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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跃龙门记》
作者:阿堵
文案:
☆、楔子:难移本性说穿越,重修因果话来生
曾经有一段时间,阿堵非常严肃地思考着关于自己要不要穿越和重生的问题。
首先被我否定的是重生。
重生的愿望通常伴随着一个前提,那就是对现世生活有极大不满或遗憾。这个前提在我这里目前还不成立。虽然生活中诸多小烦恼,但远不到足以鼓起勇气抛弃一切的地步。况且谁也不会用重生的机会去重复人生,那就意味着新尝试的同时必须放弃许多旧缘分,说实话,我舍不得。更别说某些无论如何回避不了的关卡,比如高考,哪怕老天倒贴十年青春给我也不想重来一次了。
重生的第二个问题是,你并不能重设人生,至多不过是遇到岔口可以重新选择。重活一世,当然要以比上一世活得更好为目标。照这个标准制定计划,我觉得自己的具体任务大概就剩下挣钱了……
挣钱,挣大钱。下海经商、炒股炒房。实在不行,找准大佬,提前抱大腿。房子哪一年开始涨价?哪一年什么东西大卖?哪一年哪位大佬横行?不好意思,我都是看了别人的现代重生文才略知皮毛,恍然大悟。没有知识储备,金手指也无法从天上掉下来啊。更重要的是,知道怎么做会成功,与真的能做成功,完全是两回事。挣大钱作为一项时代特色鲜明的事业,我很理智地意识到自己与之气场不合。如果非要投身其间,且不提能力缺陷,免不了要压抑本性。而压抑本性去生活,说不定真的比死还难受。
总之,重生这茬儿就甭再提了。我很庆幸已经安然活过了这么些年,目前只憧憬未来,不妄想重来。
不过穿越嘛,与重生不同,还是很有点儿吸引力的。
穿越是对人生的全新设定,各种未知变量令其充满新鲜感。就我的兴趣点而言,穿往古代华夏简直是一定的。慎重考虑后,发现问题依然多多。
首先千万不能穿成女人。除了母系社会,还真想不出哪个时代的女人活得比现世更好(当然这个“好”是相对而言的)。女孩子穿越到古代卿卿我我感天动地或者文韬武略成就大业,不是不可能。古代有现成的例子:杨玉环、武则天。只不过,即使在最开放的唐朝,最美的女子遇上了最痴情的皇帝,下场如何,大伙儿都知道。至于武则天,就算穿到真人身上,我估计自己也成不了事,所谓“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是也。
其次千万别穿在战乱年代,原因同上。
我真心不认为自己是块活在乱世的材料。什么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又或者乘骐骥以驰骋,来吾导夫先路,完全不具备此种气魄与能力。正因为如此,才会忍不住编造这一类故事。
其实像我这样大时代下产出的小人物,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认不全繁体字,见不得动刀枪,动脑只会yy,动嘴只会吃喝,动手只会敲键盘。对现代科技司空见惯,物理化学生物成绩一塌糊涂,什么火柴、玻璃、炸药、牛痘,统统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又对传统生疏漠视,写字不会磨墨,煮饭不会生火,讲道理不熟经典,谈诗词只能剽窃……生在乱世,真是想不出何以保命,何以立足。
大概唯有太平盛世,物资丰富、民风淳朴,才容得我逐步适应,努力生活。然而翻开历史书扒拉过去:春秋战国,乱。秦汉之交,乱。三国两晋,乱。南北朝,乱。隋唐交替,乱。中唐晚唐,乱。五代十国,乱。北宋南宋,没那么乱了,可是憋屈。宋元之际,更憋屈,还乱。元末明初,乱。明清交替,乱加憋屈。晚清民国,憋屈加乱。民国之后,穿回来了……
假设如愿穿在最平稳最繁华的时代,又能做些什么呢?一个时代,一个地域,皆有其约定俗成的规章制度观念习惯,外来者想要打破它,哪怕是现在——你让北方人豆腐脑放白糖吃试试看!
穿越有风险,暴露须谨慎啊。
如果我们把“穿越”理解成是“换个新的生活环境”,有几个人不是把“尽快适应环境”挂在嘴边呢?作为环境中的人,又有几个真正具备改变环境的勇气?面对熟悉的、相对安全的环境,都不见得多少人敢于超越、勇于改变,就别说初来乍到,落入一个陌生的、有潜在危险的环境了。
所以每次看到有亲说“主角一点都不像穿越过去的!”就颇觉无奈无语。在我看来,科技越发达,社会精密度越高,人体本身的潜力就越受限制,自由度也越小。那种以为现代人一定比古代人更怎么怎么样的想法,真的不是幻觉么……
既然这样,为什么阿堵还是热衷于写穿越呢?
这个,自然是因为,咳,亲你也注意到了,只是“写”穿越,不是本人想要穿越。写穿越的理由很多,比如作者可以跟着主角进行时空旅行啊,主角偶尔脱线的时候有借口解释啊,一个旁观的角度更有利于阐述啊,若即若离的分寸感更有趣味啊,等等等等。所以请各位也不要再问我“穿越有什么必要嘛!”这种问题了。
说得更透彻一点,所谓穿越,本质上不过是换个新环境,带着旧记忆,开始新生活呀。
旧记忆这个东西,不同的人持久度不一样。对我来说,只要稍微久远一点,首先是细节不见了,然后场景不见了,到最后连感觉、乃至得出的经验教训都会不见。要不怎么有“越活越回去”这回事呢?正如人不是年纪越大就一定越智慧,同理可证,也不一定穿越次数越多,就越聪明。
所以,咳咳,我不好意思得简直脸红了。所以,虽然主角一开始确实是从现代穿过去的,甚至穿过不止一回,但他没有足够的知识储备开金手指,兼且本性难移顽固不化,就算被环境反复摔打,却过得一直不如意。终于开悟了之后,做出不同选择,有了不同活法,也并不代表一定更聪明更智慧更成功……别忘了最最重要的,还有概率啊运气啊即俗称所谓rp的那种东西,偶尔起到重大作用……
上一个文码得有点沉重,这一个希望尽量轻松一点。还是架空背景,设定在锦夏之前的咸锡朝中前期,和平又繁荣,开放又胡来的时代。架空是为了躲懒,各位考据帝,求放过。
码字是个爱好,阿堵一直用对待爱好的态度对待码字,也用对待同好的态度对待各位看文的亲。不慎点进来看闹心了,或者因为过往的印象这次失望了,阿堵在这里先致歉。
有些话我一直不好意思说,不过也许说出来更畅快。不入v的网文,好比街边饭店免费试吃的摊子。不合口味,好心的食客提意见,嫌麻烦的食客吐吐槽,下次不吃了,告诉朋友不要来吃,皆乃人之常情。冲到后堂把老板厨师痛骂一顿,应该不至于。而作者删不掉的负分,好比泼瓢米田共在饭店门口,还不许老板打扫。至于义愤填膺堵在饭店门口,大声宣布“这么恶心的东西居然也敢摆出来让人试吃,简直是对人类犯罪,让我代表月亮消灭你!消灭你!!消灭你!!!”那开饭店的只好关门大吉了……
总之,嘿嘿,欢迎蹲坑。深浅尚未知,终有平坑日。
酷暑天,各位夏安。
作者有话要说:上面都是真心话。谢谢大家。【广告】《一生孤注掷温柔》个志现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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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〇〇一章:一身尽惹风流债,再世当全母子情
宋微睁开眼睛。光线不太好,目力也有些不济,依稀看见房顶白底子上边花花绿绿许多装饰图案。脑子还不甚清醒,心头已是一惊:该不会……又是座皇宫吧?
惊慌之下就要爬起来,才发现脑袋沉重如大石,身体根本不听使唤。这种感觉并不陌生,只是略微久违而已。宋微很有经验地做了几个深呼吸,慢慢转动眼球,尽可能扩大扫视范围,看看此处是个什么所在。
房顶的装饰五颜六色,然而已经泛黄,有些地方甚至出现开裂剥落现象,看起来十分陈旧。那花纹极其繁复,多看两眼,便有一种奇异的熟悉感。宋微这会儿脑子里乱糟糟的,也想不起什么时候见过类似的东西。试着侧了侧头,眼角余光所及,窗幛门帘乃至桌案器具,均装饰着同类花纹,只不过都旧得很了,整体陈设简单粗糙。
眼珠子骨碌转动片刻,身体似乎也有了感觉,轻轻抬手,摸了摸脖子下边硬梆梆的扁方块和身上的衣服被子,宋微忽然长长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烛台、陶罐、铜镜、木梳、瓷枕、毛毡、麻布、罗衣……
虽然远不及过去精致华美,特征样式却是亲切熟悉的。得知自己依旧停留在古代,宋微并没有失望。说起来,穿越后累计活过的年头,比起记忆最初现代世界的生活,时间要长得多了。正所谓做生不如做熟,轻省一点是一点。
最最重要的,这个地方找不到丝毫与皇帝、皇宫乃至皇室有关的线索。
再次僵着脖子转着眼珠小心探察一遍,宋微忍不住咧开嘴。很好。非常好。太好了。简直好极了!若非客观条件限制,他定要仰天大笑,手舞足蹈,感谢苍天有眼。
木门吱呀一声,门帘被撩起,一个女人走了进来。
高高的发髻堆得像座小山,仿佛随时都会倒下来。神色憔悴,装扮衣着却是花团锦簇,非常艳丽。宋微来不及看清她的脸,先被翠绿色抹胸上方白花花一片软肉晃花了眼睛。目光下意识偏了偏,心里却升起一股新奇诡异之感。
“小隐,你醒了!觉得哪里疼?”女人手里提着个药罐子,急步走近,满脸关切。
宋微张大嘴愣愣地望着她。女人嘴里叽里呱啦,发出的是完全陌生的声调,问题在于,他居然听懂了。近距离相对,便可看出女人年纪不轻,眼角刻印着深深的鱼尾纹,然而长眉杏眼,白肤红唇,相当漂亮且有风韵。
宋微恍然大悟。不论室内的装饰布置,还是女人的模样打扮,都证明了这是一家西域胡人。他干咽一口唾沫,恨不得马上把铜镜抓过来好好照照。可惜心有余力不足,只能任由女人扶着上半身,勉强坐起。他盯着女人的脸,既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成了胡人,听得懂胡语,更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居然对女人的脸和胸有了感觉。
一瞬间各种超出预料的状况发生,他实在反应不过来。心中茫然无措、惊喜交加,脸皮表不出这么高难度的情,于是显得又呆又傻。
女人转身取了碗,蒙上粗麻布,将瓦罐里的汤药小心滤出来。然后坐到床边,预备喂他喝药。宋微脑子渐渐清明几分,望着女人温柔的动作,嘴唇动了动,根本无需思考,吐出一个字:“娘……”
女人的眼眶顿时红了,端着碗的手微微发抖。
“混小子!你还知道你有娘?我不是你娘,你娘早被你气死了!”
宋微扯出一丝谄媚的笑:“娘……”
药碗重重地落在桌案上,黑色汁水四溅。女人越说越气愤:“别叫我娘!你还有脸喊娘?别人养的小子是儿郎,成家立业,孝顺爹娘,无有不好。偏生我养的是讨债鬼,成日外头鬼混,早晚不着家。为个贱婢子被人打得头破血流,差点命都送掉。这还不肯收场,还要连累街坊邻里。我看你不如死了才好。假若当真死了,老娘把张席子一裹,烧了干净,从此省事!偏要撺掇一帮小子喊打喊杀,这要害得别人家儿子死了,叫你娘拿什么去赔?……”
宋微脑子里一抽一抽地痛,想不起怎么回事,听着竟似是场大麻烦,心下叫苦,忐忑不已。试着问:“谁……死了?”
“谁死了?你还指望谁死?折胳膊断腿不是罪过?不得寻医费药?不得耽了时辰,误了工夫?不得你娘去赔不是赔钱财?”
宋微放心了,没死人就好。女人五官艳丽,发起怒来尤其显得气势逼人。不知为什么,宋微不由自主就想笑。千辛万苦忍下,暗忖:真是……好泼辣的娘。
接连躺了十多天,头上的伤尚未好利落,宋微便迫不及待要下地行动。
此时正是早春二月,火盆里燃着木炭,白罗里衣外边罩羊毛袍子,冷了还能再套件皮袄。说实话,日子过得不错。哪怕皇宫里,混得惨的时候都不见得能捞着皮袄穿。这些天旁敲侧击,宋微大概知道了个始末,得知自己落得如此境地,乃是因为勾搭女人私奔,不料对方另有所爱,故意设局,失约泄密,结果挨了此女父兄族人一顿暴揍,适逢狐朋狗友在侧,终于引发一场械斗。据说不光里正坊长,连官府都惊动了。
当然这是狐朋狗友向宋曼姬,也就是宋微他娘转述的内容。
宋微瞠目结舌,刚开始根本不相信。为男人干出这种蠢事,别说,历史上还真有过。为女人如此奋不顾身,几辈子都没有过。喝了几十碗汤药,挨了无数顿数落之后,不知怎么,越来越觉得原本就是这么回事。莫名其妙兴奋了一阵,冷不丁回过味来:蠢事就是蠢事,跟男人女人没有关系。对象无论男女,都改变不了当事人依然愚蠢的事实。宋微沉默了。
刚清醒那些天,只要宋曼姬不在,就免不了要发呆,许多不属于这一世的人物场景从脑中碾过。等到能下地了,照过镜子,洗个澡,换身衣裳,又挨了老娘一顿臭骂,碾得脑仁发疼的那些乱七八糟,眨眨眼全不见了。
习惯成自然,不过又多一段回忆而已。可惜还是不堪回首的惨痛回忆,不如忘记。
捧着铜镜仔细照,白生生一张脸上眉长入鬓,眼角斜飞,跟宋曼姬的美艳挂了三分相,却还要更加醒目一些。头上裹伤的白布不能拆,没法梳头盘髻,长发披散下来,越发雌雄莫辨。当初第一次照镜子,宋微只看了一眼,再不愿意看第二眼。这么些天下来,总算习惯点儿了,自我安慰目前年纪还不大,再长几年,肯定会不一样。
宋曼姬婷婷袅袅进来。儿子好了,她也有了心思收拾打扮,一头叠云高髻,似堕非堕,梳的最时新的式样。没有余钱购买太多珠花宝钿,便插了圈堆纱宫花配金银簪子。即使在胡人女子中,宋曼姬也是高挑颀长的身量,穿着这个时代流行的女装,低胸高腰,小袖长裙,薄纱彩帔一重重垂在身后,走起路来极具窈窕娉婷之美。
宋微笑嘻嘻凑过去:“娘,今日怎的穿这么好看?”
宋曼姬手上沾了桂花头油,小心翼翼往发鬓上抹。边抹边道:“为娘哪一日不好看?”
宋微捧起铜镜站到侧面,伺候娘亲看得更清楚些。自从那声“娘”叫出口,再对着宋曼姬,就是纯审美了。
见母亲心情不错,问道:“今日我陪娘去酒肆?”十几天拘在屋里,起头那些天连床都不能下,闷得他浑身上下都要生蘑菇了。再加上着急想了解现实处境,跟在母亲身边,出岔子的风险总该低一点儿。
宋曼姬有份相当不错的工作,在西市蕃舶街的波斯酒肆里当垆沽酒,地方紧挨着他们居住的蕃坊,近得很。过去宋微偶尔良心发现,会到酒肆里帮忙打点散工,换几个额外铜钱零花。
宋曼姬皱起眉头:“麦老板恐怕会拿酒坛子把你砸出门。”
酒肆的波斯老板叫麦阿萨,大伙儿都照夏国习惯取第一个字做姓,称一声麦老板。
西市蕃坊,多少年夏夷杂处,相安无事,早已形成入乡随俗,兼容并包的惯例。当然差异总是存在的,比方宋家母子,最初并不姓宋。昔日高祖起事,除了夏族本部军队,麾下另有三族十六部,其中一支虽属回纥,实际却是各族流民奴隶依附聚合而成,曾经饱受欺凌。因高祖一视同仁,故忠心耿耿,骁勇善战。咸锡立国,这支部落被赐以国姓,允许留居国都。太宗迁都后,其中大部分不愿东迁,仍留居西都旧京。如今这旧京城蕃坊内姓宋的居民,皆自称其后裔。此族内附由来已久,又顶着国姓,多与夏人通婚结亲,一贯不拿自己当外人。尽管近年逐渐没落,心理优势却不曾消亡,很有些瞧不起波斯大食暴发户,以及西番南蛮东洋北胡来的土鳖。
然而心理优势毕竟抵不过实力劣势。好比宋家母子,就要仰人鼻息,傍着波斯老板吃饭。麦老板生意雄厚,年长德尊,在大夏安居乐业,为咸锡朝的经济繁荣做出了巨大贡献,故而被推举为蕃坊坊长,即代表胡人利益的基层行政长官之一。从前宋微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在酒肆干点轻巧活儿,看在他母亲面上,施舍几文钱算不了什么。这回闹出的乱子太大,若非宋曼姬曲意奉承,婉转相就,她儿子早就被直接扭送官府了事了。
母亲说不能去,宋微即便心里直发痒,也明白勉强不得。央求道:“那我出去遛遛行不?”
宋曼姬收拾妥当,轻提裙摆,预备出门,指着外堂:“我拿回来几瓶翡翠浆,王大郎一瓶,裴七郎一瓶。侯家大娘不肯受药费,给侯小夏送两瓶。亏得他伤不重,侯大娘就这一根独苗,你叫我拿什么脸去见她?……”
通过前几日的言语试探,宋微已经清楚,这几人均为平日玩伴,即母亲嘴里狐朋狗友是也。械斗当日,居功至伟,各有损伤。宋曼姬早已登门道谢道歉,送了医药费。现在儿子能动弹了,再上门表表心意,以全礼数。翡翠浆乃高昌国进口葡萄酒,价格不菲,极受欢迎。
宋曼姬一路唠叨,临到门口,又回头叮嘱儿子穿衣戴帽,切忌游逛无度,吹风受凉,尤其万万不要去北巷,高家那贱婢私奔在外,还没抓回来,免得万一遇见高家人,再起冲突。
人已经到了院中,忽然又折回来,将剩余两瓶翡翠浆收进自己房里:“你头上的伤,至少两个月不能沾酒。敢偷喝一口,看老娘不扒了你的皮!”
☆、第〇〇二章:莫道美人多有意,难为浪子肯回头
宋微琢磨片刻,把头发全部拢到头顶,胡乱绑了个髻,找出顶尖头翻沿儿圆毡帽扣上,连同裹伤的白布一并罩严实。再往镜子里这么一照,果然顺眼多了,好一个俊俏胡风小郎君,引领时尚最新潮。
拎起四瓶翡翠浆,双手掂一掂,不甚稳当,从杂屋里取个藤条小筐装好。酒香隐隐传来,不禁缩缩鼻子,低头端详研究。软木塞、熟鳔胶,红纸封条缠碧丝线,拆是拆得开,定然合不上。摸摸脑后的大包,不甘心地放弃:算了,以后有的是机会。
自从清醒以来,仅限于室内活动,第一次踏出大门,不由得激动万分加小心翼翼。站在台阶上,回头仔细打量自家门户——总不能回来时找不着自个儿的家。这一打量,宋微才发现,门墙两侧嵌着一对雕花刻字青砖,夏文小篆,很端庄的样子。其右曰:“节烈世标。”其左曰:“例行旌表。”
不论哪辈子,宋微都想起念书就头痛,因此即使前后做了许多年古人,他的文言一直不大好。多亏穿越第一世遇上个魔鬼般的太傅,生拉硬拽读了三年书,才不至于登基后真的仿效后世某位帝王,提笔朱批“朕知道了”,“朕就是这样的汉子”。那段地狱般的念书生涯,早被宋微扫荡出脑海。只不过,大概凑巧年纪正好,当时打下的那点底子,就跟刻在骨头里似的,哪怕几番死去又活来,连那魔鬼太傅叫什么名字都忘得一干二净,宋微也没忘了背过的几本经典,由此攒下老本。
所以,自家门口这八个字,难为他认得全,还读得懂。
读懂之后,更加糊涂了。自己那个美艳泼辣的娘,如果从男人的角度评价,简直从头风骚到脚,实在看不出跟“节烈”“旌表”有半文钱关系。莫非这旧京城的府尹官吏眼睛都瞎了么?还是说娘亲大人属于天生表里不一的典范?宋微觉着自己应该是知道内情的,不过暂时想不起来罢了。
辨了辨方向,凭直觉往巷口走去。这种类似脑震荡的症状,照他过去的经验,只要不出意外,时间长点,自然就会慢慢痊愈。短则三五月,长则一两年。痊愈的好处是生活方便,心里安稳,坏处是更加分不清虚实,回忆往事时总想不清楚是真的发生过,还是只在梦里发生过。这也是导致他忘性越来越大,越来越不喜欢回忆的原因之一。
胡人不务农桑,亦鲜有读书出仕者,生于边塞还能从军,城市里则基本从事第三产业。蕃坊居民,多是手工艺人及做买卖的商人。规模做得大的,均在西市蕃舶街有正经铺面;本钱不够的,就在院里搭个棚子,院墙上开个窗洞,卖点自家产出的物品。原则上这是不被允许的,但里正坊长都是邻居熟人,官府又管不到些微细枝末节,便成放任自流之势。到西市游逛采购的人,顺便拐进蕃坊看看风土人情,买点特色产品,渐成惯例。时间一长,原先坊市壁垒分明的格局自然打破,变成坊中有市,市坊混杂。
大多数居民对这一变化都是欢迎的。毕竟,摆个小摊开个小店,甚至设个私娼弄个赌坊,都是增加收入的路子。只不过,如此一来,也就滋生了勾引以宋微为代表的游手好闲青少年不务正业的肥沃土壤。
宋微提着藤条筐,一路晃晃悠悠。太阳刚出来,游人顾客没这么早,巷子里往来的人不多。倒是两边小店都已经卸了板子,各家忙忙碌碌,正在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