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这碗恒河水(穿越印度)_分卷阅读_99
天都黑了,阿尔法知他的人士气全无,进林子就像赴死一样,情不甘心不愿。
“圣司祭大人,只能靠您继续追了。”
邺的头非常痛,他一手抱头一手胡乱地摆了摆,让阿尔法赶紧滚,没说追也没说不追。
......
“大人,你们总算回来了。”精兵队长迎上来。
唐轩之臭气熏天,只想找个地方好好洗个澡,再脱下面具洗把脸。火.药灰渗进他的皮肤里又痒又痛。吩咐道:“找到水源扎营休息,暂时安全了。”
有林子的地方就有水,午夜时分终于寻到一处山泉。夏枫命令所有士兵先洗澡再吃东西,免得生病。林子里很多毒虫,咬上就是一个大血包。尽管他们本地人有土办法治疗,但依然要作好防护措施。
夏枫当然也要洗,洗之前唐轩之照旧要提前搭好他们专属的临时小帐蓬。半月以来,他俩一直是同吃同睡。要说*什么的还真没有,光顾着逃命呢,唐轩之生出点念头也被自己给掐灭了。
他不放心,夏枫洗澡的时候,清完场还要亲自为她望风。其实夏枫根本需不着清场,水要是够深的话,她一个猛子扎下去,在水底搓啊搓,几下就搓干净了。再浮出水面时,衣服都穿好了,躬腰捂胸冲进小帐蓬里换干净衣服。再说每次都是夜里,洗了出来就算没“化妆”也无人知道她是个女人。
唐轩之倒是有点郁闷,怪夏枫不给他机会证明他是个坐怀不乱的正人君子。
夏枫真想吐他一脸口水,哪次进帐蓬时,他的眼睛敢不乱看?她直觉,这家伙是个闷骚男。
她吃完饭就睡着了,太困太累。而唐轩之还要去营地里走一圈露个脸,回到帐蓬,看见好大一个蚊子叮在夏枫脸上。他赶走了蚊子,又点上熏蚊草,这个时候,才有一种守护她保护她的感觉。搭上布帘子,把她抱进怀里,小家伙很还配合,熟练地把脸埋进他的腋窝蹭了蹭找了个舒服的角度继续睡。
唐轩之就没那么舒服了,他得听着林子里的虫鸣声催眠,怀里的人明明不是个小家伙了,天知道他每天晚上怎么睡着的。
新一天的太阳又照常升起,夏枫每次醒来都是看不见唐轩之的。他不是在崖上埋头看地图,就是去训兵。等夏枫洗了脸吃了饭再见到他时,他新一天的计划就出来。天天如此,唐轩之管这叫因地置宜。估计等这些精兵回到北部的时候,个个都可以当将军了。被他们的圣雄大人磨练得够可以。
“我们没弹.药了,士兵的装备也不齐,当务之及搞弹药和武器。”
夏枫问道:“你不会继续打劫吧,附近的镇子肯定早有防备。”
“不,我们回波尼维镇。”
“为什么?”
“兵不厌诈嘛,那镇子我们熟悉,而且离山林近不说又处在国境线上。咱们掉头回去冲关,以波尼维镇为据点,冲不过就回村防守。”
“冲过了呢?”
唐轩之狡黠一笑:“冲过了就从南边的小道绕回海得拉巴,把南边的三个富庶的镇子都吞了。那时我们不能手软,不听话的贵族全部灭掉。我要把那三个小镇作为大本营,将队伍壮大至一万人,然后再破海得拉巴城。”
“你计划好了吗?那条小道能走?”
“姜戈向新兵打听去了,等他告诉我们。咱们现在不再是两眼一抹黑瞎呼乱撞,新兵们都是活地图。”
“好,既然你决定了就做吧。”
夏枫没有问他,如果冲不破,又守不住镇怎么办。两人心有默契,到时总有办法的。这些日子,他们就是一次次被逼到绝路,再从绝路逢生。如果样样都考虑好,哪有今天的三千人。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印度十分之九都是穷苦人民,没人点燃这把火时谁知道它会烧成什么样。两个歪打正着的人,被迫把火点燃了。能烧到什么地方去,真的只能看天意了。别看他们口号喊得欢,什么攻进海得拉巴端人家老窝,其实只是为自己壮气罢了。
邺和尚带着他的弟子们走啊走,一个叛军的影子都没看到,居然与阿尔法派出的从虎鹰山背面攻上来的大军相遇了。
“你们一路过来有没有遭遇叛军?”
“圣司祭大人,您是我们遇到的第一个人。”
邺见识不对,立即掉头。出乎他的意料,叛军没有翻过山去抢山背面的霍格小镇,可是去哪了呢?他回到昨夜叛军过夜的营地,找不到一丝痕迹。
看见上气不接下气追上来的王军将领,邺命令道:“你们在行,赶紧查查,他们往哪溜了。”
邺摩皮擦痒地等了大半天,那将领才垂头丧气上来答道:“大人,他们像凭空消失了一般,不见了,不知道朝哪走了。”
“怎么可能!没有一丝痕迹?”
“回大人,他们的足迹就消失在这里,除了来时的路,没有别的踪迹。”
“怪啦!还真的消失了?你把人全部拉上来,给我搜,树上,山洞里,全部给我搜一遍。”
将领摇头:三千人,怎么可能分开躲藏在树上和洞里。要是那样,他的兵根本活不到现在,他们不正好走进人家的埋伏圈了吗?圣司祭大人说搜,他只能拼了命的搜。
直到中午,这将领才回过神来,跑到邺面前,懊悔不堪地说道:“大人,他们有可能原路下山了。”
盘在树梢打坐的圣司祭一个激灵,差点从树上掉下来:“你真是阿尔法的好将军,为什么早没发现!”
......
波尼维镇居然与夏枫他们离开时一样,甚至更乱。没有了士兵,也没有了统治者,神庙里的僧人也都跑光了。
唐轩之带着队伍杀回来的时候,正巧碰见一帮由身强力壮的男人集结起来的小股强盗,这帮人都蒙着脸,砸铺子抢女人,把镇子弄得像座炼狱,无助的妇孺们哭天抢地。
夏枫叹道:“这...才是真正的人性啊。”富人压迫穷人,穷人压迫比他们更穷的人,穷得不穷的人只能压迫女人了。
“神军饶命,神军饶命,我们愿意投奔你们。”
现在想起来投奔,早干嘛去了。一个两个被撕掉蒙脸布,马上有士兵指认他们,这些都是镇上的吠舍。
唐轩之一声令下:“杀!”
☆、第141章 【】
进了镇第一件事当然是造兵器,铁匠铺里还有不少铁矿。节约点用,够给千把人的木矛配上尖刺。
唐轩之见夏枫的眉头一直皱着,时不时的望向王城的方向,劝道:“你别担心了。打仗我比你在行,他们昨天才拉了一万人出来,损失一半,再调人也需要时间。只要我们把武器配上,把投石机造好,继续遛狗让他们在后面吃灰。”
数百人齐心协力才造好两台投石机,尖刺才弄出两百来把,狗.日的王军部队又追上来了。
精兵队长吆喝道:“可以了,赶紧抬到东门去试试威力。”
山上山下两个样,弓箭手习惯了在树上干捡人头,突然面对面干上,既没经验又不适应。半小时不到就死了两百多个,照此下去,唐轩之的部队迟早要打光。
他一脸寒色,命令道:“把西门打开,放镇上的人出去。愿意留下跟着我们的,不论男女老幼全部带走。枫儿,你先守着,我离开一下。”
夏枫抹了一把汗,回道:“好,你去吧。”
他再回来时,身上一股油腥气。他指挥两千人先撤离,由精兵队长带着走投石机,去冲海得拉巴封琐他们的最后那道关卡,冲出去后按他的计划绕南而行,最好让敌人误会他们逃到奥里萨去了。好争取点缓劲的时间,唐轩之才打了一场比较惨烈的仗,必须喘口气儿先。
其余士兵边打边退,把敌人引进镇子里。
夏枫放下弓箭,揉着酸胀的胳膊问道:“你打算烧镇?”
唐轩之别无他法,回道:“聪明,今天波尼维镇就是三千敌军的坟墓。”
“和我想的一样,跟我们斗,他们还嫩点。”烧吧,就让蛮子们好好吸取教训,有事儿没事儿别找事儿,我看你有多少兵拿来送死。
在唐轩之损失到五百人的时候,精兵队长终于攻破了通往奥里萨国的关卡。因为他拉了五台投石机走,只死了二十人。现在,正带着大部队偷偷奔上南边小路。就是不去奥里奥,耗也要耗死在海得拉巴。
唐轩之收到消息便马上号令士兵们全部退向西门,只留五六十个精兵隐藏在镇子各处。感谢这狭窄的街道,当全镇的房子都烧起来时,三千人送进来连一把好柴都算不上,不到百息时间就会被闷死。
唐轩之刚刚飞到城门上,突然一支利箭射过来。他的啸风剑一挥,斩为两截。举剑扬了两下,点火兵收到信号立刻生火,点燃后快速朝西门狂奔。
唐轩之跳下来,拉起夏枫:“走!”
轰地一声,西门关死。镇子里的敌军要么冲出来,要么原路滚回去。哪里滚得回去,火热就属东门最大。
“着火了!”
敌人乱着一团,夏枫二人头也不回,和一群愿意跟随便他们的逃难镇民朝关卡而去。
......
“现在我们有多少人了?”夏枫边跑边问。身着花花绿绿服饰的波尼维镇民就走在前面,没有哭也没有闹,只听见他们重重的脚步声。
“这么长的队伍找不着头,我也不清楚,要问姜戈。你看前面,都是些被抛弃的老弱妇孺,没几个男人可用。”怕夏枫误会他心狠,马上又道:“别小看她们,等攻下南边三镇,就是她们发挥作用的时候,做饭洗衣收粮食都少不了。早之前我就有此打算,咱们是抢山头,不是打一枪地方换个地方。后勤和补给部队也得配上,这才像是为他们自己打天下嘛。”
“你倒是学得快。”夏枫接口道。
唐轩之又说:“你发现了吗?这些女人不比男人差,她们的步伐一点也不慢。”
“早察觉了,女人们长年劳作,家里家外一把好手。印度的懒女人活不下来,比如我。”
“哈哈,我们大明的女人也很勤快,但男人却不懒。去了大明,到时我带你去乡间转转,好好领略一翻我大明的风土人情。”
“不知何时才能去了。”夏枫叹了一口气,加快步子甩掉了他。
唐轩之摸摸面具上的假鼻子,追上去。
“时也,运也,命也,咱们睡也睡过,抱也抱过,对了,还亲过,你注定是我唐家的人。”
“现在是谈这些的时候吗?等你拿下海得拉巴再来说吧。告诉你,我不是普通女人,就算和你亲过睡过,也可以不嫁你。反正,我无所谓。”
“你急什么,想我高祖的江山打了近二十年,我们算是非常神速了。要不这样,我拿下海得拉巴让你做邦王,就算是我的第一份聘礼?你可能不知道吧,大明不止一个朝代,往前数九百年,史上还出了位女皇帝。哈哈,我扶你做印度的女王可好?”
“你!”夏枫无语问天:“你这种人,以为自己是汉高祖吗?不过,这秉性倒是像他。真当老天不开眼,拱啊拱的,能把你拱到开国皇帝的位置上去?”
“你以为我想!”唐轩之的脸色说变就变:“我不在乎权利地位,甚至金钱,我只是想要活得恣意罢了,谁知道走到今天这一步。这些东西其实就是累赘,皇帝老儿说到底就是权利的奴隶,还不如我活得潇洒。”
真是一个另类呀!夏枫不知是激动还是心虚,明明是她把人家弄到今天这一步的......忙降低语调:“你别激动好吗,我也只是说说。这半月疲于奔命,我脑子一团乱,别怪我。”
“我只会怪那邺和尚,要不是他,咱们也没有今天。”
“这话你好像说过了。”确实怪他,等攻下了城,第一个杀他祭旗。
唐轩之回头看了看,没见追兵上来,心里不免有些得意。“别再想了,也别妄自菲薄,为什么上天不能助我们。你好好看着我如何拿下海得拉巴,到时将这江山送给你,怎么安排都由你,自己做王或送给别人,随你高兴。只要天下人知道,我唐轩之曾经送过一座王国给我的妻子,那就行了。”
夏枫本想笑,可转念一想,前世送花送房送大钻戒的逊透了,瞧瞧我这男人,送江山。
......
精兵队长的两千人因负着装备,走得不快,没多久就被唐轩之赶上了。
“姜戈。”唐轩之喊道。
姜戈知道圣雄大人要的是什么,回道:“大人,我问过了,前面的镇名叫北密滋,再过去就是中密滋和南密滋。听说两百年前的密滋国分裂出这三个镇子。您要我问的人口数量,新兵们也不知道,只说三镇都非常富有,他们主要的收入除了粮食,还有矿场。三个镇长都自称是密滋国的王族,到底是不是,却没人说得清。”
夏枫插了一句:“他们都同一个姓氏?”
姜戈摇头:“就是因为他们的姓氏不同,谁也不服谁,镇长们关系很僵,时常械斗。”
才两百年,怎么连姓氏都找不到了。夏枫很是无语,或许他们都不是什么王族,权贵们就爱攀这些虚名以示正统。那又怎样,现在不就是一个小镇长而已。就算密滋之前是个国家,想必也是小得可怜。就如童话书里写的,满篇都是王子和公主。
唐轩之跟夏枫对视一眼:不好搞啊。
时常械斗,肯定手中有很多兵奴,有钱有兵,多半不如前两镇那么好端。
精兵队长见两位大人沉默着,催道:“圣雄大人呐,我们得速战速决。”
夏枫也说:“速战速决,咱们已经打草惊蛇,不能再拖了。我跟你一起进城吧,老办法,擒贼先擒王。他们三镇不和,正好逐一击破。”
唐轩之冷静地摇头:“你不能去,像进城这种危险活儿,有我就够了。”又问精兵长:“这条道算是官道吗?”
队长点头,这条道虽小,却是一条老官道,三个小镇都会路过。只是有很一长段路挨着山,时常有山体滑坡的危险,所以一直没有拓宽。他补充道:“雨季危险,夏季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