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关家的六零日常_分卷阅读_57
“好吧。”
顾长官都能离开,那别人就更没问题了。
到了小雪儿手术前两天,顾向北开着家里的面包车,先回家去,跟大部队汇合。他们车大,能多拉几个人,明子爹跟二姐还有二姐再加上老姐带着他家小平都做面包车。一点儿不挤。老姐夫坐小文哥的车里。大哥车里反而就剩下他们两口人了。
到了医院,入上院,办完了相关的手续。第二天晚上,大家就去游览了著名的冰灯,别人看得挺新奇,四个孩子玩儿得可乐呵了,明子是真没觉得多好,跟后世的没法儿比。她这么多年为啥不爱出去旅游?就是因为现在的景点儿设备设施都太落后了,虽然风景很天然,但是真的很不方便。
看完了冰灯,大家都没走,多住了一天,等着小雪儿手完术看看情况啊。
要么说小孩儿呢,也不知道害怕,傻乐傻乐的跟着大夫就走了。小文哥心再大吧,签字的时候,手也是抖的,老嫂从签字开始就抹眼泪。
两个多小时,从手术室里推出来,麻药劲儿还没过呢,小雪儿躺在病床上昏迷着,跟小死猫儿小死狗儿不差什么,看着心里是真不得劲儿,看着长大的孩子,就那么在病床上躺着。
大夫说手术很成功。之后就是后续的恢复了,还要戴几年眼镜,以后年龄大了,视力会越来越好,之后就可以不用戴眼睛了。
顺利就好。顺利就好。
孩子出院还得几天呢,用不了这么多人陪着,就小文哥和老嫂留下了。其他人当天就返回家里了。医院离家不远,别看都跨省了,实际才三百多公里而已。没有高速路呢,省道五个小时也到家了。
“妈妈,小雪儿咋睡着了呢?她什么时候能好啊?”可心儿回到家还问明子呢,小雪儿咋一直没醒。
“过几天就好了。春天的时候,妈妈带你跟哥哥去找小雪姐姐玩,好不好?”明子哄可心儿。
“好。我还有玩具要跟她分享呢。”可心儿跟小雪儿也算是一起长大的,跟小平儿,他们这几个小的,关系都很好的。
“好啊。”
没有找到写字楼的事儿,明子怎么肯甘心,琢磨了这些天,还是不想随便找个破房子对付,就给齐老板打电话。
“齐叔儿,晚上有空吗?我请你跟周姨吃饭呀?带上齐超儿,他不是过几天就要走了吗?我给他践行啊。”齐超是齐老板的小儿子,今年19了,过几天就要出国留学去。他们的大女儿齐雪已经出去两年多了。
“小明子,跟你齐叔儿耍心眼儿是不是?有事儿赶紧说事儿。当然了,饭你该请还是得请。”齐老板是什么人啊,一听明子说话就知道是有事儿。以前明子可不会这么客气要请他们全家吃饭,都是拖家带口的到他们家去蹭饭。
“看您说的,我就不能大方一回?”明子在这边儿嘿嘿笑。
“那行,晚上七点迎客来,不见不散。”齐老板也不跟明子客气。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
我只想让主角享受粗茶淡饭里的天长地久与平平安安时的花好月圆的。
怎么写得要发家致富的节奏了???
第102章
“你明天来我办公室吧。”晚上吃饭的时候,明子跟齐老板提了一下写字楼的事情,齐老板没多说,只说让明子去他办公室。
第二天一早,明子就到齐老板的办公室报道了。
“看看这个。”齐老板递给明子一个文件夹。
“什么呀?”明子说着打开文件夹一看,是一块地的批文,位置非常好,正是市中心最繁华的商业街上。
“哎呀,齐叔儿大手笔啊。你原来是打算做什么的呀?”明子好奇,齐老板拿到这么黄金的地段儿,是怎么打算的。
“我看你那个超市不错,前年我跟你周姨去国外看齐雪,也逛过外国的大超市,当时没想到要整那玩意儿,去年你开那个超市,我看着还行。想整个外国那样儿地,一层超市,上面再加两层商场。你看咋样儿?”齐老板对明子的眼光向来很认同,就咨询明子的意见。
“好啊。您这想法太好了,这可是赚大钱的买卖。齐叔儿,你这头脑,绝对是这个。”明子冲着齐老板竖大拇指。
“别拍马屁了。你不是要整写字楼吗?那就先整写字楼吧,超市再选地方。”齐老板不吃明子那一套。
“别呀,建写字楼不耽误建超市啊。叔儿,我是这么想的。你看这样行不行?咱地下建一层停车场,再建一层超市,地上呢,建商场。建个三层或是四层,上面高层就是写字楼啦。这样儿路的商场和超市天然就有一大批白板客户,他们下班了直接买买买。地下还能停车,多方便,对不对?”明子说的一点儿都不新鲜,后世哪个城市没几个这样儿的大商场啊。
“咦?这个想法不错。我想想,我想想。李秘书,你打电话,叫张总和王总来办我办公室一下。”齐老板按内线叫秘书找人。他说的张总和王总明子也认识,正是建筑分公司的老总和总工程师。
两人来到办公室之后,齐老板把明子的想法一说,几人就开始讨论可行性。高楼现在国内大城市都有,很多了,没什么难的,主要是地下部分。这一讨论就是一天,最后总工也没敢保证说一点儿问题没有,还有调计图的问题,不能脸代一排,说要盖楼,就盖吧,总得有个外型吧。
之后还是决定,先考查,到大城市去先看看人家是怎么整的,特别是地下停车场,都是怎么修的。省城这边儿现在跟本没有带地下停车场的高楼。主要是没那个必要啊,修个地下停车场得多少钱啊?大街上一共才几辆车?路边儿上都停不满。但是齐老板还是被明子说服了,同意她说的,车只会越来越多,因为人越来越富了嘛。
那这个事儿就不是着急的事儿了,而且具体操作方面就跟明子没啥关系了,她还是跟以前一样,提供完创意和想法儿,完事儿。齐老板不可能占她的便宜,答应写字楼建好的时候,送给她一层。
写字楼有谱儿了,可是还能影儿呢,地基都还没有呢,速度再快也得一两年呢。办公室还是得找。
明子实在没办法了,买下了市中心新建好的一个商业楼三楼的一小半,两千多块钱一平,买了三百平。改装成了办公区,注册好的公司就在这里办公了。明子只管找地方,装修。雇人啥的,她是不管的,只等着纪承回来处理。说好了,她只负责出钱,经营上的事儿,一切以纪承为主,她不跟着瞎掺和。
安排完了这些事儿,忙碌了两个月,好像又没啥事儿了。
爷爷的身体开始不好,明子又开始经常省城县城两地跑了。爷爷其实算不上生病,只是太老了,八十五了,耳朵不好使了,人也糊涂了,走路啥的跟以前没法比了,就是一步一步的挪。吃饭不知道饥饱了,给多少吃多少,吃没吃饱自己都不知道了,什么时候问,饱没饱。都说吃饱了,如果问还要不要吃,却还是点头,要。
大小便也失禁,自己不知道控制了。经常的弄脏衣裤。在城里已经不能住了,给他洗涮啥的太不方便了。大嫂伺候爷爷十几年了,别人跟本伺候不明白,只能大哥大嫂又跟着回农村了,脏的衣服直接在外面就洗了。大嫂常常是一边儿一边吐。有时候大哥晚上回去,就大哥洗,拿到屯东头儿大坑去洗。
被褥啥的,大姐一周就给拆一遍,洗一遍。爷爷从来没穿过脏衣服,睡过脏被褥。大嫂对爷爷,绝对是做到极致了,明子姐几个,都佩服得不行不行的。老嫂要照顾小雪儿,小雪儿现在戴着一千多度的眼镜,比瓶底儿都厚,都对面看,眼睛老大了。每天还要照矫正灯啥的,事儿也不少,老嫂又请了一年的假,回家带小雪儿。就回城里住了,农村又留在大哥大嫂和明子爹还有爷爷了。
反正高官屯的房子一直就没空着,不是大哥两口子回去伺候老人,就是小文哥三口人回去陪老人住。
爷爷做了一辈子老好人,蚂蚁都不舍得踩,除了吃点鱼,基本就是素食,身体真的是特别好,最后的几个月,人都糊涂了,身体也是能走能动的。顿顿饭不少吃。
一直到八月,爷爷卧床了。不吃饭了。一辈子没扔下饭,一不吃饭,小辈们心里就有数儿了。只在炕上躺了六天,没遭着一点罪,无疾而终。
爷爷去世的时候,大哥特别张扬的停灵三天,大操大办。这时候实际上是不允许这样儿的,大哥不管那些,一定要让爷爷走得风风光光的。爷爷去世跟明子娘那时候不一样,明子娘才六十岁,太年轻了。爷爷八十多岁,都是喜丧了。
爷爷丧礼那三天,高官屯方圆二里地之内连下了三天的小雨。出了高官屯的范围,天就是晴的。周围的人都说,是关家子孙的孝心感动了上天,老天爷都哭了。所以,关家不火葬而是直接土葬,全兴隆镇都知道,但是没有一个人去政府告“密”去。政府里的人不知道吗?都知道,不过都当自己聋了瞎了罢了。这样的人家,谁好意思去管啊?谁敢管啊?不说大哥和小文哥现在混得多好,有多大的势力了。就是没有这些,谁也不敢管,架不住老百姓骂的。
爷爷丧礼里,子孙们伤心是伤心,但都是有克制的,人到了这个年纪,还是无疾而终,人生最幸福的不过如此,一辈子没打过针没吃过药,有几个人能有这样的福气。堂姑姑是哭得最伤心的,明子长这么大,堂姑姑一直就叫爷爷五大,亲大爷嘛。就在丧礼上,一边儿哭一边儿喊爹。都说养恩大于生恩,她三岁跟着爷爷长大。老爷子带着明子爹跟堂姑姑两个人过活,被八爷爷各种挤兑占便宜,一直到明子娘嫁过来。过得不容易。堂姑姑每年回家不少待,为的啥啊,只要爷爷还在,她就还有娘家。
三年,送走了两位老人。
这就是人到中年了吧,总要面对这样的事情。
小时候,爷爷带着他们几个孩子到山东窝棚去听二人转,去吃杏子,带着他们种树,采蘑菇,开荒地,都还在眼前呢。如今,树已葱葱,人却已不在了。
办完了爷爷的丧事,明子又回归了半家庭主妇的生活。为什么是半呢,小文哥盖的楼交工了。他在张罗着那么些门市都要做什么了。实在是忙不过吧,最后只留下了主街面上的六个门面,其它两面的都租出去了,也都好租,一面是去学校的必经之路,一面的胡同人流也不小。
小文哥问明子的意见,明子想了好些天,也没发现什么好的项目。再过上七八年,可以卖手机,再过上十三四年,可以卖电脑,卖电动车。九三年,能卖什么呢?饭店家里已经有了,生意也还好,没必要抢自家的生意。那就只能开超市了。超市还不能开大的,县城的购买力终究是有限的,已经有二商店四商店两个商业中心了,新建了两个百货大楼业绩都很不好。小舒儿的老姨在新开的百货商店租了柜台都不嫌钱,把柜台兑出去,又回到四商店卖小百货了。
只开小超市的话,用不了那么多房子,有一半就够了,剩下的只能先租出去了,没什么利润的,或是小来小去的,就不值得浪费精力了。二姐跟老姐在家待着,都到超市帮忙了。这时候没有监控,就是靠人工盯着,能盯到什么程度算什么程度。二姐做这个很厉害,哪个货架上有多少货,她都能记住,哪个人拿了什么,她也能记得住,去结账的时候,她看一眼就知道那人藏没藏东西,后来都出名儿了,抓到几回偷东西的,小偷也老实多了。
老姐干这个完全不行,她那心太大,太粗心了,干不了这个,干体力活儿行,帮着搬搬货啥的,这个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见
第103章
小文哥新建好的小区,大姐和大姐夫给飞鸿定了一个两室一厅八十平的小套房,作他的婚房用的。留的是三楼,也是好楼层了。之所以给他们单独买了楼,大姐说了,还没到不能动的时候呢,不给儿子一起住,不方便。
当然了,买的这个楼肯定是打过折的,正常七万多的房子,小文哥给打了七折,只合了五万。不是说非得要大姐的这个钱,只是亲兄弟明算账,下一代的事情了,跟他们姐弟住在一起盖的那个楼意义是不一样的。而且下一代多了,正家的,岳家的,婆家的,都这么算的话,楼也不用卖了,全都送出去了。大姐和大姐夫这些事情心里还是有数的,不会想要占那个便宜。
飞鸿才二十,海燕也才二十一,实际上离结婚还早着呢,楼先买下来,装修啥的也不着急。大姐跟大姐夫给他们小两口说好了,楼给他们买了,做父母的责任尽到了。他们自己都上班挣班了,以后装修啥的事情就不再管了,他们自己弄去,一年弄不好两年,两年装不好三年,什么时候装好了什么时候结婚。
其实两个孩子还是很上进的,也很节省,知道家里挣钱不容易,大姐腿脚不好不能干什么,全家就靠大姐夫一个人挣钱。因为现在住的楼都是白得的,所以实际上大姐夫在砖厂干活,也是没有工资的。家里一年的收入就靠着卖地的那点儿钱。飞鸿很孝顺,知道家里攒下一个楼钱不容易,也不指望着再依靠父母。两人就每个月发了工资买一点儿装修的材料,一个月攒一点儿,一个月攒一点儿。
明子很认同大姐和大姐夫的这种方式,孩子大了,是得自力,不能什么事儿都给包办了,对孩子以后没什么好处。当初把市里那些房子的事情告诉各家的时候大家都商量好了,谁也不说,这个钱,只有姐弟几个知道,绝不向孩子透露半分。
孩子大了,也不都是各个那么省心。大姐家的娟儿就不省心,把从飞鸿身上省下的那此心都操到她身上了。这姑娘小时候淘气,这也行,小孩儿嘛,虽说小姑娘淘气到那种程度的很少见,那也没什么,受伤什么的,养呗,治呗。
最让人生气的是不爱学习,也不是说她就浮躁了,爱美了啥的,还没有。不花钱,不乱七作糟的,就是不学习,天天回家就跟小区里同年纪的一帮小姑娘玩儿,人家回家写作业了,她自己还玩儿。一让写作业就困。找各种理由不写作业,大姐三天两头就被老师叫家长,都是因为课堂上不好好听讲,睡觉。
管吧,管轻了没啥用,管重了就说不念了。姑娘大了,都十五了,还不能动手打她。家长说没啥用吧,当姨的当舅的轮番上阵做思想工作,还是没用。
大姐一天天的,没招儿没招儿的。
娟就是这样,也没有老姐家的关果气人。那孩子不光是淘气,还特别的不懂事儿,在学校总惹祸不说,回到家也一样,大人一管,还跟大人对着干,越是人多的时候越上脸。老姐夫多好面子的一个人啊,每回人一多的时候,关果儿都给他掉链子,直接叫老姐夫的大名儿,作起来谁都管不住。最气人的时候,大姐夫给小文哥拿仙人掌的刺扎他屁股吓唬他都不好使,人家根本不怕疼。
这样儿的孩子,那是注定了要挨揍的,经常的男女混合双打,但是似乎一点儿效果没有,老姐夫的腰带都打断了好几条,关果却还是那样儿。现在,一放假,老姐就带着关果回老家,不让他在城里待着到处跑,看又看不住,跑到街上刮到碰到怎么办。而且亲戚家有什么事,老姐和老姐夫也从来不带着关果出去,实在怕丢人。
大姐夫说,这样的孩子,将来要是出息人了,就能出息得比别人都强,要是不出息人,那就是没救儿那一伙儿的。要么就变成纪承那样的,要么变成高老四那样的。
别的孩子也都各有各的乖巧,各有各的淘气,但都是正常范围内的,除了二姐家的伏雨特别的省心懂事之外,其他的孩子,不会比别家的更省心,也不会比别家的更操心。都是这么在磕磕绊绊中一年年的长大。
明子家的两个也还好,可心儿活泛,小龙儿稳重。智商看着也差不多,明子在家里没事儿教教他们识字背诗什么的,背的都还挺快的。明子只当是自己复习英语了,还在家里教孩子英语。从认识字母天始教起,买了一套初中的英文课本,从入门的教起。
其实怎么教,都不如真正到国外待上几个月学得快。懒到不行,一直宅在家的明子终于被孩子撵得不得不动了。办了护照,又开始办旅行签证。自己的英语一多半都还给上辈子的英语老师了,可不敢自大的以为自己可以应付国外的生活,还特意让齐雪儿给请了一个她的勤工俭学的同学,加上齐雪两个人,给当向导加翻译。
入冬之后,明子就带着两个孩子出国了。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嘛,孩子就得让他们多走走多看看。这一点,明子跟大哥的想法挺像,大哥就经常带着孩子出去走走看看,特别小舒儿,没事儿还带着孩子到省城的游乐场来玩一玩儿,就为了让孩子长见识。
顾向北要带队到南方某个军区参加比赛,赛前要集训一个月,比赛也得好长时间,也不在家。明子过年都没回国,一直在外面待了小半年,到九四年开春了,才回国,刚一回来,就听说明子爹又有事儿了。
自打爷爷没了之后,家里人就全进城了,老嫂的班儿也调到兴隆镇的中心校了,每天通勤做小客车上下班,车站离家也不远,走路十分钟,坐上半个小时就到了,正好到学校门口。也挺方便的。
明子爹也跟着进城待着了。还是每天接送孩子们上学放学。白天没事儿的时候就出门遛弯儿,大哥家在四楼,就大哥买了冰箱,最上面一层别的都没放,全放的雪糕,专门给孩子留了一整层。明子爹就天天看着那雪糕,只要见少了,他就到市场上买点儿回来给补上,少了就给补上。
要么就是天天买买菜啥的,孩子们都上学了,大嫂天天在家闲着也没事儿,就天天跟大哥上砖厂,走的时候,会把钱留下,告诉明子爹需要什么菜,他如果出门顺便就买了,没买的话,大嫂回来再下楼去买。明子爹身体好,上下楼一点不费劲,他就不住在一楼了,跟大哥一家住一起,跟小夫儿住一屋儿。
不知道老头儿怎么想的,突然就不想在城里住了,说是没意思,天天的,跟蹲监狱似的,非要回农村。跟大哥“谈判”,要是同意他回去呢,他就住高官屯的老房子。要是不同意他回去呢,我就自己在屯子边上插两间小土房,自个儿住,他自己手里有钱,明子娘走的时候,一辈子攒下的钱都留给他了,再加上这些年过年过节过生日子女们孝敬的,老头儿一点不缺钱。就要回农村种地去。
大哥能怎么办,没招儿。
那就回吧,可是也不能说回就回啊。家里也得安排啊,孩子都上学呢,小舒儿马上要上初中了,不能再转回农村去读吧,小舒儿跟小夫儿两个孩子学习都特别好,班里前三名是稳的,回农村去读书,不是耽误孩子嘛。
明子爹脾气倔,却是说走就要走,不等了。直接收拾收拾,人家正个儿就回去了。说再晚回去,来不及种园子了。
老姨在参加四姨家的小儿子婚礼的时候知道明子爹自个儿回农村住的事儿之后,就跟大哥商量,不行再给找个老伴儿,老两口在农村住着,种点菜啥的当锻炼了,也累不着,挺好的,在农村待了一辈子了,在城里住着是不习惯。得理解。
大哥一听这话,老姨肯定不是随便说说的,就问老姨是不是有目标了。老姨就说把三姨接过来。三姨父过逝三四年了,三姨一直自个儿过呢,五个儿子,老五还没结婚,剩下的四个,就老大在身边儿,老二在一千多里地之外的大城市打工,老五投奔他二哥去了。老三在老丈人家的酒坊,老四跟老三在一个屯儿。
接过来,两个老人有个伴儿,三姨也不至于老无所依了。明子爹也不住自个儿住在农村,子女还不放心,回去陪着住又方便。这样大家都方便,不是挺好嘛。
大哥考虑了几天,觉得把三姨接过来,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当然是自个儿亲姨,不生份。坏处就是一但两位老人相处不好,那就是麻烦事儿。陌生人吧,还能送走,亲姨,怎么送走?请神容易送神难。
大哥下不了决心,招集了姐弟们聚在一起商量。大姐第一个反对,说谁也不能代替明子娘的位置。
“姐,不是说谁代替婶儿的位置,咱们得向前看,现在实际的问题摆在这儿呢。你说咋整,叔非得待在老屯,不在城里住。我们现在的情况你也知道,两孩子一个上开学上初中了,一个上四年级了,走不了。实际我也想叔能留在城里,帮着接一接孩子,我们也放心,那他不干啊,咋整?”大哥也愁得不行。
“是,咱也不能强迫叔留在城里嘛,这也不是强迫的事儿啊,他有腿有脚的,咱能留得住吗?不行还是我们回去吧,让小雪儿跟着她妈上学,反正就是小学,在哪上都一样儿,初中以后再回来上吧。”小文哥也挺愁,年轻人当然更愿意在城里住,什么都方便,回农村早都不习惯了,可是他们当儿子的,能咋办。
“你们回去了也是那么回事儿,我看咱叔那意思,也是想找个老伴儿,他就是这几年太孤独了,婶儿这一走,对他打击也不小,爷爷再一走,就剩他自个儿了,我平时看着他总低头儿坐着,发呆。咱们当儿子的再怎么陪着,那也不一样儿。”二姐心思细,观察得仔细。
“二姐的话也在理,要不咱们问问叔自个吧?看看他是啥意思?”明子觉得二姐说的很可能才是问题的关键,不是明子爹事儿多,他可能就是太孤独了,才想着回农村去种种菜园子找点儿事儿干,还有老屯毕竟住了一辈子了,环境也熟悉,不用像城里似的,谁谁都不认识。她在市里也见听过不少农村被子女接里城的老人报怨城里住不习惯,很多只要身体还能行,都还是更愿意回农村去的。就像她家里看孩子的王婶儿,都一直在说,等可心儿和小龙儿上学了,她就要回老家了,不在城里待,不习惯。
三姐和老姐没发表意见,她俩光听着,咋的都行,没意见。媳妇们女婿们压根儿就没参与这种讨论。
他们怎么讨论,最后还是得看老人自己的意见。大哥回头儿就去问明子爹的意见。果然,明子爹并不反对再找个老伴儿,还挺高兴的。至于找谁,他还真没啥想法儿,大哥问他三姨行不行,行,找个陌生的老太太行不行?也行。那这就是太孤独了,没别的原因了。
老头儿自个儿愿意,子女就没啥说的了。
三姨那头儿还是得老姨去提,其实老姨主动提这个事儿,就是想给她三姨的后半生找个依靠,知道那几个儿子都靠不住。她过去江弯屯儿一提,儿子们当然是千肯万肯的,不用他们养活了,去掉了一个大包袱,好事儿啊。老太太也没啥意见,在哪过还不是过。
就这样儿,双方都没意见了,明子几个商量了一下日子,就去接三姨。大哥大嫂二姐和明子一起去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