要拿着猪脚里头的骨头熬煮汤的时候,她就跑出去了。
  她跑隔壁一个叫凡婶家里,要了两个白萝卜。
  凡婶平时和李丽敏一起上工干活,两人算是意义上的闺蜜,可以说,这村子除了赵翠这个妯娌和李丽敏关系好之外,凡婶和李丽敏的关系最好了。
  “我家萝卜还小,所以来你家要两个,等我家萝卜大了,我就还给你们。”怕凡婶不愿意,沈子夏解释道。
  她想吃萝卜猪骨汤,而不只是猪骨头熬出来的汤。
  现在的人,不会变着法儿把饭菜做香,他们填饱肚子都是问题,哪里会想要把饭菜做的精致美味可口。
  而且,就算能做的美味可口,他们也不会这么干,因为到时候会想吃再吃。
  但是沈子夏不一样,她嘴巴已经寡淡的太久了,除了之前在秦书记家吃了两个肉包子,她嘴巴已经好多天没好好吃好吃的了,就算有鱼虾,她们也不敢多吃,毕竟苦日子也不知道要过多久,哪能随便全部吃光,她也要拿这些东西去换钱呢,只是一直没有找到机会。
  可今天不一样了,猪骨头都已经有了,不在乎放多两根萝卜在上面。
  都说冬吃萝卜夏吃姜,现在吃萝卜不单止好吃,而且也是补,就算不补,沈子夏也馋了。
  凡婶听说她要萝卜,二话不说前去菜地。
  现在的白萝卜长势好,又是沙土,种出来的萝卜又大又脆甜。
  凡婶怕他们不够,给拔了四个,“都拿去吧,不用还,这几根萝卜值几个钱?”
  沈子夏抱着沉重的萝卜,高兴的道谢。
  她抱着萝卜激动的往家里跑,已经能闻到从汤里的骨头冒出来的肉香,馋的她口水都快掉下来了。
  “妈,在汤里放点萝卜吧!”沈子夏激动道。
  李丽敏正在炒着肉,看她抱着好几个大萝卜,连忙把锅盖盖上,问道:“你哪儿弄那么多萝卜回来?”
  “是凡婶的,我跟她借的,妈,咱们汤里放萝卜去煲吧,煲了萝卜可香甜了,连汤也会变得美味的。”
  以前沈子夏在家,冬天就喜欢煲萝卜汤,猪筒骨洗干净,用开水滚过之后,就放进水里煲煮,然后再把萝卜切成三角形,然后放进去煲上一两个小时,让萝卜煲的软透,也把骨头里头的原滋原味给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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