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龙傲天主角大老婆_分卷阅读_270
洛月汐沉浸到了炼丹之中,专心将实际的炼丹和脑中所思考的炼丹术结合起来,在这个过程中,她几乎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只觉得心神沉静,种种灵光感悟掠过心头,让洛月汐感悟更深。
直到洛月汐一鼓作气将所有为青鸾幼崽疗伤所炼制的灵丹和灵液尽数炼制完毕后,洛月汐才从那种玄妙异常,飘飘然仿若云端神仙的境界中苏醒了过来。
看着炼丹炉旁整整齐齐摆放着的丹瓶,洛月汐眼神略微有些茫然,在沉浸到那种状态之中后,炼丹仿佛已经成为了一种本能,她根本不再记得她是如何将这些丹药炼制出来的。
但虽然如此,虽然她不觉得之前沉浸在玄妙状态时是如何炼丹的,但有关于炼丹术的种种感悟,却是一直沉浸在心头,只要稍稍回想,就能想起来,完全没有半刻的遗忘。
洛月汐略带遗憾的叹了口气,之前的境界是顿悟,修士无法找到缘由、无法控制的一种境界,沉浸在那种状态之中时,修士心头灵感频发,往往能够对道有进一步的领会。
如果顿悟的时间能够更长就好了,洛月汐遗憾的正是这一点。可惜的是,顿悟这种境界不可捉摸不可掌控,没有任何人明白怎样才能进入顿悟,顿悟又会在何时结束。
摇头将心头的遗憾挥去之后,洛月汐取出一枚空白玉简,将青鸾幼崽该如何服用丹药的各种注意事项都刻录在了玉简之上,这才一挥长袖,灵力托着她炼制好的丹药和玉简放置到了巨树之下的石桌上。
这些炼制完毕的灵药自会有人拿走,就算凤凰一族的人不是很清楚她刻录在玉简上的信息,但还有抱朴子在,洛月汐也就不担心,也就不打算离开树屋亲自与他们讲解如何服下丹药了。
她打算继续炼丹,以期能够再次进入到之前那种玄之又玄的顿悟状态。虽然这种顿悟与结婴契机完全无关,但却对道的思考、对基础的牢固有很大的帮助。
如此这般,洛月汐开始了疯狂的炼丹,没日没夜、不眠不休的开始炼制着各种所需的丹药,简直就像是流水线一样,一炉炉丹药在洛月汐娴熟的手法下被炼制成功。
只可惜,哪怕洛月汐近乎疯狂的不断炼丹,但她依旧没能再次进入到顿悟的玄妙状态之中,反而因为她不间断的拼命炼丹,原本怎么也要一个月才能全部炼制成功的灵丹竟然在短短十天内就全部炼制完毕了。
洛月汐:…………
好吧,虽然没能再次进入到顿悟的状态之中吗,但是炼丹速度提高了也是一件好事,这也算是难得的守候……吧 ̄▽ ̄
洛月汐拿着最后的灵药走出树屋,打算出来透透气,顺便笑话一下这几日来接连不断炼丹的收获。
刚刚在树下的石凳上坐好,洛月汐按了按额角,微垂眼帘闭上了眼睛在微风中休憩片刻。即使已经停下了炼丹,但是她脑中还是不能停止的不断浮现炼丹时的种种体悟和丹方。
简直就和强迫症一样,明明洛月汐知道自己现在应该清空大脑好好休息一下,这样才能以最好的状态来对这些感悟进行加深,但是很抱歉……她脑海中就是不可控制的不停出现炼丹时的种种片段。
这种强迫症一样的思绪让洛月汐十分暴躁,恨不得冲到自己的脑子里把那些不断循环的画面撕碎。
……不过也只能想想了,她要是能够让自己不强迫症的去想那些画面和炼丹术,她用得着这么暴躁吗?强迫症就是这种明明自己不愿意还是忍不住的事情啊……
“月汐!”因为心神耗费太过,洛月汐完全被强迫症给迫害了,此时听到一声喊声,根本没有太大的反应,脑中还在强制性循环着种种画面。
一个温软的身体突然袭了过来,一把抱住了坐在树下的洛月汐,离朱抱紧她,轻声说道:“阿月,谢谢你,真的,其实你不用这么拼命的。”
洛月汐:…………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揉了揉头,离朱的到来总算是让洛月汐稍稍分了些心,脑海中没有再继续盘旋重复着那些炼丹术了。抬起手,洛月汐轻轻拍了拍离朱的肩膀:“好了,不用多说了。”
将手中的最后一批丹药递给离朱,洛月汐略带疲惫的微笑道:“好了,你快去给最后一只幼崽送丹药去吧,我可能需要休息一下。”
离朱抬起头来,水润的大眼睛泛着些红,她点了点头:“好的,你好好休息。”她略带担忧的看了洛月汐一眼,“等你休息好了,可以来看那些幼崽们,他们都很想你。”
洛月汐笑着点了点头,目送着离朱离开。因为离朱的打岔,另一种虽然神情疲惫,但好在神智已经清楚起来,脑中不再强制性的循环着她不想思考的事情。
懒懒的坐在树下,洛月汐心神消耗许多,却并不觉得疲累,只是目光慵懒而轻慢的随意游弋着,并没有真的将眼前看到的画面记在心里。
渐渐的,洛月汐的目光被树下一株小草所吸引了,那真的只是一棵很不起眼的小草,洛月汐的目光却落在上面无法移开。她看着那株不过一指高的小草在风中摇摆,舒展着身形,汲取着大地的力量,缓慢却坚决的生长着……
洛月汐只是无意识的看着,目光却渐渐忍不住痴了。她并不是为她所看到这一幕而沉浸,她沈昭已经不知道自己在看什么,只是目光忍不住落在其上而已……
渐渐的,洛月汐周身有特殊的波动还是荡漾了起来,周身的灵气仿佛被这股波动所吸引,蜂拥着朝着中央眼神微微茫然的洛月汐冲来。
洛月汐闭上了眼睛,整个人轻飘飘的被蜂拥冲来的灵力托了起来,无色的灵气冲入到她体内,她整个人全都被灵气包裹住。
而在灵气蜂拥而来的时候,洛月汐的识海也掀起了波澜,她已经形成了近乎真实、能够长久脱离肉体生存的神魂飘飞了出来,在洛月汐头顶聚合起来。
神魂在灵气中动荡着,周身放射出此言的金色光芒,在光芒的映照下,洛月汐的神魂一点点的蜕变着。
当光芒散去时,就见洛月汐悬浮于空中,脚尖离地,头顶上有着一个通体金色,粉嘟嘟胖乎乎的婴儿在挥舞着胖手上下攀爬着。
金色的婴儿肉呼呼的,小脸与洛月汐有几分相似,却更加稚嫩。这金色婴儿的动作有些笨拙,在洛月汐头顶爬来爬去,还不时趔趄游戏整个趴在洛月汐头顶,说起来还真有些……蠢。
但这金色婴儿就是元婴期的象征,神魂所凝结而成的元婴。换句话说,这个元婴就是洛月汐的灵魂,是她的神智。
所以现在的情况是,洛月汐的身体悬浮于空中,灵魂却脱离了肉体,蜕变成了元婴趴在了她自己的头顶。
洛月汐此时心里是有些崩溃的,当她走神后,她完全没有想到她一直等待的结婴契机就此来临,她没有半点桎梏和阻碍的就顺利的结成元婴了。
而如今,她的神智和灵魂集合成一体,脱离肉体形成了元婴,但问题是,洛月汐根本没有办法完全掌控自己的元婴。
盖因为她现在神识还是太过弱小,故而元婴无法像她的身体听从大脑指挥那般顺畅,就像小孩子一样,总是无法真的很完美的控制自己的身体。
正因为洛月汐神魂强度不够,故而那金色的元婴才会动作如此笨拙的在她自己身体的头顶上乱拱,并不完全按照她自己的心意活动。
随着洛月汐结成了元婴,她头顶再次有乌云积聚起来。元婴软软嫩嫩的小脸上流露出几分与稚嫩小脸完全不符合的慎重来。
雷劫即将来临,元婴继续离体只怕只一个照面就要被雷劫轰碎,洛月汐努力操控着不怎么听话的元婴,要回到自己身体内。
在一阵努力后,洛月汐方才十分艰难的操控着不听话的元婴回到了体内。元婴一回到肉体之中,原本无可着力悬浮在空中的身体顿时落到了地面上,同时洛月汐也睁开了眼眸,眼底有几分亮光掠过。
元婴回到体内的感觉非常不寻常,虽然如今洛月汐的神魂已经可以脱离肉体生活,但一旦离开了身体,就好像是失去了保护一样缺乏安全感。
但是元婴和肉体结合就不一样了,她从心底里觉得安全。即使雷劫即将来临,洛月汐却有足够的信心面对这些,因为元婴期真的是完全不同的实力。
即使洛月汐才刚刚突破,但她却已经不再如金丹期时要依靠金丹内的灵力才能施展出法术或是攻击了,她体内的金丹已经破碎,灵体流淌在她身体经脉内的每一处。
全身经脉、一百零八个窍穴全部都是新的“金丹”,全部都能过储存大量的灵力。如此这般,她体内可以积蓄的灵力胜过金丹期何止百倍?
不仅全身上下尽数都充斥着灵力,而且洛月汐还能够随时炼化空气内的灵气,将之为自己所用。元婴期斗法已经不再是凭借自身的力量了,而是以自身力量为引,操控着天地间的力量。
轰隆!
积蓄许久,雷劫终于轰然落下。比五火七禽扇成形时的雷劫更加恐怖,紫黑色的雷龙带着无尽毁灭的意味,速度快到惊人的从天际朝着洛月汐劈了下来。
形容速度常以闪电般作为比喻,如今这雷电之快几乎让人肉眼无法捕捉。带着毁灭、恐怖意味的雷劫顿时就冲了下来,直直朝着洛月汐劈来。
洛月汐神情冷峻,微微抬头看着转瞬间就冲到了近前的劫雷,她右手一翻,一柄五彩羽扇顿时出现在她手中。当洛月汐进阶元婴之后,再使用法宝就可以说是举重若轻了。
洛月汐心神一动,以她为中心,方圆数十里的灵力顿时纷纷拥拥着簇拥着冲了过来,在洛月汐的控制下冲入到了五彩羽扇之中,而五火七禽扇之上的禁制陡然亮起,其中一片朱红色的羽毛光芒大盛。
刷!
洛月汐手持羽扇,朝着冲来的雷劫轻轻扇了一扇,顿时,一捧燃烧到极致,已经近乎于金白的火焰就冲了出来,朝着劫雷席卷而去。
这正是朱雀的本命妖火——南明离火,是洛月汐激发禁制后,以朱雀尾羽引来的南明离火,有洛月汐的灵力做燃料,这些南明离火熊熊燃烧着,气势汹汹的将劫雷包裹了进去。
紫黑的雷电被火焰灼烧着,却根本无法穿破火焰形成的屏障,只能一点点的被火焰燃烧殆尽,只剩下最精纯的力量被火焰一口吞噬。
将第一道劫雷焚烧干净之后,这被洛月汐召唤出来的南明离火威势不弱反强,在雷云翻滚间将第二道劫雷落下时,竟然主动朝着上空冲了过去,直接和劫雷轰然相撞。
火焰和雷电交织在一起,绽放出绚丽刺眼的光芒,洛月汐握着手中的羽扇,眼中掠过几分满意和欣喜。虽然法宝之灵性格有些胆小,但这件法器却是不折不扣的强大,
朱雀羽毛引来的南明离火一直轰散了十余道劫雷才恋恋不舍的散去了,就此消失在了半空之中。
雷云依旧翻滚,酝酿着更为强大的劫雷,洛月汐微微一笑,再次直接吸纳方圆数十里的所有灵气注入到五火七禽扇之中,这一次,五彩羽扇上亮起的是一根有着蓝红色斑点的青色羽毛,这是毕方之尾羽!
毕方尾羽引来的是毕方的本命妖火——毕方神火,其火焰灼热、连绵不绝,不似南明离火那般爆裂灼然,但在雷劫之下却半点也不曾动摇,一连抵挡住了十道劫雷才缓缓消散。
洛月汐虽是渡劫,其实也有意试验一番五火七禽扇的厉害,毕竟她好不容易元婴了,能够发挥出法宝所有的威能了,自然不能将宝物束之高阁不用。
一连试过了朱雀的南明离火、毕方的毕方神火、孔雀的星辰真火、白鹤的三昧真火、鸿鹄的人间烟火、凤凰的凤凰真火,雷劫已经被破去了前八十道劫雷了。
五火七禽扇所用的七种妖禽的羽毛,除了青鸾的空间之力暂时无法试验外,其他的六种皆已经一一试验过了。洛月汐对这柄法宝的威力十分满意。
剩下的就是最后一道劫雷了,洛月汐深吸一口气,右手持扇挡在胸前,聚集了天地间和身体内全部的灵力注入到法宝之中,洛月汐激发了最后一道禁制,扇骨之中,妖异幽蓝的琉璃净火子火蔓延了出来,与阳火陡然碰撞,形成了一股火焰风暴。
洛月汐猛地一扇羽扇,一团阴火阳火对撞爆炸的火焰就直接冲上了上空,将最后一道劫雷直接轰碎。
雷劫已过,接下来的,就是心魔劫了……
第214章
“老大呢?”
“在练剑。”
“又在练剑, 成天就知道剑、剑、剑,媳妇都跑了也不知道去追!媳妇难过了也不知道去安慰, 简直气死我了,真不像是我的儿子。”
“也别这么说, 儿孙自有儿孙福, 你何必为老大多操心什么,他这个年纪早就成家立业,也该承担他自己的人生了。”
沈夫人柳眉一竖,凤眸中露出几分怒意:“成家立业?我看这个小子是要打一辈子的光棍了。”复又嫌弃万分的扫了眼对面的沈山,“都是因为继承了你的缺点,老大才会如此。”
沈山吭吭哧哧了几声,没敢反驳, 生怕母暴龙彻底恼火发飙。看着沈夫人一脸的不虞怒色, 沈山大眼一瞪, 粗脸上满是凶恶之色:“老大这小子真是不懂事, 一把年纪了还要累得你为他操心。”
“等他练完剑,我非得好好教训他一顿不可!”沈山怒发冲冠,怒气勃勃, 很有沈昭当面就要狠狠教训他一顿的气势。
沈夫人眉眼不动, 连眼皮都懒得撩一撩,自顾自的转身:“说得好听, 就好像老大怕你似的,别在那里废话,跟我一起去看看老二老三, 他们都被老大带回来,成天就知道修炼修炼!”
“也不能这么说,身为沈家子弟,强身习武亦是正理……”
沈山的话还没有说完,沈夫人就直接嗤之以鼻:“是不是还要保家卫国啊?”她瞪了沈山一眼,终于懒得再和他多说什么,直接离开去找阔别二十载的两个小儿子去了。
洛月汐刚刚已经与沈昭联系过了,言明她将要离开鬼域,并且将身上所有的养魂丹等丹药留了下来交给沈昭。
沈夫人和沈山对于洛月汐的决定并不惊讶,也已经知晓洛文彬和洛夫人的选择,于他们而言,经历过一次死亡,又化作阴魂在鬼域沉湎了二十载,有些事情已经看得很淡了。
甚至于,对于洛文彬洛夫人二人能够达成所望,执念尽消,沈山夫妇是有些羡慕的,只可惜他们的儿子不争气,确实短时间内无法将执念消散了。
与洛月汐那边已经留在鬼域无事,故而打算尽快离开不同,因为沈山和沈夫人阴魂虚弱的原因,他们还需要在鬼域再待一段时间,要以鬼界阴冥之气稳固他们的阴魂。
是以洛月汐要离开鬼域,沈昭连带着他的亲人却要暂居鬼域。好在洛月汐留下的丹药数量足够,足以撑到沈昭等人回转修真界再像洛月汐讨要。
被沈山夫妇二人讨论的沈昭此时确实如他们所言,正在芥子空间内的竹林中练剑。这是他每日必做的事情,只要没有紧急的事情,便绝不会耽误。
练剑时沈昭心神沉凝,冷静睿智,不会为外物所动摇,剑心空明澄澈,沉浸于剑道之中,绝不分心他顾。
纵横喧嚣的剑气随着沈昭挥舞的长剑四溢开来,将竹林里剑形的竹叶割裂得发出细微的声响来。剑气如虹,每一剑都带着磅礴的气势和威压,可以想见这样的剑气落在人身上时会有什么样的伤害。
时间渐渐流逝,沈昭每日练剑结束的时间也渐渐来临,他豁然收剑,右手舞了个剑花竖提着长剑负手而立,即使专心致志的舞剑数个时辰,他依旧气息绵长平稳。
将手中黑色重剑插回到了背后的剑鞘之中,沈昭长长的舒出一口气来,转身离开了竹林,转而往药田而去。
甫一走近,他果然一眼就看到了正在龙纹章树下打坐的小红,他还是五六岁的孩童模样,化形后生得五官精致、玉雪可爱,偏偏却板着一张小脸故作冷漠,倒人觉得可爱得想要揉搓一番。
小红对沈昭向来不甚亲近,往日里也只因为他和沈昭之间的主仆契约才不得不帮助沈昭战斗,但自从有些话说开了之后,小红对于沈昭的态度便变得非常冷淡起来,就连往日做出来的臣服和顺从也不愿意继续了。
除了整日在龙纹章树下修炼,便再没有其他,小红根本不会离开芥子空间,自然的,对于沈昭的事情也不会干预,只把自己当做一个“房客”。
对此沈昭不仅没有觉得不虞和生气,反而还松了口气,他是剑修,一生只修一剑,既然注定了不可能给予小红应有的关注和照顾,那么有些羁绊和关系不如一开始就不要建立起来。
沈昭看了眼专心修炼的小红,便不再过多理会,只是转而走到了药田前,这里种植着一片阴寒类的灵药,皆是炼制养魂丹的灵药。
即使并不曾炼制成丹药,这些灵药也足以补全沈山等人的阴魂,让他们不会因为阴魂虚弱而消散。
这是洛月汐离开之前留给沈昭的,于她而言,这些原本打算静心培育的灵药已经没有任何用处了,故而直接丢给了对这些有着需求的沈昭。
沈昭站在药田前,神色莫测,不知眼底情绪到底是喜是悲。几日之前,在洛沈两家终于将当年的旧案解决后,沈昭和洛月汐之间的婚事也烟消云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