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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门医妃_分卷阅读_342

  崇义见自己实在是搞不定宋林尔,便写信告诉崇睿:“三哥,见字如面,弟有一事相求,宋女难缠,弟心有余而力不足,特请三哥以帝王名义,逼迫她下嫁也好,诱惑也罢,能娶妻便成。”
  收到来信的崇睿,正心满意足的抱着他的宝贝雨韵与烟晴,看到崇义的来信,他倒是慷慨得很,抬手便给宋林尔写了一封信。
  然而,内容却是这样的:“宋姑娘,朕虽为帝王,却不会为难姑娘,姑娘若可怜,便下嫁于义,若不然,烦请移步榕城,青年才俊,可供姑娘挑选。”
  他还顺便将崇义写给他的信附送回去,只觉得人生太美好。
  宋林尔收到崇睿来信,原本十分惊讶,可看清内容后,她哭笑不得,又娇又羞。
  崇义得知宋林尔收到三哥来信,风风火火的跑来问:“听说我三哥给你写信了,他怎么会给你写信,都说了什么?”
  宋林尔摇头:“没说什么!”
  “给我看看!”崇义自然是不会信的,伸手便要抢。
  这可急坏了宋林尔,连忙将信藏在身后,可是她这样藏着,对崇义而言,根本就没有用,崇义忽然圈住双手,将她整个圈在怀里。
  宋林尔吓得一动不敢动,双手被崇义抓着的地方,像着火一样的烫。
  崇义很容易便抢到了信,他展开欲看,宋林尔便拼命来抢,为了能顺利看信,崇义将宋林尔逼到圈椅上坐下。
  “你给我坐好,别动!”崇义利用自己的身高优势,一只脚横跨在圈椅上,将宋林尔圈在椅子上,然后站起来,腾出双手去看信。
  宋林尔想站起来,可是她一动,就等于往崇义怀里送,加上他的腿这样放着,姿势过于暧昧,这让宋林尔这样知书达理的女子,如何好意思动?
  崇义一打开,最先看到他给崇睿写的信,崇义咬牙:“这信你看了没有?”
  宋林尔双颊绯红,并未言语。
  可她的表现却比说话更明显,见她这样,崇义便忍不住起了坏心思,他勾住宋林尔的下巴,淡声说:“你到底看了没有?”
  “没看!”宋林尔坚定的摇头。
  崇义却是不信的,他兴高采烈的打开三哥写给宋林尔的信,看了之后,却想死的心都有了。
  “宋林尔,你会去榕城么?”崇义此刻的表情,就像一只饿了很久的狼,只要宋林尔一动,他便会将她撕碎,然后拆吃入腹。
  宋林尔笑,她没想到,这位英明神武的皇帝陛下,竟有这样可爱的一面。
  “你还笑?”崇义不淡定了,他怒:“我三哥就是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混蛋,他现在有儿有女,却不许弟弟寻找幸福,老子要去榕城找他打架!”
  听到崇义的话,宋林尔大惊,在她根深蒂固的观念里面,皇帝就是不容侵犯的,崇义要真的去了榕城,打了陛下,那他哪里还能活着回来?
  “你别这样,陛下是开玩笑的!”宋林尔拉住崇义的腰饰,形容惨白。
  崇义咬牙:“他才不是开玩笑的,他是故意的!”
  “可我当他是开玩笑的!”宋林尔安抚道。
  “前半句是开玩笑还是后半句是开玩笑?”这个很重要!
  可是这样的问题,宋林尔真的不知如何回答。
  “王爷……”
  崇义悲切的说:“好,我知道了,我若是被杀了头,这旧月城便送你了!”
  “你不要去,我不去榕城,我当去榕城是开玩笑的!”宋林尔真的急了,手自动换了位置,揪住崇义腰间的衣服。
  “那你嫁还是不嫁!”都到这个份上了,崇义也没什么可矜持的了。
  宋林尔害羞的别过脸去,不敢看崇义。
  “既然都到了这个份上你都不嫁,那我便去杀了我三哥,以解心头之气!”
  “我嫁!”说完,宋林尔便要跑,却被崇义一把扣住腰身。
  这一招真是屡试不爽!
  “既然都决定要嫁了,能不能先讨点甜头!”崇义问。
  什么甜头?
  宋林尔一脸懵的问:“王爷想要什么甜头?”
  “这个!”崇义说完,便抬起宋林尔的下巴,将自己的唇缓缓的印在宋林尔的唇上。
  宋林尔被吓得退了一步,可崇义不给她机会逃开,紧紧的扣住她的腰,往自己怀里一拉,便将她整个拉到怀里,加深了他肖想了很久的深吻。
  门外,端着茶盏的桑朵紧紧的握住托盘,她费尽力气,才稳住心神,不让自己当场走过去将他们两人分开。
  崇义已经给过她机会,是她没有珍惜而已。
  桑朵在没有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离开了王府,谁也不知她去了何处,而崇义与宋林尔,两人一起努力,将旧月治理得井然有序。
  当然,宋林尔是努力工作,崇义是努力玩。
  生活,就这样,他在闹,她在笑,过下去,才知道,这是什么滋味!
  第211章混蛋的一生 完结了,撒花~~!
  老子在没有认识慕子衿这个臭婆娘之前,是修罗殿的老大,是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的修罗,是天下第一淫贼。
  老子很喜欢老子身上这些名号,不管是淫贼还是杀手,老子都要做那天下第一。
  那时候天高云阔,那时候美女如云,那时候,老子是快活的。
  可是有一天,那个叫张榕榕的贱人告诉老子:“你只要能将那慕子衿奸杀,本姑娘就将自己送给你,然后这五千两银子也是你的。”
  这是老子见过最划算的交易,说实话,老子很怕睡张榕榕这样的女人,太阴狠。
  所以,老子趁她意乱情迷的时候,让一个有虐待狂的属下去与她交欢,然后,她便像拥有全世界一般的,对老子颐气指使。
  哼!
  “张榕榕,你给老子记住,老子帮你,是看在银子的份上,就凭你这贱样,还不够老子玩!”老子捏着张榕榕的下巴,将她甩了出去。
  第一次见慕子衿,老子惊为天人,这个女人,太他娘的好看了,老子见过那么多女人,却从未见过一个这样的女人,一个让老子心跳都要停止的女人。
  从那日起,慕子衿便已经不再是张榕榕一个人的目标,她同时也是老子的目标。
  老子看上她了,若是不能将她弄到老子的榻上,老子可就枉费了这天下第一淫贼的名头了。
  终于,老子寻到机会将慕子衿绑到修罗殿。
  她用那双异常明亮的眼睛看着老子,老子便有一种要窒息的感觉,这个女人,即便是在老子这样恶名昭彰的人手里,她依旧那么淡然。
  只是没想到,崇睿会为了一个慕子衿在京都集结十万大军,为了救她,他将修罗殿夷为平地,为了救她,他连谋逆的罪名都敢担着。
  “爷,不是说那崇睿压根就不爱这个女人么,这哪里像是不爱的样子?”
  看着大军兵临城下,总管也慌了,他不希望老子为了一个女人而置修罗殿那么多人的性命于不顾。
  可崇睿越是在乎,老子就越是抓心抓肺的想知道,这个女人,到底有什么样的魔力,能让隐忍这么多年的崇睿冲冠一怒?
  为了能顺利逃出崇睿的手掌心,老子带着慕子衿一路上风餐露宿,逃亡北荒。
  在逃亡的日子里,老子才知道,慕子衿身患寒疾,看她挣扎求生的样子,我并不觉得这个女人是蝼蚁,她在我心里,像一株娇嫩的小黄花,从岩石缝中艰难求生的样子,尤其美得惊人。
  老子想尽办法想要睡她,可她却给老子下了毒,让老子有心无力,只能望洋兴叹,老子又恨又气,却无计可施。
  若说最开始,老子是因为她长得好看才对她着迷,那朝夕相处的时候,老子才是真正懂得了女人两个字。
  以前别人说女人是水做的,老子觉得不然,老子觉得女人是豆腐做的,又嫩又好吃,又脆弱。
  可慕子衿,却真的是水做的女人,任何时候,你能看到的,都是她挣扎求生的样子,那样努力,那样真诚。
  不知不觉,这样的欣赏,变成了一种纯粹的喜欢,是的,老子居然有了情窦初开的感觉。
  若是说出去,只怕江湖上的兄弟都要笑掉了大牙,像老子这样的人,竟然会有情窦初开的一天。
  老子不想承认,可也不能否认。
  老子问慕子衿:“你知道崇睿利用你,依旧要回去么?”
  “为何不回去,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我必须回去!”老子以为,她会哭哭滴滴的说她再也不回去了,没想到她这样淡然。
  “慕子衿,你喜欢崇睿么?”这句话问出口的时候,老子的心里有些慌,老子很怕听到慕子衿说她爱崇睿。
  慕子衿笑着看我,那浅浅的梨涡,像一对旋涡,将老子卷进黑暗之中,再也出不来了。
  “魂归大哥,你不懂爱情,子衿也不懂爱情,或许,这世界上最懂得爱情的,是崇睿。”可他的爱情却给了别人。
  “屁!”老子不屑:“爱情能当饭吃不?”
  子衿依旧淡然的笑,可我能感觉到她笑容里的苦涩,她说:“我与崇睿,是两个世界的人,魂归大哥听说过彼岸花么?”
  “老子知道如花,也知道万花,还知道翠红,就是不知道彼岸花!”
  尽管我如此粗俗,可是慕子衿待我的态度依旧那么温和,她笑着说:“彼岸花也叫曼珠沙华,最喜欢生长的坟地里,所以才叫彼岸花,这种花,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开叶落,花叶永不相见,情不为因果,缘注定生死,我与他虽有夫妻之名,可他爱的,永远不会是我,所以他的花开是我的叶落,我的叶落是他的花开。”
  “娘的,整的怪瘆人的,那你打算怎么办?”绑架人的老子,竟然对被绑架的人说,她以后要怎么办。
  子衿自然是笑了,老子从未见她笑得如此开怀,她说:“魂归大哥,若是你能放我走的话,我还是会回去,不是帮他,而是我的灵魂需要救赎!”
  慕子衿说她的灵魂需要救赎,老子不懂是什么意思,老子只知道,这个女人很适合关在家里做媳妇,自然不能白白便宜了崇睿那混蛋。
  老子不放她走,可是却不曾想,京都居然有人想要她死!
  呵呵!
  敢从老子手上抢人,真他娘的好笑,最好笑的是,他们居然差点得手,原因是老子的姘头春风笑,那个贱人,竟勾搭上一个小白脸,不要老子了。
  老子带着慕子衿跳崖,其实老子哪里有那么蠢,跳崖是假象,老子在碎叶城多年,碎叶城每一个人有多少根头发,谁与谁偷情,谁是谁家的私生子老子都清清楚楚,想困住老子,简直是做梦。
  人算不如天算,老子最后竟然会栽在我师父与青山老匹夫手上。
  在师父面前,老子不得不收敛老子的本性,也处处防着慕子衿,可最后,老子千防万防没防到,崇睿那死混蛋,竟是青山这老混蛋的徒弟。
  慕子衿跑了,被青山拐跑了。
  老子办完事情后,一路杀到京都,老子想了无数种办法,想要将慕子衿从崇睿身边抢过来,可是,即便两人之间隔着另外一个女人,可慕子衿看崇睿的眼神骗不了人。
  她是爱崇睿的,她的无奈,是因为崇睿的不爱!
  为了能让那小女人过得舒坦些,老子处处帮崇睿,最后,却勾搭上了谷亦荀。
  谷亦荀这样的女人,严格来说,是不符合老子一贯的审美的,可是那时候人伤心失意,就想有个人陪,刚好,谷亦荀在身边,老子就想,凑合着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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