纣临_分卷阅读_11
当然了,经历死亡的不是我,而是别人,是那些被我找上的人。
……
我,名叫杰克·安德森,是一名杀手,很普通的杀手。
在杀手这行中,有很多性格鲜明、个人风格十分强烈的人存在:比如说,有些人会让自己保持某个特定的形象、十几年如一日,只要出现在人前就是那个造型;还有些人会使用标志性的独门武器作案、或是在子弹上刻字,警方只要一看尸体就知道凶杀是出自他们的手笔;甚至有那种只在特定的天气下动手的家伙,为了维持自己的记录,在每次接工作前竟要委托人先提供目标的出行日程以及当地的天气预报。
但无论如何,他们仍算是优秀的杀手,因为只有高手才能有所谓的“风格”,那些连完成任务都费力的人是没资格做其他多余的事的。
和我的那些同行相比,我这个人,就显得很是乏味了。
我可以用任何形象去执行任务,也可以使用手头能拿到的任何武器乃至日用品去杀人。
时间、地点、环境,这些都不重要。
对杀手来说,唯一重要的,就是完成任务。
而唯一需要的,就是专注。
我不需要风格,更不需要信仰,杀人对我而言,只是一项工作;就像刷碗、开车、电焊这些工作一样,我做这些、并且擅长于此,并不是因为我热爱它,只是为了钱而已。
我完成自己应做的,然后获得相应的报酬;不投入任何个人感情,也不做任何自我说服……不多问,不多说,把事情办妥、拿钱,这就是我对工作的理解。
而当我默默地这样工作了二十年之后,我才后知后觉地发现,我也和那些风格鲜明的家伙一样,有了一个绰号。
他们叫我——杀神。
当一个人因为努力工作而被称为“神”时,我觉得他差不多也到了该退休的时候了。
所以,我洗手不干了。
只要我保持一贯的低调,这些年里我赚到的钱,足可让我的后半生过得很富足。
抱着这样的想法,我拿出了自己早已安排好的假身份,斩断了所有与过去的联系,搬到了一座二线城市的中产阶级社区里,过起了安逸的独居生活。
虽然我也可以闭门不出,靠各种上门服务过日子,但我并未那样做,因为那反而会引人注意。
真正的低调,是中庸;既不能太张扬,也不能过于闭塞。
因此,这些年来,我几乎每天都保持着规律的外出时间,去附近散步、购物……还去参加了一些社区组织的公益活动,且偶尔会出现在社区教堂。
我就是那个你在散步时碰见会点头示意但又叫不出名字的和善街坊,只要一个转头就会被你遗忘。
退休后的我,只想过平凡的生活;这样的生活,让我感到安全、愉快、满足。
本来……应该是这样的。
直到某次,我在社区的安排下去当义工时,遇到了一位老人。
那是一名八十多岁的老太太,住在下城区的边缘;她蜗居在一间十几平米的小屋里,靠着社区每天送来的救济品过活。
她的老伴在二十年前就去世了,也没有任何子女来管她,这二十年来,只有孤独与她相伴。
老人的双脚已经失去了站立的能力,这在她的年龄来说并不罕见;她每天都趴在自己缝制的垫子上爬着去厕所。而她吃的东西,也只有冰冷的、快要过期的罐头。
她那屋里唯一的电器是一个灯泡……别说是电视或收音机了、就连部电话都没有。
我问她为什么不向别人寻求帮助,按照她的情况,应该有专门的机构可以收容她。
她告诉我,那些机构是提供给举目无亲的孤寡老人的,她不去,因为她还有一个儿子。
二十多年前,她的儿子离家去其他城市工作,但是后来断了音讯,她想守在这里,等儿子回来。
她怕自己若是走了,儿子回来会找不到她。
我试着问了她儿子的名字和一些她还能记起的基本情况,结果她突然就打开话匣子,对我说了很多。作为一个连几分钟前发生的事情都记不清的老人,她对儿子的记忆却很清晰,说起来滔滔不绝。
很显然,这份回忆,以及与儿子团聚的希望,便是这个孤苦伶仃的老人这些年来仅存的慰藉,也是她守候在这里的动力。
然而,我知道,她的儿子是不会回来了。
因为,我杀了他。
那是我接下的第一单工作——每个杀手,都会记得自己作为杀手去杀的第一个人,我也不例外。
离开老人住处的时候,我什么都没说。
我没有告诉老人,她的混混儿子在二十年前就因为私吞了帮会里的白货被道上通缉并且被杀死了。
我也没有再去劝说她离开这里。
这样,她还能有个盼头,她的儿子还能活在她的回忆里,活在她的希望里。
……
死,对人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我已不再被这个问题困扰。
生命的沉重,不在于其对这个世界能产生多大的影响,而在于当其逝去时,辜负了谁,又成全了谁。
看来,我还不能退休。
我想换个角度,再与死亡共舞一曲。
这一次,除了应有的觉悟,我还将……心怀敬畏。
第一章 白鸽酒吧
2218年,秋,那不勒斯。
在城市的腹地,有这样一个偏隅之处,它被称为“白鸽”,是一间没有多少人知道的酒吧。
即便是住在附近的居民,也不清楚这地方究竟开了多少年,只知道……每当夜幕降临,“白鸽”都会准时开始营业。
当然了,知道归知道,他们可不会来光顾。
一百平米都不到的店面、万年不变的沉闷音乐、已是大婶儿的女招待、一脸严肃的酒保……都不算什么吸引人的要素。
但这里,仍是每天都在营业着,且风雨无阻、从未间断。
就像今天晚上,八点刚过,身穿西装马甲、两鬓灰白的酒保就打开了“白鸽”那扇临街的、通往地下室的门,并将一块折叠的广告牌从店内搬出、支起来,摆在了店门口。
摆完广告牌后,他就转身返回了店里、回到了吧台的后面;然后,他就这么默默的、笔挺地站立着,等待着客人上门。
这里的客人并不多,但确是每天都会有人来。
通常,在午夜之前,店里就会坐上十几个人,今天也不例外。
这些客人或是独坐独饮、或是两两交谈;尽管他们的杯中盛的都是货真价实的烈酒,但他们每一个都显得很安静、很清醒……
当啷啷……
午夜时分,店门上方的小铃铛响了,当那扇门被重新关起时,又一名客人顺着台阶走进了店里。
那是个身着黑西装的男人,样貌看起来平凡无奇,就像你每天在街上看见并无视掉的无数西装男一样。
但此刻,酒吧里的所有人,都在他进来的那一瞬,将视线投向了他、盯住了他……
惊讶、疑惑、好奇、兴奋、畏惧……仅仅是因为他的出现,各种情绪已在这个并不算大的空间里蔓延开。
角落里,那台老式唱片机仍在播放着经典的爵士乐,但除了音乐之外,这屋里其他的声音……似乎都已消失了。
西装男没有对这诡异的气氛做出什么反应,他若无其事地走到了吧台边坐下,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了一包烟,并从中抽出一支叼在了嘴里。
“我以为你已经把烟戒了。”酒保迎了上来,一边说着,一边就摸出了一个打火机,伸手过去帮对方点烟。
“是戒了。”西装男吸着了烟,吐了口,说道,“但又重新抽上了。”
“几时抽上的?”酒保帮对方点完了火,便收回了打火机。
“现在。”西装男平静地回了这么两个字。
“你就不再考虑一下吗?杰克。”酒保看着他,神色严肃地接道,“毕竟……能戒掉,也不容易。”
“我知道。”杰克点点头,望着酒保,露出一个感激的眼神,“谢谢你,查尔斯,但我……已经决定了。”
酒保闻言,静静地看了杰克几秒,随后再开口道:“好吧。”他从桌下拿出了一瓶酒,并迅速、娴熟地在吧台上摆好了一个杯子和杯垫,“这杯我请。”
他说着,便已给杰克倒上了一杯酒。
“哼……呵呵呵……”就在这时,另一名坐在吧台边的年轻客人,忽然笑了起来。
他的位置距离杰克很近,两人之间只隔着一个座椅;从杰克进门到这一秒为止,这名客人始终都看着杰克,但不知为何,这会儿他莫名地笑出了声来。
“查尔斯,你没开玩笑吧?”那客人看向酒保,笑着道,“你该不会是想告诉我……”他说着,又瞥了杰克一眼,“这个男人……就是杰克·安德森?”
“冰指,如果你要闭嘴的话,现在绝对是个好时机。”酒保还没回话,坐在两米外一张小桌旁的光头客人,就抢先应了一句。
他口中的“冰指”,指的显然就是那个正在发笑的家伙。
“我跟你说话了吗?”冰指一听这话,就瞬间收起了笑脸,转头看向那光头冷冷道,“如果我哪天沦落到需要一个二流货色来教我怎么做事了,我会第一个通知你的,但现在,你能别他妈的妨碍我聊天吗?”
光头没有再去应他的话,只是无奈地摇了摇头,举起自己桌上的酒喝了一口。
看到他这反应,冰指好像也挺满意的,其眼中闪过一丝得意之色,并再度看向了杰克那边:“嘿,老兄,你真的是杰克·安德森?那个‘杰克·安德森’?”
他将同一个问题重复了两遍,第二遍还特意用上了一种类似“我才不信”的语气。
但杰克没有理他,只是继续看着酒保,说道:“你这儿还供应免费的杏仁吗,查尔斯。”
酒保深深地看了他一眼,犹豫了两秒,然后转身,花了几秒,拿了一小碟杏仁、放到了杰克身前的台面上。
“谢谢。”杰克随即就道了声谢。
“嘿!嘿!我在跟你说话呢,伙计。”冰指提高了声音,冲杰克喊了一声,“你聋了吗?”
杰克自然没有聋,他等了两秒,面无表情地转过头,看着冰指:“你喜欢吃杏仁吗?孩子。”
“孩子?”冰指一听这称呼,便冷笑起来,“呵……想在我面前摆前辈的架子?听好了,‘老家伙’,我不管你是不是真的杰克·安德森,就算你是,我也不觉得你有什么了不起的。像你们这些过时的所谓‘传说’,大部分都是虚有其名,靠着同行之间的互相吹捧……”
“那么……”杰克没等他说完,便打断道,“你靠的是什么呢?”
“哈?”冰指没听明白。
“既然你看不起虚有其名的老家伙们,那么……你一定有某种让自己感到优越的资本。”杰克抿了口酒,再道,“那是什么呢?”
“哼……呵。”冰指干笑着,扫视了酒吧内的其他客人。
这会儿,那些人无疑也都在往他这边看着。
“好吧~好吧,我不怪你。”数秒后,冰指耸肩道,“听说你退休好几年了,不知道我也情有可原……”他微顿半秒,得意道,“听好了……我可是‘阡冥’欧洲分部……呃……呃……咳……啊咳……啊咳咳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