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公主天天想谋反(穿书)_分卷阅读_98
“接我娘子回家。”
“你娘子何人?”
“南陵苏摇光。”
“红妆几许?”
“红妆百里。”
“红妆百里可不够,我不稀罕,不嫁。”
“所以我来了。我用自己作为聘礼,你可嫁?”
他们站在最好的日光下,仿佛世间在无旁人,看着对方,就那样笑了。
然后,花开了。
第120章
大昏为大, 大昏至矣。大昏既至,冕而亲迎。
昭安四年夏, 帝亲赴越州迎娶旧越之后苏氏摇光。
昭安四年秋, 帝亲下诏书, 册其为后:
朕惟德协黄裳,王化必原于宫壸,芳流彤史,母仪用式于家邦。咨尔越州王苏氏乃旧越之后, 系出皇室,血脉高贵, 通天知意。夙著懿称, 宜膺茂典, 柔嘉贤德。兹仰遵慈谕、命以册宝、立尔为皇后。尔其祗承景命, 善保厥躬, 勉嗣徽音。荣昭玺绂、永期繁祉之绥。钦此。
帝以倾国之力求娶,后以举州之财相嫁。
这是大楚历史上最浩大的一场婚礼,往后几百年也再无人可以比拟。
他们从未见过亲自求娶的天子, 也从未见过带着可敌国之财入主中宫的皇后。
在摇光来到这个世界的那一刻, 就注定了她和洛衍书这一段故事会是大楚历史上最浓墨重彩的一笔传奇。
可是这所谓的传奇不过是给外人和后人惊叹称奇的, 在摇光心里, 最不可思议的事情便是这世界上当真会有一人能让她如此不管不顾地去爱,而那人,也恰好这般爱着她。
他是这天下至尊至贵的存在,却宠着她, 纵着她,让着她,信着她,护她平安喜乐,予她执子携手。
这便已是世间最让人惊叹的存在了。
天子大婚,素来就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因着摇光身份特殊,便免了纳采这一步骤,象征性地行了大征之礼。
然后摇光便被安置在盛安东郊的御苑,等着行册立之礼。
等便等吧,还不许她去见洛衍书,也不许洛衍书来看她,只说这是规矩。
摇光百无聊赖地趴在窗台上,发着呆,心里暗骂这是什么破规矩,都要成亲的人了,还不让见面,洛衍书也不知道偷偷来看自己,真是没劲。
她这次来盛安,只带了玲珑来,结果苏珩说自家侄女儿大婚,他必须代替兄嫂观礼,非跟着来了,他一来,安梓萱竟也前后脚跟着到了盛安。
于是偌大一个越州府便交给了左言和杨沥打点,至于红豆,她是自愿留下的,她的心思摇光未尝不知,便也由着她去了。
反正左言是个再可靠不过的人,就算无意红豆,也不会让她受了委屈。
人各有各的造化,强求不得。
摇光实在无聊,便把帽帽抓在手里把玩,玩得它吱哇乱叫:“呀!帽帽要死啦!呀!帽帽要死啦!”
叫着叫着,突然扑腾了出去:“坏猫!坏猫!”
摇光回头一看,竟是糯米。
白白一团慢慢滚来,腿一点没长长,却是胖了不少。
轻轻一跃,想跃上摇光的膝盖,而中道滑落,与四年前一模一样。
摇光弯腰捞起它:“好久不见。”
“主人,好久不见。”糯米越来越拟人化了,它甚至有些许感伤。
“你又胖了。”
它突然不感伤了:“你知道你的迎亲使节是谁吗?”
“谁?”
“我男神。”
“......”摇光觉得洛衍书不会这么骚地虐心的吧。
“这是内务府提议的,不过后来小皇帝觉得不合适便换成了林榭堂。”
摇光松了一口气,她实在不能想象晏清毓持着金节迎她上了凤撵,再把她送到洛衍书身边。
狗血古早虐文也不带这么写的。
“不过主人,我这次来找你是有事的。”糯米开始严肃起来,“我来是想问你,你确定你不回去了吗。”
摇光笃定地点点头:“我确定。其实我很早以前就觉得这里比原来好了,我只是不忍心抢了真正的苏摇光的人生,所以觉得我应当回去。可是天神谷那一次,我和那边的苏摇光阴差阳错地交流了一次,她说她不想回来,我便决定不走了。”
“为什么呢?这里哪里好?要什么没什么,怎么和二十一世纪比?”
“这里有我存在的价值。这里还有洛衍书。足够了。”摇光轻轻抚摸着它的脑袋,笑了笑,平和而又满足,“你呢?你怎么办?”
糯米懒懒地趴下去:“我还是得走,如果你要终止任务的话,我就没有存在于这个世界的价值了,我必须要回到主系统,然后等待分配下一个任务,我才能活下去。”
它这次是真的有些伤感。
“我走了,就真的没有谁再陪着晏清毓了,主人,你回头还是给他找个媳妇儿吧。”
“他会有他的缘法的,我不会干涉他,如果我这样去给他找媳妇儿也太矫情太自以为是了。”
“嗯。”糯米闷闷地答了一声,“主人,你大婚那天,积分值就会够了,我就会离开这个世界了,以后我不在了,你要多多小心,好好活着,一定要开心呀。”
“嗯,我知道了。”
东苑的秋天很是好看,有大片大片火红的枫叶,日头悠哉悠哉地落下,倒是红到一块儿去了,看上去很是喜庆,却又有些太浓烈了。
一人一猫,就那样静静地坐在窗边,看着斜阳消失在天际。
钦天监算的吉日是九月十九,摇光不大信这个,却觉得这个日子也不错,长长久久的,多吉利。
九月十八的晚上,玲珑说惯例是要与娘家人叙叙旧的,摇光也只有苏珩这一个娘家人了,于是不甘不愿地打算找他叙叙旧,却发现他背对着自己在瞧一幅画。
那幅画是洛衍书送给她的真正的那幅明桑皇后的画像,她对这位明桑皇后却也没有多大感情,便将它转赠给了苏珩。
没想到苏珩竟是如此恋旧的一个人。
“皇嫂,摇光明日便要嫁人了,居然是嫁给洛楚临的儿子,你说这世道是不是故意捉弄人。我本是不同意的,我觉得姓洛的人没一个好东西,可是后来我又想,假如皇兄与你皆在世,你们又会如何?你们必然会让摇光嫁的,因为摇光当真喜欢那个姓洛的小子,那个姓洛的小子也确实喜欢她,你们必定不愿意让她难过。所以我也就忍了,总归摇光现在还有她的娘家,我手里也还有羽卫,若那小子欺负摇光,我定会收拾得他哭爹喊娘。”
“皇嫂,你与皇兄可还过得好,我一个人在这世上活了这二十年了,突然觉得很孤单。你们说若有一天摇光也不需要我保护她了,那我该去哪里?有时候我总觉得,这个世间也就不过如此罢了,竟没有什么值得我留恋的。所以那姓洛的小子愿意欺负欺负摇光也好,这样我还有理由留在盛安。”
“皇嫂,明日摇光真的要出嫁了,你和皇兄是否欢喜?其实我是欢喜的,摇光她当值得同你一样,成为这天下最尊贵的女子。”
苏珩的声音依然清淡,却不似平素里那般远,那般冷,那般不可捉摸,竟带着少年的质感,带着少年的悲喜。
摇光想,或许在苏珩心底,苏子河和明桑永远都活在他十四岁那年,而想起他们的时候,他也总还是那个十四岁的少年。
其实苏珩这个古怪又毒舌的老大叔也挺可爱的,起码待她,是有几分真情的,也到底是她最后的亲人。
她也不愿他这一世当真就孤孤单单做个世外高人,这尘世是繁杂,可是有这繁杂才有这喜乐,人活这一世,所求也不过就如此罢了。
“小叔叔。”
苏珩闻声回头,便看见摇光倚在门口笑着瞧着他,于是又冷下神色:“你明日便要大婚了,不好好休息,来烦我作甚?”
“你是我娘家人,我明日便要出嫁了,你就没有什么体己话对我说说?”摇光倒也不与他生气,依旧含笑倚在门口。
“我一个大男人,有什么好与你们姑娘家说的?而且我瞧着你也不是不通人事的小姑娘,想来我也没什么好教你的。”苏珩有意臊一臊摇光,不然她若执意要自己说些矫情话也实在太难为人了。
没想到苏摇光脸皮却如此厚,一点也不慌乱:“我也觉得小叔叔似乎的确没有什么可以教我这个侄女儿的,不过我这个做侄女儿的倒是可以教一教小叔叔,我们俗人有一句话,叫做珍惜眼前人,送给小叔叔,望你好自为之。”
说罢便转身离开了。
还是那句话,这世间诸事,各有各的缘法。
这一夜,没有人与她说一说知心话,留一留她这即将嫁人的闺女儿,她却也睡得格外安稳,丝毫没有忐忑或紧张,因为她从心里相信,纵使她曾经历过再多孤单,嫁给洛衍书,便是她这一世的缘法。
九月十九一早,摇光便被一大堆丫鬟婆子和喜娘拽起来沐浴焚香,梳发上妆。
细细地绞了面,而后一笔一笔慢慢勾勒出极致的美,贴金鈿,描秀眉,抹红唇,浅敷胭脂深着黛。
选了盛安最有福运的诰命夫人做梳头娘子,拿着玉梳,缓缓梳过如墨如瀑的秀发。
一梳梳到头,二梳梳到尾,三梳梳到白发与齐眉。
往后便再不能梳少女的发髻,一头青丝一点一点细细盘了起来,绾做凤翎髻,再戴上缠金绕赤的九尾凤冠。
髻后簪了足足十二支凤衔珠,垂直肩后,步伐缓缓一动,便微微摇晃,而后便是流光溢彩,极尽奢靡的精致华贵。
玲珑带着四个丫鬟小心翼翼地捧出嫁衣,据说在昭安二年,洛衍书便差内务府寻了最好的布料最巧的绣娘着手开始做这大婚的后服。
是灼灼华华极尽浓烈的最纯正的红,每一寸,都恰到好处地贴合了摇光的身段,交领广袖,极长的裙摆,逶迤了一地,曜曜金线,是凤,是云,是山河。
摇光看着镜子里的这个女子,竟然觉得有些陌生,她知晓这副皮囊是美的,却从未想过会美得这般凛冽,这般夺人心魄。
洛衍书,应当会欢喜吧。
屋内的所有人,瞧着这个女子,一时间竟快忘了呼吸,这世上向来是不缺美人的,这盛安更是不缺美人,可是她们这一生中也唯有这一次发自内心的臣服,觉得这个女子便应当是那个母仪天下的女子。
像是与生俱来的使命。
吉时到,使节持金节而至,奉迎皇后。
十六人抬凤舆,百人仪仗,浩浩荡荡,使节宣立后制文,读册文宝文,授金册金宝,三跪三拜,于吉时上凤舆,直向朱雀门。
入朱雀门,再入太和门,停于太和殿下。
太和殿下,站着朝臣,站着宗亲,还有大楚的帝王,她的洛衍书。
他一袭红袍玉冠,金线袖着龙纹,他甚少着这般妍丽的衣裳,衬得他冷艳的容颜愈发不可一世的耀眼,长身玉立,是天下最好的儿郎。
她下了凤舆,一步一步走向他。
她看着他,满眼欢喜与惊艳,她看着他,看到了他满眼的欢喜与惊艳。
“两仪既定,阴阳斯位,令起太极,而登淑懿,从者如流,归于龙楼,帝后既成,福同天地。”
礼乐起,宗正唱词,帝后并肩,拾阶而上,一步一步走向太和殿,走向这天下至高权力的存在。
当他们终于站上了那处最高的地方,回身而看,众臣俯首,皆拜于他们脚下,整个皇城皆臣服于他们,整个天下亦臣服于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