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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咒_分卷阅读_390

  走到树林的一角,大家停住脚步。
  季潇潇说道:“秦文君,你要说的话长不长?要是很短的话,咱们就站着说;要是又臭又长,咱们就坐下来说。”
  秦文君一笑,伸手指向草地:“丁夫人请坐,各位请坐,大家来一个席地而谈。”
  丁二苗点点头,盘腿坐了下来。季潇潇也不避嫌,坐在了丁二苗的身边,歪着脖子,脑袋枕在丁二苗的肩上。
  顾青蓝打开电灯,放在草地上,算作光源。
  “我刚才说,我是第二次见到这剑气,又说我今年,才二十三岁,大家认为很矛盾,不能自圆其说,所以都不相信。”秦文君微微一笑,道:
  “这件事,要不是发生我在自己身上,我也不相信。其实……我是带着前生记忆,投胎为人的。”
  “胡说什么?你有前生记忆,难道你转世投生之前,没有喝孟婆汤?!”丁二苗惊诧不已,脱口问道。
  王浩岚和顾青蓝更加觉得惊奇,就连季潇潇也是突然来了精神,端正了坐姿,盯着秦文君仔细打量。
  秦文君苦笑,道:“没错,我带着前生秦宝娃的记忆,成为了这一生的秦文君。千真万确,没有一点虚假。”
  我去,世上还有这样的人?
  丁二苗茫然出神。论及见识,自己的师父仇三贫,绝对是见识一流。但是自己跟随师父十几年,却从来没有听师父说起过,这世上,竟然还有记得前生的人。
  而且,师父留给自己的典籍和手记,更是历代祖师爷的亲身见闻,其中记载的奇闻轶事,数不胜数。但是那些书,自己全部看过,其中也没有说起过类似秦文君的情况啊!
  “丁兄,你还是不信?”秦文君打量着丁二苗的脸色,问道。
  丁二苗缓缓地摇头,道:“这种事闻所未闻,茅山历代前辈高人的手记中,也没有提起过,你让我如何相信?”
  秦文君点点头,又道:“那要如何,你才能相信我?”
  丁二苗想了想,问道:“你说你带着前世记忆,那么,你在前世死后,下到冥府的场景,可曾记得?”
  “历历在目。”秦文君打开折扇摇了摇,说道:
  “我前世叫秦宝娃,生于清代光绪二十六年,也就是1900年;死于1984年,享年八十四岁。死后滞留冥府一段时间,三生石上,判我再次投生为人,成为了现在的秦文君。秦文君出生于1990年,今年二十三岁。”
  丁二苗拧起眉头,问道:“当时是哪个抓你归案的?判你投生的判官,又是谁?长什么模样?”
  “抓我归案的,是日游神曹江。在三生石上,判我投生的是,是勘查司判官雷奔。日游神身高不足二尺,白面,身体微微透明;雷奔头上有独角,腹语说话。”秦文君毫不犹豫地回答道。
  丁二苗又是一呆,这货所说的,一点没错。
  接下来,丁二苗又问了秦文君在冥界的见闻。秦文君应答从容,侃侃而谈,地府里的事物风情,种种酷刑,丝毫不差……
  丁二苗也糊涂了,难分真假。
  “那么,孟婆汤,你喝过没有?”季潇潇问道。
  “喝过啊,当然喝过的。不喝的话,过不了奈何桥。”秦文君摇动折扇,说道:“孟婆的年纪,大约五十多岁,相貌一般,和生人无异。粗布蓝袍,脑后梳着粑粑头……”
  “等等等等……什么叫做粑粑头?”季潇潇打断秦文君,问道。
  秦文君歉意地一笑,道:“不好意思,我忘了。粑粑头是很久年前,民间的说法。其实就是已经出嫁的妇女,把头发盘在脑后,盘成一个圆形,像是一个馒头的造型一样,俗称粑粑头。”
  丁二苗越加惊疑,这家伙,对百年前的风俗,也很了解啊。
  “那孟婆汤是黄色的,有些甜。”秦文君继续说道:“但是孟婆很狡猾,往往会检查过去的人,有没有真的喝了汤。”
  “怎么检查?”丁二苗一愣,问道。
  秦文君一笑,道:“你走过去的时候,孟婆怀疑你,就会在你身后大喊一声,说,喂,你没有喝汤吧?你要是一回头,说,我喝过了啊!那就是一定没喝,因为喝了以后,立刻就没前世记忆了,就不会这样回答。”
  卧槽,孟婆也会诈唬人?丁二苗和王浩岚对视一眼,都觉得不可思议。
  正要再问,王浩岚的手机却响了起来。
  扫了一眼,王浩岚冲丁二苗说道:“赵国一打来的,估计是关于齐天高的消息。”
  第741章 易放难收
  “接吧。”丁二苗精神一振,挥手道。
  王浩岚按下免提键,道:“赵局长,请说。”
  赵国一的破锣嗓子,从电话里传了出来,叫到:“王老弟,那个妖人被抓住了!”
  “太好了,我们马上就过来,你现在在哪里?”王浩岚大为振奋,道。
  “可是他已经死了……”赵国一继续说道:“这家伙太强悍,拒捕袭警,还对着路人行凶,所以被我们的狙击手一枪爆头了。”
  “……”王浩岚一愣,看了看身边的丁二苗,然后又问:“那个……铁胆,找出来没有?”
  赵国一说道:“那玩意找到了,现在在我手上。要不,给你送过来?”
  王浩岚想了想,道:“那太不好意思了,这样吧赵局长,我这就去警局拿,你等着我。”
  毕竟也是市局局长,让人家亲自送过来,多少有些仗势欺人,所以王浩岚打算自己去取。
  挂了电话,王浩岚看着丁二苗,问道:“怎么办,二苗哥,我们一起去拿铁胆?”
  “一起去吧。”丁二苗点点头。
  铁胆如此厉害,丁二苗不敢委托别人去拿,还是自己亲自跑一趟,比较放心。
  秦文君一抱拳,说道:“要是不嫌弃的话,兄弟也陪着走一趟,可好?”
  “当然好,我还有很多话要问你。请吧,秦老板。”丁二苗伸手相请,然后拉着季潇潇,和顾青蓝等人一道,走出了树林。
  丁二苗感兴趣的,不仅仅是秦文君的前生和今生,还有秦文君接近自己的目的。
  也不知道这家伙什么时候开始关注自己的,所以第一次打电话来,他就知道自己是茅山弟子,就知道自己的名字。
  这些,必须要搞清楚。所以,丁二苗当然不会放他走。
  刚刚走出树林,迎面风声呼呼,旗影翩飞,丁二苗的五行旗飞了回来。随后,孙正阳夫妇现身,向丁二苗鞠躬敬礼,汇报情况。
  “知道了,先跟着我,等我有时间,再打发你们吧。”丁二苗一挥手,收了孙正阳夫妇的魂魄。
  众人各自上车,奔赴市警局,一路无话。
  赵国一正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恭候王浩岚等人。
  一见面,赵国一就把手里的两枚铁胆送了过来,道:“王老弟要的就是这玩意?我看也就是和如意球差不多啊。还是什么宝贝?”
  “我哪里稀罕这东西?平时都忙死了,再好的宝贝,也没空把玩。”王浩岚一笑,接过铁球,道:“不过这也是道门古物,我这朋友想拿回去研究研究。”
  说着,王浩岚顺理成章地把铁球,转交给了丁二苗。
  丁二苗接过铁胆,手心里,立刻感受到一股冰冷而又灵动的气息,似乎,手里握着的,是一对有生命的东西。
  铁胆的分量,也不是很重,加在一起,大约一斤左右,不像是实心球。
  而且现在的铁胆,比之先前来说,光泽度退了许多,再不是先前那种凛冽寒光,而是泛着一种柔和的白。
  “谢谢了,赵局长。”丁二苗手里转动着铁胆,冲着赵国一微微一笑,以示感谢。
  “客气什么?王老弟的朋友,就是我赵国一的朋友。”赵国一一挥手,又道:“对了,犯罪嫌疑人的尸体,已经被带了回来,你们二位,要不要去看看?”
  丁二苗想了想,道:“那就看看吧。”
  赵国一点点头,亲自带着王浩岚和丁二苗,走出了办公室,走到了院子里的一辆殡葬车前。
  齐天高的尸体,已经被塞在殡葬车的专用车厢里。拖出来一看,浑身都是血窟窿。
  丁二苗拿出一张纸符,贴在齐天高的额头上,屈指念咒,想找找看他的魂魄在不在。可是念了好几遍咒语,还是没找到齐天高的魂魄。
  想必他的魂魄,已经在枪战中被震碎,不知所踪了。或者,妖人另有法术,自行散去了三魂七魄,免得下到阴间受审,尝遍地狱酷刑。
  “看过了,没用的,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吧。”丁二苗挥挥手,告辞赵国一,大家一起打道回府。
  虽然一夜惊险一夜劳累,但是众人都没有困意。
  回到酒店,王浩岚又要了一个包厢,添酒回灯重开宴。
  作为救命恩人,秦文君自然也在。不过,这次少了葛文旭,这里除了秦文君之外,可以说,都是自家人。
  酒菜上桌,王浩岚端着酒杯陪了一圈,对秦文君说道:“秦老板,继续说说你的前生,我挺感兴趣的。”
  王浩岚这家伙,有些所谋者大的意思,凡是江湖奇人,他都存了一个笼络结交的心思。所以,他对这个秦文君,也比较客气。
  季潇潇和顾青蓝也一起点头,表示愿意听个明白。
  “说吧说吧,反正闲着无事。”丁二苗也这么说着,但是他的心思,却还在这对铁胆上,即便是吃饭喝酒,也在手里把玩不停。
  秦文君呵呵一笑,指着丁二苗手里的一对铁胆,说道:
  “当年我结识大胡子道人郭伟豪的时候。郭道长曾经说过,这对铁胆用过一次,就要放置于密封的木盒之内,以香火供奉,凝聚剑气。供奉时间越久,第二次开启,它的威力也就越强大。但是郭道长也说了,剑气易放难收。他练习了三年,还是不能做到收放自如。所以那次,才差点斩了我的脑袋。”
  丁二苗点点头,道:“明白。大胡子道人的意思,就是说,这对铁胆不好控制。其实也就是,铁胆还没有完全认主。”
  “大概就是这意思吧。”秦文君点点头,说道:“现在这对铁胆,落在丁兄的手里,丁兄道法通天,以后一定可以将其驯化,练到收放自如的程度。”
  丁二苗嘿嘿一笑,未置可否。
  “秦文君,说说你的上辈子,是哪里人,娶过几房姨太太,家里存了多少金银财宝。”季潇潇却似乎对秦文君的前生感兴趣,问道:
  “还有,你上辈子的亲人,现在还有没有活着的?你有没有去找过他们?他们信不信你的鬼话,认不认你?”
  别以为季潇潇八卦,其实这些问题,都是季潇潇用来检验秦文君说谎与否的。
  如果秦文君是个骗子,那么在这些事上,就不容易圆谎。
  第742章 发酒疯
  秦文君依旧不紧不慢,笑道:“不知道丁夫人,是想先听我的前生,还是今生?”
  “先从前生说吧。哪里的人,家里什么情况。”季潇潇挥手说道。
  “好,先说前生。”秦文君点点头,目光深邃悠远。
  那装逼的德行,仿佛已经穿越了一百多年的时空,回到了他的前生岁月一样。
  “前生我叫秦宝娃,光绪二十六年,出生在苏南地区。我老爹是一方财主,大名秦方鼎,外号秦百万。——这个人,在当地的县志上,可以查到。
  按理说,我那时候就是典型的富二代,地主家的狗少爷啊。应该和电视里的每一个狗少爷一样,过着那种,整天提个鸟笼子,带上几个狗腿子,横行乡里鱼肉乡民,调戏良家妇女的惬意生活。
  但是事实上不是这样的。我前生的老爹,就是一个守财奴,吝啬、刻薄。哪怕是对他的独生儿子,也不例外。老爹的每一个铜板,都是穿在他的肋骨上的,吃饭都数着米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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