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毒男配是女郎_分卷阅读_4
沈凤璋脸上神情倏忽一变,变得冰冷万分,她沉声,“那你们可有把我当成主人?!”
哗啦啦,奴仆黑压压跪了一片,“郎主恕罪!”
他们低垂着头,伏在地上,看不到沈凤璋的表情,听不到任何声音,只觉得空气变得越来越重,如浸透水的黄沙,一层层压在他们身上,沉重得让人喘不过气来。
在众人濒临崩溃之时,一道清越的声音打破凝滞。
“念你们是初犯,罚你们一个月月钱,若是再有下次……”
不等沈凤璋说完,这些承受莫大压力的仆从们争先恐后表忠心。
“绝对不会再有下次!”“我们只听从郎主的命令!”
听到沈凤璋冷淡的一声嗯,沉在他们胃里的铅块才终于被挪开。
他们磕着头,千恩万谢,心里明悟郎主和以前不一样了。
离开大堂的时候,仆从们忍不住回头看。清俊秀美的少年郎身着白衫,立在堂中,一阵不知打哪儿来的风拂起宽大的衣袖,如同飘逸出尘的仙人。然而刚才那阵几近窒息的压力,让他们清楚,郎君远非表面上看起来这般不食人间烟火。
……
沈凤璋留下了芳芷。
芳芷是郑氏给她的,但她管着她院里所有婢女,知晓她真正身份,也清楚她许多其他事。如果可以,沈凤璋并不想换掉芳芷。她真正的身份,知晓的人越少越好。
笃笃的敲击声在大堂里响起。沈凤璋坐在上首,盯着芳芷半晌,终于开口,“芳芷,你可明白我今日行事的目的?”
芳芷噗通一声跪在地上,磕了两个头,冷静地仰面看着郎主,“奴婢唯一的主人只有郎主。”
沈凤璋唇角一勾,仿若冰雪消融,她亲手扶起芳芷,声音温和,“你对我的忠心,我自然是明白的。只是我年纪渐长,难免会与姨娘发生分歧。”
芳芷清秀的脸庞满是坚定,“郑娘子既然把奴给了郎主,奴的主人只有郎主一人。”
打一棍给颗甜枣。
“正如刚才所说,我才是始兴郡公,沈家的继承人。芳芷你大可放心,本郡公不会亏待你。”
芳芷离开后,堂屋里只剩下沈凤璋一人。
不,还有系统。
系统困惑极了。沈凤璋并非第一个发现自身困境的宿主。之前的任务者也有发现郑氏等人问题的,然而哪个不是行事婉转,虚以委蛇,没有一个像沈凤璋这样硬来的。
【你怎么……】
【因为我是沈家的继承人,是郡公。】系统尚未说完,沈凤璋就已知晓它想问什么。如果她今日只是后宅里的庶女,当然会选择更委婉的做法。
她把玩着冯媪送过来的药盒,觉得郑氏有句话没说错。多亏她把原主扮作男子,原主才能有如今的生活。
她看着手里的药丸,所以……
【你疯了?!】系统万万没想到,明知这药后患无穷,宿主居然还把药吃了下去。
【没疯。】只是比起健康,当然是保住郡公的身份不露馅更重要。
系统看着吃下药后,面色发白,满头冷汗,忍受着巨大痛楚的沈凤璋,不得不承认这一次的宿主特别狠。不仅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
……
当晚,郑氏两次派人来找郑媪,都被芳芷敷衍回去了。
第二天早晨,沈凤璋才让人把捡了一夜佛豆的郑媪送回去。送回去之后,她便一直在等郑氏找上门。
然而,郑氏还没等到,倒先等来了不请自来的余家三郎。
余三郎君看上去和沈凤璋年纪相仿,长着一对招风耳,脸上透着精明。
时下世人极重门第,有士庶之分。高门士族包括前朝永康之乱时,从北方南渡而来的侨姓士族,他们世代显贵,属于一等士族,有琅琊王氏、陈郡谢氏等。也包括南方本地士族,吴郡张氏、钱塘朱氏等,属于二等士族。沈凤璋嫡母虞氏便出身吴姓士族会稽虞氏。
除去士族,剩下的便是寒门庶族。沈家虽然有爵位传家,依旧是寒门,底蕴不够。沈老爷子出身寒微,靠军功发迹,位极人臣,炙手可热,沈父也颇有才干,只是英年早逝,留下不足十岁的沈凤璋,沈凤璋二叔又能力不足,才导致沈家如今青黄不接的状态。
余家也是寒门,比沈家还不如。
原主和余三郎关系好,正是因为两人境遇相似,都出身寒门,需要传承家族。
“阿璋,你昨天怎么回事?我在太兴楼等你许久,都不见你来。”余三郎君接过婢女手中的茶,看向沈凤璋。
沈凤璋正在打量手中的请帖,闻言,翻了翻记忆,发现原主果然和余三郎约了傍晚见面。
“我昨个儿有些事,一时忘记了。”沈凤璋放下请柬,抱歉一笑。
“什么事能比拿请柬还重要!”余三郎睁大眼睛,略有不满。不过转瞬,他又得意一笑,“还好我多备了一份礼。”
“价值五千金的蕉林书屋墨。前朝天下闻名的制墨大家韦玄卿生前所制的最后一块墨。换一张谢家二郎的宴会请柬,值了!”
谢家二郎名翊,字秀度,未及弱冠之年,便已文名远扬四海,又举止潇洒,颇有天人之姿。多少人想一睹其真容却不可得。如果不是沈凤璋和余三郎到底算官宦子弟,别说五千金,哪怕万金,都拿不到这样一份请柬。
余三郎见沈凤璋沉默着不做声,眉头微皱,“阿璋,你不会不打算去吧?”
第5章 上谁的车
“去。”当然要去。五千金换来的帖子,怎么能不去。
沈凤璋看着请柬,想起了原主一些事。
她如今所在的朝代叫做周。周朝还未出现科举制,选官制度依照前朝旧例,乃是九品中正制。中正制最先出现时,以德才评九等,然而发展到周朝现在,中正官职被世家大族垄断,选官任人只看门第家世。出身寒门的文人想要入仕,难上加难。
世家大族借着姻亲结成网,把持着大半个朝堂,在官场上势力极大。
以沈家的情况,原主入朝为官不难,难的是掌握大权。原主和许多寒门庶族一样,把主意打到世家大族头上。
她想结交世家公子,既是为加入世家集团,方便将来的仕途,同时因为世人皆以结交世家为荣,原主也想通过和世家公子结交,提高沈家的声誉。
像这样花大价钱换世家子弟请柬的事并非头一次发生。可惜的是,原主和余三郎每次赴宴,不是被无视,就是被当做戏弄的对象。原主和余三郎费尽心思结交世家弟子,不仅未达到理想效果,反落得个卑躬屈膝、攀附权贵、汲汲营营的名声。
“阿璋,你在想什么?”余三郎喊了沈凤璋两声。
沈凤璋朝余三郎摇摇头,“没什么。一点小事。”她在想,如何才能扭转原主的名声。
余三郎也没追问。他端起茶抿了口,“其他也没什么事。阿璋你准备准备,三日后赴宴就成。既然帖子送到,那我也该走了。”
嘴上说着要走,实际上,余三郎却坐在椅子上不动如山,喝着茶,老神在在。
沈凤璋心中哂笑。
“雍之留步。”她唤来芳芷,吩咐道:“你去库房把那一套潘笔拿来。”
听到潘笔二字,惊喜之色在余三郎面上一闪而过。他收敛喜意,轻咳一声,“阿璋,潘笔太贵重了。”
沈凤璋端起茶杯,唇边擒着笑意,“能拿到这张请柬多亏雍之,这一套潘笔,雍之你受之无愧。”
余三郎大笑起来,佯装推辞,“不行不行,这——”话未说完,见到从外面走进来的芳芷,他顿时歇了声,立马起身快步迎上去。
盒盖一打开,黑色绒布上躺着大大小小一整套笔。笔头圆润,娇柔洁白纯净,如同含苞待放的玉兰花,更令人瞩目的是笔管。不盈寸的笔管上,雕饰着山水人物,波涛汹涌、山石耸立,让人仿佛置身山海之中。
余三郎惊叹不已,连连赞叹,“不愧是潘大家所制的笔啊。”他那块墨送得值啊。
……
余三郎已经带着潘笔离开了郡公府。
沈凤璋刚想把请帖交给芳芷,忽然听到一声熟悉的叮声。
【叮!请帮助男主参加三日后的谢家食宴。】
沈凤璋垂眸,烫金描花的精致请帖上,明明白白写着春日食宴四个字。
想到原主和沈隽的关系,沈凤璋不禁头疼起来。她挑衅过沈隽,要怎么邀请沈隽和她一起去赴宴呢?
尚未想出妥善的说辞,郑娘子那边终于有动静了。
……
婢女替沈凤璋打起门帘,沈凤璋刚跨进屋,尚未站定,一个黑影便朝她飞来。她反应极快,侧身一避。
“砰!”
米色的如意纹栽绒毯被洇湿后变成深色,滚烫的热气袅袅腾起。莹润光净的青瓷茶盏在毯子上滚了几个圈,碎成几瓣。
沈凤璋从地上那摊狼狈收回视线,面上神情已经冷下来。
她往屋里瞧了眼。郑氏端坐在上首,摆着兴师问罪架势。
屋里,郑氏掷出茶盏,打算先声夺人。她设想了多种沈凤璋可能会有的反应,不论是认错还是自辩,郑氏都有把握重新掌控住沈凤璋。万万没想到——
“姨娘若是冷静不下来,那就没什么好说了。”素来尊敬她的沈凤璋冷笑一声,抛下一句话,径直转身出去。
打帘子的婢女还没来得及放下门帘,就见小郎君又原路返回了。
“混账!”郑氏一场设计落空,兼之想到一贯对她言听计从的沈凤璋竟然学会反抗了,用力抓着椅子扶手,气得胸口生疼。
另一边,走出静皎院的沈凤璋心情也很差。
郑氏扔茶的时候,可半点没留情!
她深吸口气,等不及回景行院,半路上就朝芳芷吩咐道:“待会儿让林钟来见我。”
林钟是老郡公给原主的,因为为人耿直,不会说好话,一直不受原主重用。沈凤璋撤下黄钟后,直接把侍从首领的位置给了林钟。
她一定要让林钟去查一查原主的身世!沈凤璋实在不信,哪个亲生母亲会狠心地用滚茶砸女儿!
回到景行院,吩咐完林钟密查这件事后,沈凤璋心情终于舒缓下来。
“去江伏院让沈隽来见我。”被郑氏烦了一通,沈凤璋倒是想出了把沈隽带去春日食宴的理由。
听到沈隽二字,芳芷面上迟疑一瞬,她想劝又犹豫。想着小郎君刚才在郑娘子那儿遭遇的事,芳芷把到嘴边的话又咽下去,转身走出屋子。
小郎君心情不好,恐怕只有……唉,她也没想到,郑娘子竟然会这么对小郎君。想到那盏滚烫的热茶,芳芷庆幸不已。
江伏院。
沈隽正在书房里练字,忽然间听到院子里传来人声。
过了会儿,黎苗从外面进来,脸上带了几分怒意。
“怎么了?”沈隽温声。在外人面前,他素来是这幅温文尔雅的模样。
“郎君,景行院那位让郎君您过去。”黎苗硬邦邦地说完,愤愤不平,“小郎君叫您过去准没好事!肯定是在哪里又受了气!”整座郡公府谁人不晓,小郎君最喜欢把气撒在大郎君身上!
听到景行院几个字,沈隽周身平和温润气息一收,变得沉默安静起来。他叹了口气,搁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