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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了个假婚_分卷阅读_99

  “没有!你这么强壮,当然是可以一直要了,想要多少要多少了!老了,也一样!谁都比不过!”
  “噗,哈哈哈……”
  他忽然仰头大笑,苗伊急得发烫的脸颊才知道自己又被套了进去,这家伙真是的!这些天心疼她受伤,他没舍得折腾她,可她知道他忍不住,夜里抱着亲啊亲,总要揉搓个够,还要配上好多流氓话勾搭她,随便她说什么他都能往那上面想,苗伊气,捶他,“真是讨厌,人家跟你说正事儿呢!”
  “谁都比不过,哈哈哈……”南嘉树笑死了,大手抓住她逼到他口边,咬牙,“小坏蛋,你这是夸老公呢还是骂老公呢?你还打算跟谁比啊?嗯?”
  “南嘉树!”
  “叫老公!”
  “不叫!”
  “叫老公!!”
  “老公!!”
  这就是个魔咒,一叫,什么都好,看他软下来,一脸的笑又温柔,苗伊才有嘟囔着说,“人家说的是喜欢的那种感觉,太喜欢了不容易坚持,那个事……也是一样。现在我们……这么好,好过头了,腻了……怎么办?”
  “哦,这倒有可能。”
  嗯?苗伊一愣。
  “所以,你说怎么办。”
  “我……不知道,我怕过几年,你想起今天……后悔了。”
  他没吭声,看着她,苗伊等了一下抿抿唇,“不过,那样,我,我可以再还你钱……”
  “嗯,口说无凭,我们得定下个协议。”
  小脸上热热的红晕散去,她点点头。
  “这么写:等哪天我腻你了,你就在这房子里做小老妈子,给我洗衣服、做饭、打扫房间。什么时候还清,什么时候走。”
  他慢条斯理、一本正经地说,眼看着笑纹在她的眼睛里装不下溢出来,满脸都是,“好残忍……真的?”
  “嗯。再加上你的工资卡。”
  她终于忍不住抿嘴儿笑,他呵斥,“笑!听见了没有?”
  “嗯……那晚上呢?”
  “什么?”他一挑眉,“你个卖身小奴隶还打算爬主人床上让我给你暖脚啊?”
  “那要不脚冷怎么办!”
  小声儿甜甜的,理直气壮!他笑了,一把把她扣进怀里,“鉴于暖脚是关系家计民生的大事,有困难要暖,没有困难制造宽也必须暖!”
  贴着他的颈窝,她蹭啊蹭,晓芸说羡慕死了,她觉得幸福死了,小时候趴在他背上,冰激凌滴滴答答在他的名牌运动服上,他生气她都不肯下来,就赖着。现在,也一样!
  第一次……在心里悄悄感谢那个可怕的数字,这样,在她真的幸福得死去之前,都不会还清他的债……
  “苗苗儿,”
  “嗯,”
  “不早了,给你洗头,好不好?”
  “嗯。”
  第104章
  躺在大床边, 苗伊安静地看着屋顶圆圆的射灯, 光线调得很柔和,落在眼底泛出淡淡一圈光晕。
  热水顺着发根淋下来,两只大手捧着,揉洗、按摩, 力道不轻不重,舒服得她每次眨眼睛都像要睡着了,好几秒才能再睁开。
  额头受了伤, 不能洗淋浴只能泡澡。以前苗伊从来不的, 没有那个闲情,也没有那个功夫。现在不得不,躺在宽大的浴缸里,满是泡泡,直把人泡得热热的、软软的, 骨头都要酥了。当然, 她喜欢这样主要还是因为他在泡泡里特别帅,特别可爱!趴在他身上,滑滑的,她可以睡一觉。
  洗澡解决了,可是洗头发, 她不能低头就不行。只能让他帮忙,人躺在床上,水端过来,可头还是得悬空。不过, 他会把腿垫在她的脖子下面,这样她完全不用吃力,躺着就好。
  挺麻烦的一件事,每次都弄湿他。可他说喜欢给她洗头,因为小时候养过一只小柴禾狗,就是他给洗澡,现在算是重操旧业,摸起来差不多,还挺美的。
  哼,居然说她跟小狗一样,还是只柴禾狗!可是,他揉捏得真的是太舒服了,而且每次洗完,头发都顺顺的,比她自己洗得都好,所以,她就没骨气地噘了下嘴,当小狗了。
  “后来怎么了……”
  苗伊眯着眼惬意得迷迷糊糊的。
  “什么怎么了?”
  “那只小狗。”
  “后来我到桃圃来读高中,把它给看院门儿的大爷了,挺好的,也不认生。”
  “再后来呢?”
  “再后来,大爷退休回老家把它带走了。”
  “那……再也没见过?”
  “没有。”
  头发洗好了,水盆撤到一边,毛巾包好搁在腿上,大手握了轻轻揉擦。小丫头不吭声了,眼睛眨巴眨巴有点出神,南嘉树抬手捏了捏小鼻头,“对不起啊,小狗儿。”
  苗伊吓了一下,立刻耸耸鼻,“你才是呢!”也不管他还在小心地擦,一下翻过身,搂了他的腰。
  南嘉树笑,没再争。
  这么近,终于可以看到他的脸了,今天他穿白t恤,因为怕晃她的眼睛,光线调得暗,所以他戴着眼镜,可即便如此,也不妨碍强壮的肌肉乍着膀子,特别man!搂着他越发贴近些,嗅到男人的味道,苗伊抿抿唇,“嘉树……”
  声音太小了么?明明都快贴到他下巴了,可他像没听见一样,只管揉着她的头发。
  “叫你呢,为什么不理人家……”
  “蚊子哼哼一样。”
  “嘉树。”
  很认真、很正经的小声儿。南嘉树笑了,“来,起来。”把她扶起来,换了毛巾包头发,“非得跟别人叫一样啊?”
  苗伊笑了,他真的好喜欢这个“老公”称呼,像小时候,第一次知道她得管他叫小叔叔,乐坏了,每天抱着让她叫给他听。那就依他,笑着摇摇头。
  “别动。”大手很仔细地缠毛巾,这两天他已经会弄了,只是稍微费点时间。苗伊没敢再动,看着他的脸突然就好想亲一下,抿了抿唇, “老公,”
  “嗯,”
  “还差多少钱?”
  “两百多万吧。” 南嘉树应了一声,端详着眼前的小脸,没有了刘海儿,白得透亮,粉粉的热晕跟小时候的小苹果一模一样,只是这样让额头包扎的药纱显得更重,伤口明显有点发炎,还肿,不觉蹙了眉。
  “嗯嗯,那不急,已经有好多了,剩下这些我们一起还很快的,你不用去借,等过了年,我……”
  “你能不能不吵啊?”
  “可是,我不想让你……”
  “谁说我要去借啊?不借。”
  “那……要怎么办?”
  还是担心发湿会弄到伤口上,南嘉树搂过她把毛巾稍微往上推了推。“你跟家里说好就行了,别的不用操心。”
  “嗯……我爸说他想先见你。”伤后这几天,每时每刻心都被他占得满满的,这么重要的事跟爸爸妈妈通话、发微信,前因后果总是表达不够,苗伊自己都觉得没有说服力,真得得见面再说,“反正,年底债主都会来的,等你们谈好,通知他们就行。”
  “他还是不相信我,是吧?”
  “也不是……”
  这个,真的不是。这些年一家人感触最深的就是人情的冷酷、世态炎凉,突然得知自己心性木讷的小女儿吸引到这么一个出手阔绰又似乎满腔义气的男人,作为父亲第一反应就是强烈的抵触和保护欲,哪里还谈得到什么相信不相信?
  “我跟他解释说是我们小时候就在一起的,不是随便认识的别的男人。”
  “你没说是小叔叔啊?带了你三年的小叔叔。”
  “说了,可还不如不说呢,”苗伊嘟了下嘴,“爸爸总觉得你已经很老了……”
  南嘉树挑了下眉,真无奈,其实当年跟这位岳父大人是见过的。那个时候苗唯清特别忙,每次都是匆匆来接了女儿就走;难得待一天,小苗苗儿也是用尽全力黏着他,一点儿都不会想起旁边还有个小叔叔。所以心理不平衡的小叔叔很记得苗苗儿爸爸,可是那位爸爸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么个半大小子的叔叔。
  “爸爸是怕我为了债把自己卖了。他不让。”
  差一点,真的差一点,她就永远把自己卖给这笔债了。南嘉树轻轻吸了口气,抬手捏捏她的脸蛋儿,“这本来就是我的。”
  “嗯,”她乖乖点头,环了他的腰靠在胸前,“反正以后觉得不好,你也不许退!”
  纱布就在他眼前,药味直冲鼻中,心痛一下没防备,南嘉树忍不住皱了下眉,抬手轻轻摸了一下,“宝贝儿,疼么?”
  “不疼,就是……镜子里丑。”
  “没事儿,明天去拆线。等恢复好,再做疤痕处理。就算留下,也很小,不会影响漂亮的小脸蛋儿,不怕,啊?”
  “我不怕。”她仰起脸,“你不觉得丑就行。”
  南嘉树笑了,低头啄一口,“这就对了。我去洗澡。”
  “嗯。”
  站起身,南嘉树下意识地就去摘表,刚碰到手腕,忽然反应过来,赶紧就势把t恤脱了。回头,小丫头正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他笑笑,把t恤扔过去蒙了她。
  ……
  听浴室里传来花洒的水声,苗伊拿起床头的书,打开,书签是长风项目总工的专有图纸签,水墨山水的设计,“南嘉树”三个字苍劲有力,气势逼人。拿起来又端详,真是的,当初每天看项目资料,怎么对这三个字就真的无动于衷,像个傻子一样。
  手指轻轻抚摸,如果,她一眼就认出来,那他们就可以早两年相见,两年……六百多天呢,一个项目,天天可以见面,多好……
  可是……苗伊抿了下唇,那么早就见面的话,他一定也会惊喜,会当小叔叔好好照顾她,然后很可能就直接把她留在华东总部。那样,她也许就不会吃那么多苦,留在凌海打工也更容易。只是,也不会为了代表翻译社参赛下那么多功夫,不会做同传,那他还会不会喜欢她呢?
  也许……不会?毕竟,除了同传,她什么优点都没有……不过,在医院的时候他说他好爱她,心痛丢失的那些年,所以,应该不论怎样,他都会喜欢她……是不是?
  心里居然有点后怕,悄悄嘟囔:不管了,不管他为什么喜欢她,反正,现在一切都好,不早,也不晚。
  把书签小心地放在一旁,专心看书。《傲慢与偏见》,不是英译英的现代版,是原著,十九世纪的语法、词汇,包括作者某些小的带错误的习惯用法,原汁原味。这是大学毕业时老师送给她的书,早就想细细地读,可惜以前她根本没有时间。还有,爸爸有一个大书柜,当年家里什么都卖了,却留下了书,全部寄放在晓芸家。里面有原版全套《福尔摩斯探案集》,她都没来得及读。
  现在才发现,不打工她的时间也很紧呢。人生最惬意的闲暇时光莫过于暖暖和和地窝在床上看书,看一整天她都不累!当然,他说不让看的时候就不看,他更重要呢……
  苗伊正看得入神,忽然,床头柜上传来振动声,是他的手机。苗伊下意识地扭头瞥了一眼,屏幕上“老妈”两个字特别亮。
  一下屏住呼吸,心通通直跳,感觉那手机振动得似乎要从床头柜上跳过来。并没有响很久就停了,可是她的目光却像被钉在了上面,一动不能动……
  跟他在一起,哪怕缠绵得快要死去,也从来没有一丝念头敢想会有未来。每一分钟都小心翼翼,除了珍惜,就是害怕,怕失去他的那一刻突然到来。不敢爱他,又觉得对不起他,哪有胆子想更多的问题,可现在……
  不由自主地去摸无名指,那光滑的指环。从医院回来,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那枚对戒给她套上,说他从来就没摘下来过。当时她哭了,扑在他怀里呜呜的,不要钻戒,就要这对简单的对戒,跟他套在一起,永远在一起,小媳妇儿也好,小奴隶也罢,反正,她再也不要离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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