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女配娇宠记[穿书]_分卷阅读_162
已是深冬,今日比往常的温度都要低,到了晚上,更是冷得让人受不了。
那男人忍不住搓了搓手,身后传来声音,那人赶紧回头。
他看到丁月璇,惊喜万分,立即带上了微笑,向丁月璇走了过去。
他放轻了声音:“夜来香。”
……
那头,曹安走向沈九的房间。
“九爷,那个喜欢夜来香的人又来了。”曹安向沈九禀告。
曹安看沈九没说话,问道:“需要派人帮夜来香解决这件事吗?”
前些日子,沈九托人从英国带了几件好玩的东西。
他懒懒地靠在椅子上,手上拿着一件西洋玩意,颇有兴致地把玩着。
“之前大都会又不是没发生过,那些歌女不是经常被富家子弟追求,次数还算少吗?”沈九一脸不在意。
曹安点了点头,其实这些事时有发生,有些歌女忍不住动心,以为走了捷径,能直接踏上富贵之路,可是没有几个有好的下场。
但是夜来香不同,如今她是大都会最受欢迎的歌星,若是她离开了大都会,是他们的一大损失。
曹安忍不住开口:“之前我们还和乔六立下赌约,要将夜来香捧成全上海最红的歌星,要是她……”
沈九抬起头,拒绝了曹安的提议:“不用白费那些功夫,大都会不是派了人保护夜来香吗?其他的事情就由她自己应付。”
“只要夜来香没有受到伤害,别的事情怎么处理,是夜来香的自由。”
有些歌女不想辛苦唱歌,想直接攀上那些富贵人家,省去那些努力的过程。
那些人离开大都会,沈九不觉得可惜。
就算他将她们留下来,但是她们终究还是会走,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而夜来香和其他歌女又有所不同,她比别人多了一份坚持。
其实她根本不需要依靠那些男人,来达成自己的成就。她能自己独立面对。
夜来香必须自己成长起来,只要她在受到诱惑时,还能保持本心,这样他捧她出来,才是有价值的。
沈九挑了挑眉:“我们就等着看,夜来香会怎么应对,这件事就当做是给她的一个历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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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第98章
此时, 丁月璇正在大都会后门遇见了那个男人。
这男人是穆氏企业的大公子, 家境极好。自从在大都会听到夜来香唱歌,他就喜欢上了夜来香。
夜来香歌声纯净, 长得也美,他深深迷恋上了她,每天晚上都会在大都会门口等夜来香。
穆公子眼睛一亮:“夜来香,我等你好久了。”
丁月璇看见他, 眉头隐隐皱起。
穆公子已经给她送了好几次花, 但她对他没有半点心思。
丁月璇心里的目标很明确, 她来到上海,就是为了唱歌, 为了自己一直以来的梦想。
现在她在大都会登台没多久, 根基还不稳,许多事情都还在摸索的阶段,她万万不能掉以轻心。
其他事情她暂时都不会去考虑,她也没有这个念头。
之前丁月璇一直都没有搭理穆公子, 但他没有放弃,还是锲而不舍地来大都会门口等她。
“穆公子, 我现在要回家了。”丁月璇又说:“你也回去吧。”
然后,丁月璇转过身,就要离开。
穆公子见丁月璇要走, 连忙走到她面前:“夜来香,你做我女朋友吧,我会待你好的。”
他又开口:“过几天, 我带你去看电影吧,那部电影很好看的……”
“你不喜欢的话,我也可以带你去骑马……”
丁月璇止住脚步,看了过去。
照理说,穆公子对目前的她来讲,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了。
若她同意当穆公子的女朋友,她可以成为一个富家太太,不用再像现在这样努力打拼。
但是,丁月璇不情愿,她不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改变自己的生活。
丁月璇面色平静:“穆公子,我和你说过很多次了,我和你没有缘分,你不要再来找我。”
穆公子有些不解,他家里有钱,为什么夜来香要一直拒绝他。
“夜来香,如果你嫁给我,也不用每天都来大都会唱歌,这样多累。”
还有一句话,穆公子没有说出口,他不想再让夜来香当歌女,毕竟,说出去面上也不太风光。
丁月璇自然清楚穆公子的想法,她声音淡然:“穆公子,你有没有追求过什么东西?”
穆公子怔住了,他家里条件好,想要什么都可以得到,他从没想过这个问题。
丁月璇继续说:“每天早上,我很早就会起来练声。要演出的时候,晚上就来大都会唱歌,然后,再顶着寒风回家。”
“一天又一天,周而复始。”
“这一切很苦,但我乐在其中。”
丁月璇看了穆公子一眼:“每个人的选择都不同,很明显,穆公子你和我走的是不同的道路。”
“请你尊重我的选择,以后也不要再来找我了。”
说完这句话,丁月璇不再看他,径直离开了。
穆公子在原地站着,心情有些复杂。
他默默地看着丁月璇离开的背影,过了好一会,他才离开。
……
因为石五爷不在上海,所以由乔云笙出面,举办黑市比武。
乔云笙坐在书房里,手下将黑市比武的细节安排,一一汇报。
“黑市比武的事情差不多都已经准备好了,报名尚且没有结束,这些是已经签好的死契。”
手下将一叠死契放在乔云笙的桌子上。
等手下说完后,乔云笙挥了挥手:“你下去吧。”
房门合上,乔云笙靠在椅背上,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桌面,他看着桌上别人签订的死契,走了神。
那时,他还不在上海。他和初恋情人告别,承诺自己会在上海出人头地后,回来找她。
之后,乔云笙只身一人来到了上海。
可惜事情并没有他想象中那样顺利,他到处找工作,四处碰壁。
但是乔云笙的身上有一股韧劲,越是做不到的事情,他越不会放弃。
乔云笙初到上海,一个新人,对什么都不熟,自然会惹上一些人。
那天,乔云笙被人围堵在小巷子,他们一同打他。可是乔云笙向来不怕死。
他生性狠辣,就算是之前的他,也绝不会对人手下留情。
那些人的拳头落在乔云笙的身上,他一点也没有惧怕,拿起墙边的石头,就往别人身上砸去。
一下又一下,专挑要害打,丝毫不手软。
那些人都被乔云笙不要命的样子吓坏了,个个后退,但是乔云笙没有放过他们。
等到人人身上都受了伤,躺在地上时,乔云笙居高临下地瞧着他们,眼神狠厉。
当时的鸿门老大是罗二爷,他坐在自己的汽车里,看完了全程,他对乔云笙很感兴趣。
罗二爷自己没下车,而是交代了手下几句。
那些人被乔云笙打怕了,一个个都逃了。巷子里只站着乔云笙。
罗二爷的手下按照吩咐,找了乔云笙说话:“若是你不怕死,就去参加鸿门举办的黑市比武。”
“罗二爷说了,要是你能在黑市比武中拿到第一,他就让你进鸿门做事。”
说完之后,他就离开了。
罗二爷看中的就是乔云笙的性子,他坚韧不催,不服输,这样才能成事。
这么大的利益放在乔云笙面前,他自然动心了。
乔云笙从没听过黑市比武,但是经此一事,他立即去做了调查。
想要出人头地的方法,有很多种,但是黑市比武这条路来的最快。
其他的事情,乔云笙不管,只要能成功,他会不惜一切代价。
乔云笙立即去报了名,毫不犹豫地签下了死契。
黑市比武的那段日子,对乔云笙来说,永生难忘。
他每天一睁眼,就要经历新一轮的生死搏斗。
所有参加黑市比武的人,都签订了死契,只有让对方死,自己才能活下来。
所以他必须拼尽全力,努力让自己成为最出色的那个。
越到后面,他越心狠。有人死在他的面前,他也面不改色。
到了最后,他真的战胜了所有人,成为黑市比武的第一名。
他如愿所偿,进入了鸿门。
乔云笙将思绪抽回,他慢条斯理地拿起桌上的死契,动作优雅极了。
死契上的这些人,注定会有不少人去送死,但是他的心里没有半点波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