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中华史第一部:中华根_分卷阅读_81
无神的世界
我们跟西方相反。
没错,华夏民族也有理性,但不是“科学理性”,而是“道德理性”或“伦理理性”。这种理性认为,人类天然地就是“群体的存在物”。群体是先于个体的,也是高于个体的。没有群体,就没有个体。个体存在的价值、意义和任务,就是在群体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并恪守本分,作出贡献。因此,面对他人,要克制自己,叫“克己复礼”;面对自己,则要融入集体,叫“天伦之乐”。
很清楚,我们的忧与乐,都是群体和群体性的。是啊,想那天下原本属于圣上,它的兴亡干我等草民屁事?只因为家国一旦沦亡,我们就没了“安身立命之本”,就会累累如丧家之犬,惶惶然不可终日,这才性命攸关。
实际上,事事关心也好,匹夫有责也罢,最担忧的就是“群的解体”。因此中国人的忧患不是“忧天”,而是“上忧其君下忧其民”。同时也乐观,相信“天不会塌下来”,也不能塌下来。天是“人之父母”,如果塌了,奈苍生何?
老天有眼,当然是一种“自欺”,而且是“有意识的自欺”,却又是“很必要的自欺”。无此自欺,内心就会崩溃。何况谁都清楚,那只是心理安慰和精神支持。天下的太平和社会的稳定,落到实处还得靠士农工商军民人等,靠大家“心往一处想”。老天爷其实靠不住,宗教和神就更不靠谱。
必须“以人为本”。中华文明的第一种精神产生了。
这就是“人本精神”。
中华文明也有“人本精神”吗?有,但与西方不同。西方在古希腊时就是“人本”,却又在中世纪变成了“神本”,这才需要“文艺复兴”。我们的人本精神则是相对于商的。商“神本”,周“人本”,如此而已。
但更重要的,是“人”不同。
西人是个体的、独立的、自由的,华人则是群体的、家国的、伦理的。维系群体,靠的是宗法制度、礼乐教化和血缘关系。我们相信,所有人都是“人生父母养”,所有人也都“未敢忘忧国”。因此,重莫大于孝,高莫大于忠,哀莫大于心死,乱莫大于犯上。任何时候,稳定都压倒一切。
然而世界永远在变化,唯一不变的就是“变”。这是《周易》说的,不能不认。何况长翅膀原本为了飞翔,岂能不动?要动,又要稳,就只能“盘旋”。要变,又不能乱,则只能变成“太极图”。
太极图是什么?阴阳二极的“内循环”,或者“窝里斗”。它们可以旋转,可以消长,可以起伏,还可以互换,但不能出圈。至于那“二极”,可以是礼与乐、儒与道、官与民、出与入,等等等等。但总之,是人不是神。
也因此,要礼乐,不要宗教。
礼乐,是从巫术演变而来的。中华史第二卷《国家》说过,进入国家时代后,原始时代的巫术和图腾都得变。巫术在印度变成了宗教,在希腊变成了科学,最后又都变成了哲学。图腾在埃及变成了神,在罗马变成了法,在中国则变成了祖宗,只不过经历了夏商周三代,而且绕了一个弯。简单地说,就是夏把图腾变成了祖宗,商把祖宗变成了神,周又把神变成了圣。
神变成圣,宗教的发生就没了可能。
是的,没有可能。因为圣是人,不是神。圣人崇拜是“人的崇拜”,不是“神的崇拜”。何况之所以要圣,就因为不想要神。因此,我们不可能产生真正的宗教,哪怕人神共处,或者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中华文明,注定只能是“无神的世界”。
空头支票你要不要
没有宗教,就不会有信仰。
什么是信仰?严格地说,信仰是对超自然、超世俗之存在坚定不移的相信,比如上帝、神,或唯一的主。这样的存在不属于自然界,不能靠科学实验证明;也不属于人类社会,不能靠日常经验证明。没办法,只能“信仰”。
难怪德尔图良大主教说:正因为荒谬,我才信仰。[4]
这样的对象,华夏历来没有。我们之所有,或者是自然的,如荀子的天;或者是世俗的,如墨子的义;或者既是自然的,又是世俗的,如孔子的命。死生有命,是自然的;富贵在天,是世俗的。就连老子的道,也一样。
至于殷商的上帝,则是他们的祖宗帝喾,也不是宗教意义上的神。
当然,民间并不是什么都不信。比方说,信神,信鬼,信风水,却其实“信而不仰”。和尚、道士、风水师,都可以花钱雇。至于烧香拜佛,则不过例行公事,又变成“仰而不信”。你要让他真信,必须“显灵”。所谓“信则灵”,说穿了是“不灵就不信”,或者“灵了我才信”。信不信的标准,是管不管用。
由是之故,我们民族的“信”,没有定准。祖宗、菩萨、狐仙、关老爷、玉皇大帝、太上老君,都可以是崇拜对象。某些农村的神龛里,还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国人对他们,一视同仁地给予礼遇。只要这些神灵能给自己带来实际上的好处,我们是不忌讳改换门庭的。
这是典型的实用主义和经验主义。它的背后,是中华文明的第二种精神。
这就是“现实精神”。
所谓“现实精神”,也就是不承认“彼岸世界”。既没有宗教的彼岸,也没有哲学的彼岸,甚至没有科学的彼岸。杞人忧天一直传为笑柄,清谈则被认为会误国。总之,所有一切抽象的、玄远的、非世俗的、不能兑现的,都不在视线范围之内。什么天堂,什么来世,什么末日审判,什么极乐世界,这些空头支票才没人当真感兴趣,只能哄骗愚夫愚妇。我们感兴趣的,是君臣父子,三纲五常,哥们义气,天地良心。这些都不是信仰,但是管用。
我们真想要的,是世俗的生活。
是啊,男耕女织,四世同堂,父慈子孝,共享天伦,才最是其乐融融。就连桃花源中人,过的也是这种日子;就连《天仙配》里的七仙女,向往的也是这种生活,更不用说芸芸众生了。他们主张的是“心动不如行动”,是“说得到做得到”,甚至“今朝有酒今朝醉”,或者“好死不如赖活着”。
这也是一种“乐观”。
或者说,也是一种“艺术”。
于是有了中华文明的第三种精神,这就是“艺术精神”。
艺术精神不是艺术气质。希腊民族的艺术气质是与生俱来的,是他们童年性情的率真表现,所以才那样烂漫天真。我们民族的艺术精神,却是维稳的手段和结果,是一种陶冶和教化。后世儒家甚至编造出谎言,说帝舜命令后夔(读如葵)掌管文学艺术,以此培养贵族子弟的健全人格。后夔则保证,只要他奏乐,就连野兽和野蛮人都会跳起舞来。[5]
显然,这样的艺术,不可能是“纯艺术”,只能是“泛艺术”。因此在我们民族这里,几乎任何事情都能变成艺术,比如领导艺术、管理艺术、教育艺术。它的境界是达成和谐,底线是糊住面子。有这样一层脉脉温情的面纱遮掩,哪怕尔虞我诈,勾心斗角,明枪暗箭,专制独裁,都不至于太难看。
至于小民,则可以苦中取乐,忙里偷闲,舒展眉头把日子过下去。
奇怪!我们民族不要宗教的“空头支票”,却陶醉于艺术的“自我安慰”,并持之以恒乐此不疲,又是为什么?
也许还得问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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