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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千金传奇_分卷阅读_271

  整个会场都静了下来,没办法,邬魁的大名听说过的人太多了,这个人可不好惹,凶残阴狠的很,又是黑帮的老大,很少有人敢惹他,即便是有身份的人,也给他一份面子,这是哪位儿牛人?敢直接跟邬魁杠上!
  邬魁两只手都被何清熠制着,手腕的筋脉被他捏的生疼,整个手臂都在发麻,邬魁满脸狠厉,咬着牙道:“阁下是谁?”
  何清熠的回答很简洁,“她男人!”
  邬魁一愣!
  周围的人嘴角一抽!
  晨曦脸一红,低咳了两声,摸了摸鼻子。
  许光耀一双桃花眼闪亮亮的盯着何清熠,主子你帅呆了!
  邬魁冷笑道:“小子,你知道我是谁吗?敢跟我叫板,你嫌命长了吗?”
  邬魁又抽了抽手,还是抽不动,心中愤恨的同时也升起了一股谨慎,他自己的身手他自己很清楚,这么多年,他还从未遇到这样一个高手,自己竟然在他手下一招都过不了,直接就被制住了。不过那又怎样?他是黑帮首领,不是武林高手,这些年也不是没碰到比他厉害的人,到最后不还是都死在他手里?
  何清熠一点儿惧怕也没有,他浑身的气息冰冷强势,周围的气温似乎都下降了不少,那一身强者的威压,让人有主动膜拜的冲动,高大的身姿,冷俊的脸庞,身上有一股从骨子里透露出来的优雅与尊贵,同时,还有一股狠厉,这样的狠厉跟邬魁身上的不同,邬魁满脸横肉,脸上还有一道刀疤,因为他的凶名而产生的狠厉让众人害怕。
  但何清熠不一样,他身上是一股真正属于强者的气势,让人膜拜,让人臣服,一边让人由衷的佩服与崇拜,一边让人发自内心的胆颤与惧怕。
  邬魁这样的人,大家在他面前不敢说什么,但在他背后,却是可以把他骂的狗血淋头,但何清熠,大家在他面前不敢说什么,在他背后,也在心中畏惧,依旧不敢说什么。
  只见何清熠一张被墨镜遮住了大半的俊脸冰冷无情的看着邬魁,声音也是冰冷强势的,“我当然知道你是谁,刚刚你旁边那位不是已经说了吗?你叫乌龟,不过我管你叫乌龟还是叫王八,敢在我面前调戏我的女人,你才是嫌命长了!”
  何清熠说着,双手一推,直接把邬魁推的后退好几步才站稳。
  靠!太帅了!
  周围不少人都有心中狠狠的出了一口气的感觉,妈的,平时我们不敢惹你,这下踢到铁板了吧!哈哈哈哈哈!
  看着周围人看师兄那近乎膜拜的眼神,晨曦的嘴角狠狠的抽了抽,尤其是看到不少女性生物都对她投来羡慕嫉妒恨的目光,晨曦摸了摸鼻子,我可爱滴师兄,虽然你现在的样子真滴很帅,连我都被你迷倒了,但素,你真的是在给我拉仇恨啊!
  不过转念一想,这么多人嫉妒她说明她眼光好啊!自家男人如此优秀,怎么都是一件好事,这么优秀的男人是她的!
  晨曦瞬间就嘚瑟起来,下巴一扬,神情高傲,对着周围那一帮子女性生物狠狠的瞪了回去。可惜她带着墨镜,大家没怎么看清她的表情。
  别人看不懂,何清熠能看懂,见晨曦那骄傲的小模样,一股作为男人的满足感瞬间升起,当即对着邬魁的表情变的更加强势冷俊。
  许光耀一直注意着这两人,看这情形,再次仰天长叹,温柔乡,英雄冢,英雄冢啊啊啊啊啊!
  今天是翡翠公盘开幕的第一天,何清熠的身份又特殊,不宜惹来过多的关注,所以即便他能把邬魁收拾的更惨,但他也没有动手,东南亚到底是邬魁的地盘,他们虽然不怕邬魁会报复,但被这样的人盯上,终究是一件麻烦的事情,所以只把他的手下打伤震慑住,邬魁本人虽然手臂被何清熠弄伤了,但表面上看不出来,也算是没有伤他太多面子,只要一切转入暗地里,那就好办的多。
  晨曦开口了,“我的朋友脾气不太好,古莫斯先生还是带着你的朋友离开吧!我跟你不熟,不用介绍你的朋友给我认识。”
  这话是对古莫斯说的,直接把他们这么不给面子的行为放到了古莫斯的头上,晨曦是从内地来的,这一点儿古莫斯知道,邬魁也知道,这口气像是不认识邬魁,直接把他当成了古莫斯的朋友,邬魁对晨曦言语不尊重,他们出手教训也是不给古莫斯面子,跟邬魁,也就是东南亚黑帮首领没关系,顺便也是给了邬魁一个台阶下,也让古莫斯难看一把,毕竟,是这家伙不安好心,故意带邬魁来见她的。
  古莫斯还没来得及反应,晨曦便又开口了,“古莫斯先生,我说的是事实,我是香港景家的朋友,跟景老爷子的孙子景辰是至交好友,我不过只是在景老爷子的生日宴上见过你一次,跟你真谈不上熟,你就不用介绍你的朋友给我认识了,你的朋友,我没兴趣认识。”
  周围人这些都把目光放到了古莫斯身上,香港和整个东南亚经济圈的经济往来很是频繁,这里的人,没有不知道景氏集团的,所有人都知道古莫斯和景家是死敌,这个漂亮的小姑娘是景家的朋友,怪不得古莫斯一看到人家就把邬魁带过来了呢!原来就是不想让这小姑娘好过的,啧啧啧!跟一个十几岁的小丫头,还只是景家的朋友过不去,还要把人家交到邬魁手里,这心思……
  不少人看古莫斯的眼神都带着一丝不屑和鄙夷。
  古莫斯脸色黑了黑,他刚刚却是有些忽略了何清熠这个人,本以为就算有点儿来头,但也不会有多大的背景的,这里是东南亚,是他和邬魁的地盘,不管做什么,大家都会给他们一份面子,这个男人应该不敢怎么样才对。
  但现在再看何清熠,下身穿着笔直的西装长裤,上身是一件黑色衬衫,手臂上衣袖挽着,露出精壮的手臂,最引人注目的,是他左手腕上带的那只手表,百达翡丽限量版,这是真正的限量版,价值一百多万美金,东方晨曦来自华夏内地,这人很有可能也是华夏内地的,这样的一只手表,差不多要一千两百万人民币,而且还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他也有一只,是他费了很大的功夫,拖了很多人际关系,提前三年定制才拿到手的,这男人竟然也有一块,真的看走眼了?
  他古莫斯的名气在东南亚也不小,东方晨曦可是知道的,即便他们不认识邬魁只以为邬魁是他的朋友,若不是本身就有背景,仅凭东方晨曦是景辰的朋友或是救了诸葛月华这些,东方晨曦应该不敢这么的有恃无恐,他最近有大事要做,还是不要招惹无谓的是非比较好。
  古莫斯笑道:“东方小姐误会了吧!我不过是听说东方小姐医术卓绝,跟我这朋友说了一下,他听了跟我一样的好奇,东方小姐小小年纪就能有这般的本事,我们好奇之下就想来认识一下,你这位朋友,脾气确实有些大了。”
  晨曦没有说话,看向了人群中的一人。
  周围的人有些唏嘘,乖乖,惹了邬魁和古莫斯,竟然一点儿事都没有!
  邬魁可不愿意白白受这份屈辱,这里可是他的地盘,在自己家门口被人给打脸了要是还不还回去,那将来也就不用混了。
  邬魁甩开身边扶着他的属下,看着晨曦的眼神越发的阴狠,带着*裸的杀气,这丫头坏了他那么多好事,到了他的地盘竟然还敢跟他撒野,不想活了?哼!
  “怎么?惹了老子,几句话就能当成什么都没发生了?我告诉……”
  “东方小姐也在这里?没想到会在这儿遇上你,还真是巧了!”江琪带着五六个人从人群中出来,对晨曦道。
  他虽然一开始不知道晨曦是谁,但刚刚他已经在一旁听了一会儿了,知道晨曦姓东方,虽然换了一身衣服,但还是鸭舌帽,还是大号的墨镜,还是一样的嗓音,他一眼就认出了面前的晨曦就是那晚进入他房间的白衣少女,今日是白天,而且天气晴好,在这样的阳光下再看晨曦,虽然看不清面容,但依旧觉得她好美。
  今日的晨曦穿着一双精致的水晶色高跟鞋,双脚圆润白皙,一条简单的粉色九分裤,露出精致的脚踝和一小节圆润白皙的小腿,白色的腰带,白色的t恤,配上粉色的丝巾,一头齐腰的长发,整个人精致,秀气,还带着一丝少女的灵动与粉嫩,很是漂亮。
  刚刚在人群中时江琪就感觉到晨曦在看他,虽然晨曦带着墨镜,但他还是感觉到了,江琪是知道晨曦的手段的,他想,晨曦要是真的要对付这邬魁,邬魁根本就没有反抗的余地,她之所以不动手,肯定因为什么原因不方便,晨曦知道古莫斯要找他合作,古莫斯有求于他,所以一直看着他,让他出来解决。
  江琪在想明白了之后就出来了,对这个少女,他已经升起了期待,一种小心翼翼的期待。
  那天晚上,他身上流了很多黑乎乎的汗水,大概四十多分钟以后身上的热感才消失,他把流出的汗水采集了一点儿让医生去研究,看那毒素是不是跟自己身上的相同,结果让他狂喜,相同,竟然是相同的,也就是说,晨曦给他吃的那颗药把他身体里的毒素排出来了,若是她能让他身体里的毒素全部排出,那他岂不是不用死了?
  他知道结果后简直疯了似的想要立刻找到晨曦,她的一切要求他都答应,只要能保住他这条命,不是他贪生怕死,而是他明明可以活着,自然要珍惜生命,他还有爸爸,还有整个明雅集团,这都是他的责任,他有能力,只要他活着,他想要什么都能想办法得到,只要他活着。
  想起晨曦临走时说她会让他去求她,江琪就知道,这个少女肯定不会消失的,没想到,这么快就见到了,这会子看晨曦要他帮忙,他当然是毫不犹豫的就出来了。
  被人打断了话,邬魁很是不悦,但一看说话的是江琪,他把质问的话给咽了回去。江琪这个人很是不简单,欧洲明雅国际的背景太过雄厚,江琪这个人跟中东烈火集团有没有关系他还不是很清楚,这个人,不能得罪,东南亚黑帮,可是依靠烈火集团才能在青帮的打压下存活的。
  看江琪出来跟晨曦打招呼,许光耀眼神亮了亮,不愧是他嫂子啊!这么牛掰的人物都认识啊!
  许光耀是真心感叹,但古莫斯脸色就不那么好了,他需要跟江琪合作,这江琪要是跟东方晨曦走的近,万一再间接地跟景家走的近,那……
  晨曦笑着回江琪的话,“确实挺巧的,翡翠公盘这样的盛世,我是来玩玩,看能不能挑一些好料子,没想到你竟然会亲自来,明雅的少主光临,看来今天我要是想买到好料子,得舍得下血本了。”
  江琪爽朗一笑,他到底是个病人,晚上看不出来,白天再看他,还是能看出他的脸色有些微微的苍白,虽然他整个人似乎跟一般人没什么区别,但若仔细看,还是能看出他微微有些虚弱的。
  “东方小姐说笑了,你要是喜欢什么首饰,我可以让人专门给你定制,需要毛料的话,我身边有两个很厉害的师傅,他们是这一行的老人了,我请他们给你挑几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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