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夜书吧>书库>都市>重生之权贵> 重生之权贵_分卷阅读_417

重生之权贵_分卷阅读_417

  韩窈窕看着夏小洛转身离去,刚刚夏小洛那个迷人的微笑还在她脑海中萦绕,有点后悔刚刚拒绝了夏小洛。暗骂自己没出息,洛少邀请自己去吃饭,就去呗!怕那个什么狗屁贴身秘书干什么?不就是一小保姆么?
  洁白的牙齿,细长的眼睛弯成一个月牙,整个人充满阳光。洛少真是太迷人了,生活中他像一个顽劣而阳光的大男孩,工作中却有是一个金融天才,完美啊!洛少有没有女朋友呢?韩窈窕在座位上审核着最近的财务凭证,心中胡乱地想着。按说自己也是女强人,在华夏职业经理人中也算收入最高的一批人,可是,在夏小洛面前怎么这么多儿女心事呢?柔柔软软的,没有一点个性。韩窈窕无奈地皱了一下眉头,托腮看着天花板。
  还有,最近洛少的经营战略是越来越让人糊涂了。竟然定了那么多酒店,不知道洛少又有什么惊天的大手笔
  陆战,他上身穿着一件破旧的t恤,脚上是解放鞋,那颗脚趾从一个破洞里伸出鞋子外面,蓝色的化纤材质的裤子满是肮脏的汗迹,还有水泥点点。
  如果你看见他,肯定看一眼立马就会忘记,因为在深圳的1992年,这种来自华夏各地穷山沟农村的民工比比皆是。
  他们就像路边的野草一样,被车碾过,被无视过,被那些贵人唾弃过鄙夷过,他们没有什么过人的本领,也没有滔天的权势和背景,所以,他们学会了生存。
  佝偻着脊梁,像原野上的一棵野草,面对狂风,他们弯下腰,他们只有一个目标活着!生下来,活下去,对他们就是生活。香草宝马、锦衣玉食他们没有想过,他们只想多做一点活,多赚一点钱,可以让那质朴的妻子,买上一瓶雪花膏,能抹去一点岁月的痕迹,一朵心仪已久的发卡,装点一点不招摇的魅力。还有那读书的儿女可以像其他孩子一样,买上一本《十万个为什么》买一个红书包,满足他们对知识的汲汲之求。
  陆战,和他们一样,有着粗壮的胳膊,粗大的骨节和蒲扇一般的手掌,一看就是经常体力劳动的人。唯一和他们不同的是那双眼睛那是敏锐得如同鹰一样的眼,但是,那种锐利又隐藏在一种近乎木然或者说是呆滞的淡然中。
  此刻,他坐在蓝荷酒吧里的一间卡座里,他盯着眼前的一杯可乐,端了起来,有点战战兢兢地看了一眼对面的人,那目光是探询,对面的男人,穿着雪白的衬衫,戴着金丝眼镜,道:“大哥,喝吧,别客气。”
  陆战大着胆子喝了一口。真甜啊,他刚刚从建筑工地下来,连续十三个小时的工作让他很饥渴。没错,是十三个小时,为了给家中的老母治病,他每天要工作十七八个小时,他是一名挖孔桩的工人,按工作量赚钱,多劳多得。这个世界很残酷,也很公平,他从来没有抱怨过。
  对面的男人,叫陈豪,他看着对面的男人,这位曾经自己的教官,心道,锐气磨去了一半,难道他真的泯然与众人?生活是一把杀猪刀啊。
  他一向相信自己的眼力,如果没有这种眼力,他也不会在几年内成为深圳的地下皇帝。深圳地下势力都由他统治,坊间传闻,白天深圳由市委书记李景说了算,晚上,深圳由陈豪说了算。这话传到陈豪耳朵里,他笑了一下,道:“白天未必李书记说了算,但是,晚上绝对是我说了算!”
  陆战又喝了一口可乐,偷偷回味了一下这可乐的味道,他知道这个东西,他平时是怎么也舍不得喝得,得一块多钱一瓶呢。怯懦着道:“谢谢,谢谢陈总。你,找我什么事情呢?”
  陈豪在内心里叹了一口气,狗日的生活。他,眼前这个民工,可曾经是沈阳军区特种兵大队一级士官,射击项目教练,曾经在1988年全军军事大练兵竞赛中,获得短程步枪射击第一名。曾经多次荣立全军一等功二等功,执行了很多次秘密任务。当年多么威风啊,退伍短短四年,他就成了这个样子。狗日的社会!
  陈豪从怀里摸出一张照片,把照片推倒他面前,道:“大哥,杀掉这个人,给你五十万。对了,我会帮你把你母亲的病治好,不就是尿毒症么,换个肾也没多少钱。”
  陆战愣住了,杀人,多么遥远的一个动词。杀,人。杀,人。这个词组仿佛一颗子弹从他耳边呼啸而过,让他想起了那些战火岁月,那些鲜血,那些炮火,那些飞溅的弹片,还有血腥味夹杂着火药的清香,让他热血沸腾。作为一个和平时期的军人,他庆幸自己是一个特种兵,可以在这个太平盛世执行很多秘密任务。征战四方,饱经战火的淬炼。
  杀人,这个动词,让他蠢蠢欲动,他觉得自己的手指在颤抖,对,左手的二拇指,扣动扳机的那个手指。轻轻一扣,敌人瞬间毙命,痛快淋漓。
  母亲的病,真的可以治好么?想起慈母,他心中一阵紧缩。可是,看着照片上那个人,他愣住了,这是一个年轻人,一个少年。穿着黑色的休闲装,从一个旋转门里走出来,脸上是灿烂的笑容,和身边的一个女孩子说说笑笑。他纯真得如同一池秋水的男孩子他觉得,他下不了手。这,不是敌人。不是战场上兵戎相见的坏人,而是一个普通人。
  陆战的任何一个细微的表情和动作都没有逃得过陈豪的眼睛,他笑了一下,他知道,陆战的杀心已经被自己撩拨起来。
  陈豪从身边拿起一个密码箱,按了密码,箱子腾地弹开枪。沙漠之鹰。手枪中名副其实的王者,射程远,精度高,但是后坐力也很大。
  枪在尖叫,在呼唤。“一把手枪,一个战士,都不应该如此寂寞。生在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战斗,为了杀戮。”这是军方的说词,这是曾经的政治动员,陆战一直记得。每当想起这句话他就血脉喷张,陆战禁不住颤抖着手拿起那把沙漠之鹰,冰凉的触感,却让他感觉分外温馨。
  “咔嚓”
  陆战拉开保险,侧耳细听,声音清脆,没有丝毫杂音好枪。在陆战眼里,枪像一个人一样,是有生命的,也有健康与疾病,这把枪听起来就是一个壮年的枪,健康,有力。正是好时候,不生涩,也不衰老。
  陈豪靠着沙发,满意地笑了,凭这杀气,这次任务能完成的很圆满。“这是三十万。”陈豪不知道为什么,鼻子有点发酸。狗日的生活。他本来打算先给他十万,事成之后再把陆战抹掉,神不知鬼不觉。他从来不觉得自己没良心,靠,在这个商品经济时代讲良心,就好像和婊子谈贞操一样可笑!
  看着另外一个密码箱里,密密麻麻摞成一摞的崭新的钞票,陆战惊呆了,钱!在这个金钱时代能给自己母亲治病的钱,患了尿毒症的母亲,每周需要做两次透析,每次透析都要500块,一个月需要4000块!这对他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
  自己就是每天工作十六七个小时也只能赚一千来块,他已经接了十多万外债了。有了这些钱,自己就能给母亲治病了。他是英雄的母亲,她应该健康长寿,不是吗?
  忽然,他心底里对那个少年没有一点同情,他只不过是一个毫不相干的生命,而我的母亲,是英雄的母亲,不应该死。心底仅存的那一点恐惧也消失无踪。
  “我答应。”陆战拿起枪,站起身来,做了一个瞄准的姿势,整个人站立的笔直,像一杆标枪一样笔直,充满了杀气。
  第368章枪在尖叫(二)
  陈豪心中登时一松,陆战,这位曾任沈阳军区的特种兵教官出马,肯定万无一失,刺杀这活,不在于人多,而在于精,一个陆战,其杀伤力不亚于十名黑帮成员,而用他来做这个事情,其成功率也比用一般黑帮的成功率高得多。
  陈豪打了一个响指,一位穿黑色西装的年轻人快步走了过来,递过来一份资料,陈豪推到陆战面前,道:“这是关于你的暗杀对象的日常资料,主要是他的活动轨迹。”
  陆战接过资料,一目十行地看了,递给陈豪。把枪塞进他布满泥点的裤腰处,点了点头,道:“如果没有什么事情我就走了,三天内,你准备好余款。”
  陈豪微笑着点了点头,做了一个请便的手势,陆战抓起密码箱,站了起来,回头看了一眼没喝完的可乐,问道:“我可以把这个带走么?”
  陈豪莞尔一笑,道:“可以。”
  陆战拿起可乐,一边喝着,一边往外走去。
  梁锦城从一间包厢里走出来,坐在陈豪对面,道:“陈哥,事成之后,你的证券公司的注册,包在我身上,保证你在深圳股票交易所拿到两个席位。深交所副总经理刘文远是我兄弟,一切都不是问题。”
  陈豪笑了笑,道:“谢谢梁少。”心里却是感慨良多,这些年,他从一个普通转业军人,一个民工,变成一个水果贩子,再依靠自己的辛苦打拼从一个水果贩子变成一个市场的黑老大,在梁玉的支持下成为深圳市的地下皇帝,一路走来,刀光剑影,无比凶险。可是,黑道毕竟不是长久之计,而且风险与收益不成正比,贩毒赚钱还没有房地产和股票快!所以,他想着洗白上岸,听说,最像土匪的人就是金融业从业人员,于是他决定干金融。
  前几天,梁锦城找到他,保证帮他注册公司,拿到交易所席位,条件是抹掉一个“民营企业家”,靠。
  这太简单了,很划算的一笔买卖。那个少年,明显就是一个雏儿么!
  只是,他没明白,一个人能成为梁锦城的对手(其实林长歌的对手和华夏三大券商的对手),又怎么会那么容易对付?
  正午。国贸大厦。
  阳光如同一把把利剑一样,直射大地,灼热而耀眼。整个深圳如同一个蒸笼一般,所有行人都脚步匆匆,不愿意在太阳下多呆一秒钟,躲避着灼热的阳光。
  夏小洛信步走出国贸大厦,身边跟随着四个人,雷霆、刀锋、擎天,刀二。还有贴身秘书秦青梅,为他拿着他最近在看的文件。
  国贸大厦的一楼的一家银行出口处,陆战装作排队取钱的样子,他的目光却瞥向大厦出口处。
  夏小洛一出来,他就迅速锁定了目标果然,情报很准确,没到周五中午,这个少年就出来,驾车去海景别墅吃饭。
  只是,他明确地感觉到一股杀意冰冷的杀意,那感觉仿佛在热带丛林面对一条蟒蛇,或者是在战场上面对着喷射着火舌的灼热的枪口,充满危险,让人恐惧。即使在酷热的夏天,40度的室外高温,也能感觉到一阵阵脊背发凉。
  杀意来自于少年身边的四个人,打头的一个,穿着便装,土布鞋。留着圆寸,肌肉结实,目光精盛,步伐稳重有力,一看就是有着不错的内气功功底,至少有五年以上的功夫。
  左边,留着军人最喜欢留的板寸,膀大腰圆,孔武有力,非常壮实,如同一头巨大的藏獒,目光闪烁着机警的光芒,一看就是久经沙场的战士,陈豪甚至发现,他的右手拇指头充满老茧,这个位置,只有经常开枪的人才会练出来。这个人恐怕射击比自己还要强。
  右边的一个人,目光暴戾,杀意最盛,穿着迷彩服和军靴,腰间别着一把匕首和一把手枪,正宗的美军海军陆战队的装备。这种装备在华夏很少见,即使军方也不会用这种装备,什么身份呢?
  后面的一个,同样的美式装备。最为年轻,二十一二岁,但是,一看那种淡然的气度,就知道,这个人绝对杀过人。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