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驯夫记(穿书)_分卷阅读_47
傅家宝理直气壮道:“你傻了么?咱们刚刚入城,连个住处都没寻摸到,连份礼物都没备上,这就满身尘土两手空空地上门去?你不羞耻,你少爷我还觉得丢人呢!”
阿麦仿若醍醐灌顶,连忙点头道:“少爷说得对!哎,是我糊涂。”
傅家宝:“那赶紧的,找个地方打尖落脚。”哎,这一路车马颠簸风餐露宿的,可算是能吃上顿好饭了!
一行人找了间客栈吃饭沐浴歇息了一晚,买好了礼物,这才上了那位郝大人的门。
傅家宝一路上想着那位五品官的名字,就觉得有意思,郝德郝德,好的好的,他爹娘一定不会取名字。
暗暗吐槽的傅家宝没想过,他自己的名字也不怎么样。
在走进郝大人的宅子前,傅家宝脑子里乱七八糟想了很多东西,他只进过明县令一个官的家里,那朴素的宅子叫他产生了许多联想。明县令不差钱却住的朴素→明县令不想让人觉得他过日子奢侈铺张→明县令看重清名。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所以明县令的好友郝大人肯定也看重清名!
仅凭一封信,郝大人就收了他这素未谋面的人做学生,那他跟明县令的关系,肯定同他跟明景、史寇的关系一般。
于是傅家宝挑来选去,买了最贵的文房四宝当拜师礼。
找到了郝大人的宅子后,他心里更安定了,郝大人身为一个五品官,那宅子瞧着却也不比明县令阔气多少,应当也是个勤俭之人。
管家通传过后,傅家宝让其他家丁在外头等着,只带着阿麦进去。
进了大门后又走了一段路,才到待客的大厅。
郝大人早已等候在那里,傅家宝抬头一看,有些吃惊,这郝大人官阶比明县令高,瞧着倒比明县令年轻了十岁的模样。
正襟危坐、长脸高鼻,满身正气。
傅家宝觉得他有些像小时候给自己开蒙的老师,一开口便带了几分敬畏,“学生平州府乐平县傅家宝,拜见老师。”
郝大人瞥了一眼傅家宝身后那下人捧着的盒子,笑眯眯地道了声好。
师生俩客气地寒暄一番后,傅家宝便让阿麦将拜师礼呈了上去。
郝大人看管家接过那包得严严实实的盒子,道:“听闻你家中巨富,这送的礼物不会太贵重吧!”
傅家宝想起对郝大人的猜测,立刻道:“不会不会,只是寻常的文房四宝。”
郝大人脸上笑容一僵,“寻常的……文房、四宝?”
傅家宝点头,有些疑惑,觉得这郝大人怎么忽然就不太高兴了,不过他也没多想,初来乍到,坐在他面前的还是一位五品官,他心里也是有几分忐忑的。
聊了一会儿,郝大人问起他的学习进度。
傅家宝闻言有些骄傲道:“学生不才,刚刚背全了四书五经和《春秋》。”
郝大人面上笑容更僵硬了,“只是背全了?”
傅家宝点头,目光里透着疑惑。这老师怎么瞧着不是很高兴啊!要知道他全背出来时,娘子可是夸过他好几次呢!
傅家宝怎么知道郝大人心里在翻腾什么。原来这郝大人虽说是一名五品官,朝廷该给的俸禄没少给他一分,但他家一大家子十几口人,上上下下男女老幼全靠他的俸禄养活,除此之外家里下人的月钱,官场之上的应酬一个也不能少,他又不敢去贪污受贿,这日子就过得捉襟见肘了。
好在他如今在家丁忧,闲着倒是能收几个学生,收点学生的孝敬还是可以,他还想趁着在家闲着这段时日,多收几个学生呢,因此明县令给他写信,说这个学生家里是县里首富,郝大人立刻就答应了。
首富多好啊!他收了这个学生,还怕日后一年四季少了孝敬?
郝大人心里头算得美得很,这学生家里有钱,听说出手也大方,自己是他的老师,他一个商户之子,除了拿钱,还能用什么来孝顺?就算一季只孝敬自己一百两,那一年也得有四百两银了,再加上他的俸禄,那他这一家子,总算能过的稍稍体面些了。
因此郝大人寄出那封信后,可是在天天盼着这学生过来,没想到这学生来倒是来了,送礼还不送些实在的也就罢了,基础竟还这般差!这么大年纪了,才背了这点东西,还想考科举,回家当他的大少爷去吧!
可是已经答应过的事又不能反悔!而他堂堂五品官,若是教出来的学生将来连个举人都摸不上,那他还当什么老师?岂不是要一世清名扫地?
一想到傅家宝基础这般差,而他要把他带到举人,得耗费无数心力,郝大人心里头就老不高兴,老后悔了!
傅家宝对此无知无觉,只觉得这老师一直沉着脸,瞧着不太好相处的样子。
两人说了一阵话,傅家宝忽然拿扇子一拍脑门,说道:“哎,出门前娘子交代过,前来拜师得先交上束脩的,我竟给忘了!”
“束脩?”郝大人一愣。
傅家宝一边让阿麦取出银票一边对起身对郝大人道:“连个上私塾开蒙的童子都得带齐束脩,我却险些给忘了,还请老师勿怪。”说着,就将银票递到了郝大人面前。
郝大人一瞧那银票明晃晃写着“三百两银”,不自觉咽了咽唾沫……
*****
乐平县,傅家。
林善舞估算着时间,觉得傅家宝应该已经到青林县了,她还在家里担心那位五品官会对傅家宝很严厉,或者对傅家宝不尽心,却不知道对方已经在傅家宝的金钱攻势下沦陷了。
她想了又想,觉得担心无用,索性提笔给傅家宝写了两封信,这些日子她已经写了五封信,都攒着放在箱笼里,等傅家宝那边将地址送过来后,再隔两天送一封出去,多督促督促他,省得这小子在外面没人看管懈怠读书。
其实也可以寄到那位郝大人的家中去,只不过对方到底是五品官,对于他们这些平民百姓而言高高在上,直接将信往那儿送,她怕影响了傅家宝在对方心中的印象。
写完信,她吹干墨迹,看时间差不多了,就起身离开傅家,出了城。
作者有话要说: 一开始我也担心傅家宝去了五品官家里,人家会不看重他,好在现在解决了。
第70章
月容庄原本就是县城里最好的胭脂铺子,各处都敞亮精致,改成露华轩后,也只是多挂了几幅画,将那些华丽有余清雅不足的装饰去掉,再打上几个柜子罢了。
这点工程,多雇几个经验老道的木匠,不过七八天也就完成了。
原本的牌子拆下来换成露华轩的,新店开张那日门口挂了吉利的红绸,请了舞狮的艺人,放了鞭炮,引起了东街不少人的注意,半点不似原先在西街开张时那般冷清。
如今人人都知露华轩是傅家儿媳的产业,开张那日傅老爷还亲自去撑场面,不少原先看不上露华轩的大户也亲自带着贺礼前去,热闹了一天方才散去。
林善舞便将这些事写在了信里,开端先写当时的天气,接着写家中诸事、一日三餐,再写铺子经营的情况,末尾附上一句思念傅家宝。每封信都认认真真写足了八百字,确定能让傅家宝看上一会儿后才搁笔。规矩得如同写小作文。
写完信,她戴上幂篱就又出了门。
露华轩在东街开张后,店里头又上了新的东西,除了原先的胭脂、香粉外,还添了润唇的脂膏和护肤保湿的珍珠乳。
不过林善舞觉得这些还不够,原本在西街那间小铺子时,那几样东西就能摆满货柜,现如今搬到了东街,那样大一间铺子,货品来来去去却都是这几样,也未免太寒酸了些。她这些日子便想着再研制出几种新的脂粉,效果要更好,价钱自然也要更高。
傅家宝曾经跟她说过将生意做到全国的事,林善舞当时虽然没做什么表示,实则心里已经有了盘算。乐平县里的生意已经稳定了下来,她打算再等个一年半载,等赚到了足够的钱,就到永州府去开一张新店,若是到那时候,青林县有合适的铺子,就直接开在青林县。
一是乐平县的生意可以拜托傅老爷帮忙看顾,她不必有后顾之忧,如果傅老爷同意,就按利润分成;二是考科举不是一年两年的事,若是资质愚钝或者运气不好,考个十几年都有可能,以傅家宝的性子,没有她在身边监督,用功几个月有可能,但是连续几年,傅家宝肯定坐不住。如果她能在傅家宝耐性耗光之前,亲自到他身边盯着,傅家宝就不会生出别的心思。
更何况,永州府离京城近,她若是在那里经营起色了,就能慢慢到京城那样繁华的地方去,把生意做好,到时候傅家宝去京城赶考,也刚好能相互照应。若是等她生意做到京城,傅家宝还没有资格去京城考试,那她就只能把傅家宝一个人留在永州府了,等什么时候傅家宝考到京城去了,她再给他收拾个铺盖出来。
此时的林善舞尚未意识到,不知不觉中,她已经由一开始尽量和傅家撇开关系,随时准备和离,变成了将傅家宝纳入未来的规划当中了。
她戴着幂篱,骑上马往县城外走,一路走一路思索。再过一两个月就要入冬了,到时候花田里大半的花都会凋谢,她这趟出城,是要去查看一批能在冬日里开花的新花种,如果合适就全都买下来种到她那片花田里。
那批花种就在城外约莫十里远的地方,林善舞到地方时,花农已经在等着她了,能在冬天开放且色彩浓烈的无非就那几种,林善舞查看了花色、花瓣的厚度后觉得满意,便和那花农商量好价钱,买下了几百颗花种以及几十株已经长到可以开花的苗子。
约定让那花农明日将花苗送到她的花田后,林善舞便将种子挂在马鞍边,骑上马打算回去。
此时天色已近黄昏,就这么几里地,林善舞就算骑着马慢吞吞地往回走,也能在城门关闭前赶回去。
未料刚刚骑马行出一条两边生满灌木丛的小道,正要转入大道,眼前便冲过去几个满身狼狈的男子,发现一旁小道里跑出一匹马,那几人吓了一跳,见马山骑着的是一名头戴幂篱的蓝衣女子,才松了口气。
“姑娘,你赶紧进城吧!”其中一人气喘吁吁,却好心道:“前头又出了贼匪,我们几人是好不容易才跑出来的!”
“可不是,你有马,赶紧回县里报官!”
又有贼匪!林善舞心下惊异。她道:“除了你们,可还有其他人受害?”
那个最先让林善舞跑的人便道:“还有个书生,坐着马车,带着几个仆从,一看就出身富贵,落到那群贼匪手里,肯定要完了!哎,姑娘你可别问了,赶紧跑吧!”
说罢那几人就仓皇往县城的方向逃去。
林善舞却是心头一紧,骑马调转方向往那几人来时的地方奔去。
只因他们说起那书生时,她心里就怀疑那会是傅家宝。按时日估算,傅家宝这会儿早已到了永州府,可傅家宝是什么性子?指不定半道上觉得忘了什么东西又回来了,傅家宝的运气原本就不好,若是半道上又遇到贼匪了呢?
再者,就算不是傅家宝,她也必须去这一趟。贼匪有多恶毒她心里清楚,等官府派人来,只怕受害者的尸体都凉了,她既然有能力,怎么可能见死不救?
*****
在林善舞往山贼的方向赶去时,一名侍卫正赶着马车往乐平县的方向狂奔而来。
而在马车身后,一群身形健硕、面容粗犷的山贼正骑着马不断追赶。
隆隆的马蹄声落雷一般在身后炸开,颠簸的马车里露出一个身穿长衫、斯文俊俏的少年书生来。
那书生尽力稳住身形,从车厢后头的窗子望去,就见昏沉的天色下,道路尽头烟尘滚滚,不多时,一群贼匪的身影便映入他的眼帘。
书生鬓发都被汗水浸湿了,一双眼睛因为太过震惊而大大睁着,光天化日,这些贼匪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他们怎么敢……怎么敢……
他扭头从前边正在驱赶马车的护卫喊道:“他们快追上来了。”
那面容坚毅的护卫眼神一凛,有些不敢置信,这一次出来,他们一共带了二十名护卫,个个都是万里挑一的好手,为了拦下那群贼匪,他已经命令其他护卫在前头杀敌,只有他带着主子奔往乐平县,可这么短的时间内,他的那些兄弟,竟然都牺牲了!
那群人,真的只是贼匪?有这般悍勇的贼匪?
护卫心头沉重,他手里鞭子用力抽打眼前马匹,驱使它更快地向乐平县赶去,奈何拉着一辆车的马儿哪里跑得过那群贼匪的马匹,在护卫不甘的挣扎当中,那群贼匪还是追了上来。
好几匹马将那辆马车围在了中间,为首的贼匪用一张面具遮住了面庞,只着单衣的身形瞧着极为壮硕,他哈哈大笑,“小崽子,我看你今个儿还能往哪里逃!”
他们此时所在的地方,距离乐平县还有十好几里,而天色已渐渐暗沉,城门也快要关了,根本不可能赶上。
听见那贼匪头子如此轻慢地称呼主子,那侍卫攥紧了拳头,怒斥道:“住口,无法无天的东西!你可知车上是何人?他是……”
“慢着!”那车上的书生探出头来,脸色苍白、额头冒汗,神色却很是镇定,他道:“你们要的无非就是财物,我家中富可敌国,我用一百两万白银换我这条命。”
一百万两!听到这个数目,围着马车的贼匪骚动了一下,然而那戴着面具的贼匪头子却是无动于衷,听完这句话,他一张铁制面具下发出闷沉的笑声,喝道:“老子今个儿就要你的命!”
说着,手中大刀举起,朝着那书生直直劈去。
赶车的护卫目眦欲裂,立刻拔刀格挡,可他挡得住这贼匪头子,却挡不住其他匪徒,不由心生绝望,心中呐喊:援兵怎的还不到?难道今日主子真要死在这群蝼蚁手中?
哐当一声,那贼匪头子的一刀还未落下,就被不知什么东西击飞了出去,在半空中倒飞了几圈了插在了地上。
而原本空无一物的马车车顶,却站着一名头戴幂篱、身着蓝衣的女子。
此时无论是那群贼匪还是书生主仆二人,俱都发出低低的抽气声,因为根本没有人看见那女子是何时出现在车顶上的,看她站在车顶如履平地的模样,简直如同传说中的山林鬼魅。
那贼匪头子忽如其来一阵不妙的预感,喝道:“你是谁!”
林善舞并未回答他,她看了一眼车上的主仆二人,确定不是傅家宝后微微松了一口气,才冷冷道:“你们杀了那么多无辜人,我不会放过你们的。”她的目光落在那些贼匪沾满了鲜血的刀刃上。
贼匪中好几人发出闷笑声,然而笑声刚落,这些人就从马上栽倒下去,再也发不出半点声息。
众人惊骇莫名,连那贼匪头子都骇得往后退了好几步,不敢相信方才看到的一切。
就在刚刚,那群女子飞一般从车顶落下,手中一根棍子迅若闪电,那几个被她袭击的兄弟甚至连刀都没抬起来,就被她一棍子敲晕。
这是什么手段?怎么可能有人有这样的速度?她真的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