纣临_分卷阅读_135
这个更简单,每隔一两天,就拿上几杯网红店的奶茶,在下午的空闲时间到罗主编工作的那一层去,找个借口在前台那儿站一会儿,和前台聊聊天,顺便再跟那些正在和前台聊天的ol一块儿聊聊,基本就能探出个大概了。
不过这事儿不能做得太频繁,必须懂得分寸、点到即止;你要是连续一个礼拜天天都去,那个前台就会误会你对她有意思,然后你就必须约她出去,否则她就会发现你其实对她没意思……那时候,她就会有点不爽,就算她本来也不喜欢你,打算拒绝你或者把你当备胎,但你如果先她一步停止了某种她认为已经存在的暧昧关系,她就会恨上你,紧接着就会开始在背后说你坏话。
人性就是这么麻烦,懂得揣摩这些的我也觉得这些很麻烦,如果我是个女人、并且生在古代,也许有机会把这些知识用在宫斗活动之中,可惜我不是。
言归正传,在对罗主编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后,我对他那份履历的质疑变得十分强烈,为了验证这点……我利用一个周末的时间,办了旅游签证,去了趟纽约。
出发前,我已通过邮件联系到了一位从纽约先驱报退休的老记者,约好了和他一起喝杯咖啡。
我自然不可能在网上直接问他关于罗主编的事情,倒也不是怕留下什么聊天记录,而是你直接问他这种问题他未必会理你。
我与那位老记者接触时是想好了全套说辞的,他以前曾写过一篇挺出名的关于环境治理问题的报导,还差点儿拿了普利策奖,我就以此为突破口,宣称自己在学校时就是因为读了他这篇报导,才立志成为调查记者的,如今终于得偿所愿,因此想跟他见一面,聊上几句,并请他这位“人生导师”给我传授点经验。
不出我所料,这老头儿非常爽快地就答应了。
“超过平均水平的高傲”、“不同程度的自以为是”、和“渴望被人重视”,可说是律师和记者行业的通病。
想象一下,一个“差一点儿拿到普利策奖”的老头儿,如今退休在家;他还没有老到必须进疗养院的地步,经济上也没什么困难;他不再像以前那样每天从早忙到晚,过去的人际关系也渐渐疏远和减少;年轻时因为醉心工作,妻子早已离开了他,子女们一年里也只跟他见几面……
这样的一名老人,需要的是什么呢?金钱?社会地位?这些他不缺、或者说对现在的他来说已经不太重要了。
他最渴望的东西无非是别人的陪伴,这个“别人”,如果是他的亲人那最好,是朋友也行,实在没有……一个怀着善意或敬意的陌生人,也很好了。
那天我一下飞机就联系了他,四十分钟后我们便在咖啡馆里碰头了。
老头儿一看我手上还拿着行李(我的行李不多,只带了一个小号的旅行箱)就来了,可感动坏了,他热情而有力地跟我握手,仿佛我是他远隔重洋却素未谋面的知己。
之后的一个多小时,我和他聊得很愉快,毕竟我来之前做了不少功课,读了不少他以前写的报导;“背东西”算是我的看家本领了,要不然我这学渣怕是根本考不上大学。
我可以从老头儿的眼里看到他的满足,看得出来……已经很久没有人这么长时间地认真听他说话了。
有些人一辈子也不曾被家人以外的人重视或崇拜过,还有些人虽然享受过那些,但某天……通常是他们退休的那天,这些也都跟着烟消云散。
这种心理落差,加上这类人惯有的高傲,会让他们非常失落。
人上了年纪的确是很可怜、也很可悲的,当一个人不可避免地变得越来越不受重视、甚至被视为累赘,身体和大脑也都逐渐衰败时,他们会慢慢被孤独和落寞所吞噬;很多人到了晚年轻易就会被一些拙劣的骗子摆布、却不信任自己的亲人,就是因为可能骗子陪他们的时间相对更多些。
我,也是个骗子。
我骗取了他的信任,得到了我想要的东西。
在我那杯咖啡第三次续杯时,我假装不经意地提到了我的上司——罗主编;老头儿自然已经不记得那家伙了,不过我早有准备,我拿出笔记本电脑,点开了一张罗主编当年在纽约先驱报实习时的照片;这货把这张照片直接挂在自己办公室的墙上用来装逼,不难弄到。
那张照片中,除了罗主编之外,还有另外几名实习生,以及当时负责“带”他们的记者,也就是我眼前这位老人。
像纽约先驱报这种美国老牌媒体的背后主要还是被白人财阀们掌控,明里暗里的种族和性别歧视根深蒂固;罗主编实习的时候是在二十多年前了,那个时候“政治正确”还没现在这么紧,所以华裔的实习生很少,老头儿一看到照片,就对他有印象了。
或许是担心我和罗主编有什么交情,老头儿在说话时绕了些弯子,但依然可以听出来……姓罗的很不是个东西。
看来他那套溜须拍马和弄虚作假的把戏,一直没有变,只是并非在所有的地方都行得通。
三个小时后,我和那位老记者道了别,临行前老头儿拍了拍我的肩膀,夸奖、并祝福了我。
如果是在十年前,他还没退休的时候,他可能根本不屑于跟我这样的人坐下来喝咖啡;就算来了,他也不会跟我聊那么久。
那时的他,八成会跟我摆架子,说些自己很忙之类的话,粗暴地打断我的陈述,抨击我国的新闻自由,强行灌输一些他认同的价值观,回答一些他想回答的问题、无视其他的,刷完一波优越感后,留下一句“这单我买了,谢谢你浪费我的时间”,然后扔下几张现金并无礼地离去。
可是现在的他,站在街上,挥手、目送我上了出租车,直到车消失在拐角,他才转过头,带着叹息的意味舒了口气,步行回家。
事后他能意识到我只是在他身上打探情报吗?
应该是可以的,但我想,即使可以,他也不会让自己往那方面去想;他会竭力说服自己,今天遇到的真的是一位满怀热情的年轻后辈,而这个后辈真的是因为崇拜他才来见他的。
……
9月9日的下午,我从罗主编那里得到了我的第一个任务:去采访一对夫妇。
我知道他们,他们是几年前网上炒得沸沸扬扬的“无肛婴儿之死”事件的当事人;当然了,如今这事儿也早已经无人问津了。
主编要求我去跟进他们的情况,写一篇关于网络暴力的报道;按照罗主编的说法,最近上面想抓“网络暴力”这一块,进行一定的舆论引导。因此,需要我们用一个较为典型和凄惨的受害者案例,写一篇将网络暴民妖魔化的报导。
其实这也算好事。
我没有等到第二天,当天傍晚,我就拿着他给我的地址,乘上了前往天津的高铁。
第四章 判官之章(二)
对于雷蒙德·福克斯来说,五月一日这天本来是再平凡不过的一个日子。
这天上午,他只花了二十分钟就在法庭上将一名初出茅庐的辩护律师怼得面无人色;不到一个小时,法官就结束了庭审,将对方的委托人丢进了大牢,而等待那家伙的……无疑将会是最高限度的量刑。
也许那名辩护律师一辈子都会记得这件案子和这天的屈辱,但雷蒙德肯定不会。
作为“史上最年轻的联邦司法部首席检察官”,这种程度的“胜利”在他看来连开胃菜都算不上。
雷蒙德的“优秀”,是有目共睹、有口皆碑的。
今年四十岁的他,出生在一个平凡的中产阶级家庭,他的家族没有任何的官面背景,他是纯粹靠着自己的努力,从一个小律师一步步往上爬,并在三十六岁那年坐到今天这个位置上的;不出意外的话,五十岁之前,他就能顺势拿下“史上最年轻的联邦司法部总检察长”之纪录。
在“司法之都”海牙,雷蒙德的故事简直就是励志典范,许多法学院的讲师都把他当作正面典型,要求学生们跟这位前辈榜样好好学学;而他在工作岗位上打破的各项记录,尤其是那堪称惊人的“定罪率”,更是让同行们望尘莫及。
就是这样一个人,在经历了今天中午的“最高法院袭击事件”后,立刻萌生了一个念头。
而他也很快将这念头付诸了行动。
……
下午,一点二十分,海牙市某警局。
“既然规矩你都懂,就别再为难我了,雷(ray,即raymond的简称)。”一名中年探员正拦在雷蒙德的面前,双手叉腰、微微低头,用无奈的口气说道,“我已经破例把这家伙的身份透露给你了,你也应该知道,这种‘通缉中的反抗组织成员’不是我们该去管的……fcps那边刚才已经跟我们打过招呼,他们的人这会儿已经在路上了、随时会到,等他们到了就直接把人提走,接下来就跟我们无关了。”
“听听你自己的话,柏瑞,你现在活像是个自己当初最讨厌的官僚。”雷蒙德和这名探长显然挺熟的,双方都用名字而非姓氏来称呼彼此,而且他们说话时的语气毫不客气、却又带着几分难得的真诚。
“是的,没准儿我现在就是个该死的官僚。”柏瑞似乎也有点恼火,他从鼻孔里出了口气,抬手摸了摸自己那已经有点儿谢顶的头皮,略显不耐烦地应道,“如果这样能让你放弃的话,我可以试试……要是你觉得还不够,我还可以变得更官僚一些。”
雷蒙德转过头去,顺着自己的鼻子和下巴抚了一把,稍稍顿了几秒,深呼吸一次,然后调整了一下语气,再道:“好吧……我道歉,柏瑞,是我说错话了;但你得明白,这件案子真的很重要,这也许是一个突破口……”说到这儿时,他又一次停下,看了看周围。
此刻,他俩正站在警局的一条过道儿里,身边往来的人很多,环境也很嘈杂;由于大家都很忙,也没什么人在关注他们。
饶是如此,雷蒙德在说出接下来的话之前,还是刻意压低了声音:“听着,我们都知道如今的联邦政府是怎么一回事儿……”他说着,用一个看起来很有力的动作指了指地板,“那些‘大人物们’总是在搞这一套——他们直接把那些‘发出不同声音的人’带走、来个‘人间蒸发’;他们不走司法程序、不管民众的质疑,永远用‘权限规定了你们无权知晓、我们也无权透露’来当理由……”
说到这儿,他又朝前走了半步,声音又低了几分,几乎就是在用说悄悄话的音量对柏瑞说:“就是因为他们总用这些狗屁来搪塞所有人,联邦政府才会越来越没有公信力,司法的权威也一再受到质疑……就是因为这样,现在的老百姓可以轻易就相信网上的谣言,却无法相信我们的工作成果……”
“你到底想说什么?”柏瑞皱眉问道。
“我想说的就是……这是一次机会。”雷蒙德沉声应道,“你也看到那个家伙了,他是个彻头彻尾的恐怖分子;手指上没有指纹、被捕前后也没有丝毫的惊慌和恐惧;他有能耐把火箭筒这种东西弄到城里来、甚至是带到最高法院的门口,却没有用来袭击人群,而是在光天化日下炸毁了正义女神像……”他缓了口气,接着道,“用你那资深警探的脑子稍微想想吧,柏瑞……这家伙一定是从一开始就想好了自己会被捕,他这么高调地行事肯定是有某种目的的,而有目的的人就有与之谈判的余地……
“与其让fcps的人把他带去某个鬼才知道的地方严刑逼供最后弄死,不如交给我来处理;我可以把这件事件变成一次‘公开审理’,像民众和媒体证明我们,让他们重拾对司法的信心……”
他越说越激动,不知不觉嗓门儿又升了起来。
柏瑞还没听完,就打断了他:“好了好了,你说的这些我都懂,但就算我现在同意让你进去见他,你又能怎么样呢?”
他这半句话出口时,或者说,当他说出“就算”这个词的时候,雷蒙德便知道自己已经成功说服了对方。
“你也说了这货就是个恐怖分子,在短时间内想要取得这种人的信任难如登天,更别说让他跟你合作了。”柏瑞又接着道,“再退一步讲……即使你真的和他达成了某种协议,等fcps的人一来,他们要提人,还有人能拦着不成?”
“这你就不用管了,我会想办法的,但首先你得让我进去见他。”雷蒙德说着,还特意低头看了看表,尽管这动作实际上没什么意义,但的确从心理上给柏瑞施了压,“只要赶在fcps的人来之前,让我跟他聊上一会儿,我就有办法促成这事儿。”
柏瑞没有再说什么,他低下了头,陷入了犹豫……
……
叱——叱——
羁押室的电子门开启,又关上了。
紧接着,西装革履、头发锃亮的雷蒙德,拿着一个看起来就超贵的公文包,走了进来。
此时,兰斯正戴着一副手铐,坐在一张桌前;这张桌子是固定在地面上的,桌子的一侧还有一个环形的金属扣,用来锁住手铐的链子。
雷蒙德进屋后,其视线立即就和兰斯对上了,但他没有立刻说话。
他先是用坚定的眼神与对方对视了几秒后,随后才开口道:“你好,兰斯先生,初次见面,我是检察官雷蒙德·福克斯。”
“呵……”兰斯看着他,冷笑一声,“你好,检察官先生,恕我不能起身跟你握手。”
“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叫我雷。”雷蒙德用很随意的语气这么说着,并顺势在兰斯对面的椅子上坐下了。
“好的,雷,但你可别叫我詹姆斯。”兰斯的语气也显得很轻松;他没有过问对方为什么会知道自己的名字,因为那根本算不上是个问题。
“那我还是称呼你……兰斯先生吧。”雷蒙德应道。
说罢,他又沉默了几秒,即使眼下的时间对他来说已经非常紧迫,他还是摆出了不紧不慢的姿态。
“那么……让我们来说正事儿吧。”几秒后,雷蒙德再道,“兰斯先生,你知道自己此刻的处境吗?”
“我知道啊。”兰斯勾起一边嘴角笑着,“但问题是……雷,你又是否知道自己此刻的处境呢?”
雷蒙德的表情没什么变化,他无视了对方的反问,接着说道:“兰斯先生,我希望你明白,我是来帮你的。”
“雷,我也希望你明白,我以前也是念过法学院的,如果我有兴趣的话,现在坐在你这个位置上的人就是我。”兰斯接道,“所以……不要跟我说什么‘我是来帮你的’这种废话,你我都清楚,这话从一个律师嘴里蹦出来的频率大致和某种男优说‘我要射了’的频率差不多,且后者的可信度还更高些。”
他这带黄腔的比喻打乱了雷蒙德交涉的节奏,让雷的思路稍稍迟滞了半刻。
但雷蒙德还是很快调整好了情绪和思绪,继续言道:“原来如此……既然你是内行,那应该也不用我解释不久后将会发生什么了吧?”
“那是当然。”兰斯回道,“fcps的人现在肯定已经在路上了,等他们一到,就要把我提走。”他微顿半秒,突然露出一个变态狂魔般的笑容,瞪着雷蒙德道,“因此……你想求我帮忙的话,也就只能趁现在了哦。”
“我……要你帮忙?”雷蒙德终于是露出了笑容,可惜也是冷笑,“这玩笑可不好笑。”
“哈哈哈哈……”但兰斯笑了,笑得很病态、也很快乐,“本来就不是玩笑,为什么要好笑呢?”他忽然又收起笑意,模仿着对方刚才的语气,一字一顿地接道:“‘我希望你明白,我、是、来、帮、你、的’,雷。”
“看来是我太乐观了……”两秒后,雷蒙德轻叹一声,露出失望的表情,并起身离开了座位,朝门口走去,“……我原以为你是个可以正常交流的人,结果你只是个单纯的变态疯子罢了……切,浪费我的时间。”
此言说罢,他已然走到了门口。
“我赌一只眼睛,不出二十秒,你就会回来接着跟我谈。”而兰斯仍旧是悠然地坐着,望着他的背影,自信满满地说道。
话音未落,雷蒙德就出去了。
然而,半分钟不到,他果然又开门折了回来,并快步走到了兰斯面前:“好吧……我只能说,希望你真的有我所预估的那种价值……兰斯先生。”
“放心吧,你我合作,绝对可以上演一出好戏。”兰斯接道。
“这么说来……你已经知道我要干什么了?”雷蒙德神色骤狞,紧盯着兰斯道。
“我不但知道你要干什么,还知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干……”兰斯用戏谑的语气接道,“或许你在人前会说些诸如‘重塑政府形象,让人民重拾对司法部门的信心’之类的鬼话,但你的真正用意无疑还是升官发财……
“你是个聪明人,雷,但和大部分‘聪明人’一样,你也是个典型的利己主义者。
“像你这样的业界精英,政治嗅觉必然是很敏锐的……你会出现在这里,绝不是因为你有什么崇高的理想,而是因为你嗅到了机遇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