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男主_分卷阅读_58
在这里,夏榛也就放心了。
第一,关于庄籍和夏奕博私下里见面的消息外界不会知道,不会被外界新闻媒体捕到风影乱写;第二,夏奕博又打什么歪主意,他也不能得逞,因为这里的经理,和夏榛特别熟,因为他是夏榛发工资的。夏榛交代他了庄籍是他的人,以这经理脑袋瓜的灵活,自然知道要怎么做。
庄籍并不是按点到,但到时,夏奕博也已经在了。
经理面带微笑地带庄籍从曲廊往小花园的听雪阁去,现在冬日寒冷,曲廊全都是用玻璃封起来的,里面有暖气,庄籍已经脱下了外套,只穿了薄毛衣,跟着经理前往。
经理和庄籍闲聊,说有看庄籍的戏,如何如何喜欢,说得特别亲切,她那么温婉而大方,连庄籍这种演技出众的演员也觉得受到了她的感染,感觉自己和她已经相交多时了,总之,经理将他送到听雪阁的时候,两人已经言笑晏晏,庄籍还说要给经理写签名卡,经理也早说庄籍要来这里宴客或者自己喝茶,自己前来就是,随时都恭候他来。
这里的名片可是甚少给出的,会员卡更不是一般富商能够得到,娱乐圈的人,这里更是甚少招待,经理对庄籍的这种奉承亲切,当然是因为他可能会做夏家的儿媳妇。
庄籍进了听雪阁,里面一水红木家具,有一名琴师坐在一边窗前弹古筝,琴声精妙优美,她一身喜庆的红装,专注琴弦,韵味十足,端庄美丽。
夏奕博坐在另一边的红木圈椅里,一位茶博士正在为他沏茶,他则歪着脑袋在欣赏窗外花园里的美景。
花园中假山红梅,还有一方小池子,池子上一架木桥,白雪映衬,此处身在闹事,却毫无车马之喧嚣,只有琴声茶香,的确是好享受。
庄籍进来后,那琴师也并没有抬头,只专注于她的勤,倒是茶博士起身朝庄籍行了一礼,不过并未出声,夏奕博则朝庄籍看了过来,对他笑着说:“过来坐。”
夏奕博看来只是附庸风雅,并不是真风雅,所以琴师的琴曲还未弹完,他就让人停下出去了,茶博士亦然,他开始亲自沏茶,外面又送了不少精致的点心进来,就着外面的风景,胃口也可大开。
庄籍在夏奕博对面的椅子上坐了,接过夏奕博递来的茶杯,尝了口茶之后说:“这是大红袍吧。”
夏奕博说:“是的。你倒懂茶了。”
庄籍说:“哪里算懂茶,只是稍稍喝过几种而已。也没有用这个附庸风雅的必要,本来就不是那种人,也不必为了别人一句话,非要去对这些样样精通。人生苦短,时间当放在自己更爱的地方。”
以前庄籍在夏家喝茶也闹过笑话,不过是问了一句诸如“这是什么茶?”之类的话,被佣人答了是什么之后,他又提了一句“这个真好喝,多少钱一斤呢。”
于是就莫名其妙惹了人笑话,庄籍当时完全不知道那有什么好笑的,心里不高兴,面上却装作不以为意,之后夏奕博让佣人拿了两盒给他,庄籍收也尴尬,不收也难堪,总之难受死了,好在当时夏奕博说:“清茗赠知音,你喜欢它,喝它,便是它的幸运。比任何别人喝它,都更显它的价值。在这里来喝茶的,心里都怀揣着别的事,不是懂它的人,只有你真正享受它,所以你该收下它。”
庄籍心里感激夏奕博这一通话,但嘴里却说:“要是我不是真喜欢呢。”
夏奕博伸手摸了摸他的柔软的头发,“那也好,让你妈妈做茶叶蛋。”
庄籍被他逗笑了,于是接了茶叶。
庄籍现在还记得当年事,并无恍如隔世之感,只有看到夏奕博才有。
庄籍那话显然有潜台词,夏奕博抬眼多看了他一眼,又笑了一下。
☆、第七十三章
庄籍开始和夏奕博一边看雪景一边品茶,夏奕博虽然沉迷酒色,但却不是个胸无点墨的草包,对各方面知识都知道一些,琴棋书画,赏花吟诗也会,还会一些古董鉴定,不然他即使有钱又有势,那些艺术气质浓厚的导演也照样看不上他,不会和他做朋友。
所以他既然和娱乐圈的很多大导演交好,必然是有些文墨本事艺术气质的。
庄籍早就知道他有些学识,但觉得他不过是附庸风雅,在外装b罢了。
再说,这个人脱了衣服就是个禽兽,学识和他内心的肮脏,毫不矛盾。
夏奕博说:“你和夏榛在一起,我并不看好。”
夏奕博在闲扯了些别的之后,就谈起这件事了。
庄籍没想到他会说得这般直白,转头看他:“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看姻缘了。我以为你只会看露水人情。”
夏奕博端着茶杯,“你觉得你们这个是长久姻缘吗?”
庄籍面目非常认真,“我和他都是这个意思。人生苦短,爱一个人也觉得时间太短了,哪里想有其他变数。不是吗?”
说完,他又侧头低笑了一下:“和你说这个又有什么意思呢。你和我们又不是同一种人。我以前以为,我明白的事理,别人也是明白的,是你让我知道我是异想天开。人和人的思维方式,可以相差十万八千里,永远也没有达成一致的可能性。和这种人讲自己认定的最简单普通觉得人生而该如此的道理,他也是持反对意见的。和这种人,根本不可能亲近地相处到一块去。”
夏奕博知道他是在讥讽自己,庄籍十几岁时候的少年时代,在他面前单纯又腼腆,何曾会说带刺的话,不过之后他进了娱乐圈,倒是经常说这种暗讽之言了,可见环境对一个人的影响到底可以有多大。
夏奕博本来想说他那人生苦短珍爱一人的说法只是他一厢情愿的想法,夏榛可不一定这么想,但之后庄籍又加了一大长篇的说辞,正是用来堵夏奕博这种言辞的,他自是不能那么说了,便道:“为什么就觉得我一定不能理解你,而夏榛能呢。”
庄籍本来还面带一点笑意,此时却收敛起来,眼神都有些忧郁了,不过这种忧郁的恍惚并没有持续多久,只在夏奕博体会到后,他就变得面无表情了,说:“三叔,难道你觉得我在你身上受的教训不够,非得被你强/奸了,才能确定某些事情吗?有些事,只能发生一次的,要是有第二次,那就没有活路了。”
他的脸就像精雕细琢的玉雕,桃花眼眼尾上翘,眸子黑如点漆,虽是男人,女人也很少有这种风华,既美又意志坚定英气勃勃。
他虽然面无表情,这话却说得很是痛苦,眼睛也直勾勾盯着夏奕博。
夏奕博不知道睡过多少人了,从没和人谈过恋爱,做过他床伴的,只有之后还想跟着他被他打发的,少有事后说他坏话的,大约他有钱有势不能得罪是一方面,还有人说他床上功夫好,且体贴,即使是一夜/情对象,也是十分完全不亏,当然,说这种话的,往往自己有些地位和本事,一般人是不敢说把他当一夜情对象招的。
所以夏奕博没想到自己会被庄籍这般评论。
夏奕博不至于恼羞成怒,不过却也不高兴,说道:“强/奸?我活到现在,没做过这种事。”
庄籍还是那副面无表情的模样:“是吗。那是我误会了吗?你曾经逼我的事情,是我自己产生的被害妄想症?如果你没有那种意思,那我倒是可以一直尊你为长辈的。”
夏奕博被他堵得不知道该说什么,其实他这几天想了想后的确觉得当年自己太性急,做得有些过了。
夏奕博说:“当年的事情,我的确有些过了,但我以为你只是害羞才会拒绝,你知道你在我面前总是那么腼腆,我会那么想,无可厚非。我没想到就因为那么点事,你之后就再不理我,还恨上我了,说实话,你那种不知所谓的自尊心,让我十分惊讶。”
要是从前,夏奕博这话一说,就能将庄籍的怒火点燃,但此时他却依然平静:“所以我说我和你完全说不到一块去,和你的思维方式相差太远。即使想亲近些,也是不可能的。我把你当成我尊重的长辈,我觉得我的做法很明显,没有任何勾引你的地方,但你却都往那方面去想,只能说,人的脑子里是什么,就以为世界是什么样的。一个采遍花丛的三十多岁男人,和一个一直在学校读书很少接触其他的学生,你将两人的世界观价值观放到了同等的位置上,你那时候,也从没有想过真正了解我理解我,只是看上我的色相和对你的崇拜,如此而已。你惊讶于我的不知所谓的自尊心也好,我就是那种人,有了当年的事,三叔,我不可能再对你有当年的感情了,你不能怪我,是你自己破坏了当年的美好,坏掉的东西,即使补起来,其实裂缝也是在的,只是糊弄外人的眼罢了。
你说你不看好夏榛,那是因为你不知道夏榛到底在如何待我。他将我当成比他自己还要重要的人,用最坦诚赤诚的心对我,我也算是看过很多世事很多人的了,我具有这种判断力,他不可能从任何方面辜负我。我来见你,是他同意我来的。”
夏奕博想说庄籍所要的东西是异想天开,夏榛不可能更爱他而不是自己,但他说不出来。
庄籍又道:“三叔,多谢你这些年来对我的帮助,不过,我想要的,你从没有想过给,我当年给你的,你其实从没有看上过。我们就是两种人,我是别人非以最单纯热烈在意我比他自己更甚的那种人不能将我打动,你是觉得感情过于虚幻莫如及时行乐的类型,你看,我们怎么可能走到一块去呢。”
夏奕博依然无话可说了,庄籍标榜感情至上的原则,而夏奕博无法说出我很爱你这种话,且他甚至无法说出“要是夏榛不是夏氏太子爷,没有价钱万贯,你还会爱他吗”这种话。
总之,他被哽住了,连轻视的念头也没法冒。
夏奕博没和庄籍一起吃晚饭,他先离开这个会馆,离开时有些精神恍惚,不过外人看来,他只是心不在焉。
他出门前和还坐在那里的庄籍说:“总之,我不看好你们。还有就是夏榛,夏榛和男星闹绯闻,于他在集团里的形象大有影响,让他注意些。”
夏奕博走了,庄籍继续坐在那里喝茶,之后甚至一人用了晚餐才离开。
人越长越大,渐渐进入盛年,然后迈入老年,庄籍不知道是不是自己事情太多,要应付的人和事千头万绪,这让他对现在的人和事的感情总要淡不少,不会有小时候和少年时代那般的清晰和赤诚了。
在少年时代,很小一点事也能记得清清楚楚,那时候的那些人,时隔多年,再回想起来也还清晰,当时的那些感情,也总百转千回在心里煎熬着,而现在,他却无法如当年一般了。
度过的日子成为了人生的分母,长得大了,活得久了,分母就越来越大,而当时的经历感受成了分子,增长的分母越发稀释着分子的分量,对于这,庄籍也是感叹的。
庄籍确定夏奕博以后不会再找自己麻烦了,这是一件好事。
回去便收拾东西,第二天就和夏榛出发前往澳洲。
夏榛手下的其他人已经早就前往了澳洲,和夏榛一起的,除了庄籍之外,只有助理林书楷,还有两个保镖。
他们从b城先到k城转机,因庄籍的脸太具辨识度,庄籍没有兴致在k城逛街,只在贵宾室内坐着等,夏榛一直电话不停,在说重要公务,庄籍想和他说几句话也不行,只好看起网络小说来,林书楷和庄籍已经熟了,可以亲近地和他聊些天。
飞机上的时间是无聊的,庄籍上飞机不久就放下了椅子开始睡觉,夏榛为他整理毯子,飞机上的空乘是金发碧眼的外国妞,想来不会熟悉庄籍,夏榛为他整理好后,甚至俯□去亲了他一口,庄籍睁开眼看了他一眼,轻声说他:“别过分。”
出了中国范围,夏榛在和庄籍的相处上就大胆很多,因为不用特别注意狗仔之类了。
庄籍一觉醒来夏榛还在睡,他就盯着他看,这才算是两人正儿八经第一次旅行约会。
之前庄籍不大想来,现在却也期待起来了。
在墨尔本的酒店里安顿下来,因夏榛要在这里会客,所以他们入住了豪华套房,在稍稍倒了时差之后,夏榛陪着庄籍在墨尔本开车逛了一圈,夏榛来过这里多次,每次都是工作,其实没有好好看过这种城市,庄籍虽然是大名鼎鼎的视帝,其实这还是第一次来墨尔本。
他在夏榛面前感叹:“到国外出外景太贵了,剧组一向没钱这么折腾。能到个泰国,已经让人欢喜,澳洲还没来过。”
夏榛笑:“真有这么可怜?”
庄籍说:“怎么不是呢。别说是出国了,之前有部戏本来要去九寨沟出外景的,最后因为没钱,就给p了个九寨沟的背景上去,我自己都觉得太矬了,不忍直视。”
夏榛被他逗得大笑。
澳洲正是夏季,阳光明媚,天蓝海阔,城市美丽,庄籍非常欢喜,之后弃车走路逛街,和夏榛有说有笑,兴致盎然。
庄籍欢喜了,夏榛自然也高兴,心想以后应该多抽时间和庄籍出门旅行。
他在心里把庄籍当成个小宝贝宠,在他面前又很能做小伏低,这和庄籍相处的终极秘籍,是成功的不二法宝。
夏榛已经摸到规律。
澳洲已经能够同性结婚,两个大男人走在大街上牵着手也算什么事,虽然因两人过度出色,依然会引起人的注意,却不会有谁指点,还有人对两人非常祝福地微笑。
夏榛在大街上亲他面颊,庄籍也并不拒绝,笑容满面地和他侃侃而谈。
不过从第二天开始,夏榛就开始忙事情了,庄籍在一位贴心的导游带领下开始自己游玩墨尔本,皇家展览馆,他就看了两天,之后有名的景点都去了,还去了马场骑马,又去看了赛马,他甚至看上了一匹马,不过因为没心思养只得算了,而他觉得要是和夏榛说了这件事,夏榛估计会让他去买下运回去养在骑马俱乐部里,所以他便不好让夏榛分享自己欣赏好马的乐趣。
夏榛并不是一直在墨尔本,还去了矿上,庄籍就自己去了悉尼玩,等夏榛回墨尔本的时候,他才回去。
虽然在这里依然是聚少离多,却另有一番感觉。
两人可以成双成对手牵手出现在公共场合,约会吃晚餐,夏榛说:“以后到澳洲来定居吧。我们买个庄园住,怎么样?”
庄籍则道:“到时候再说吧。现在我们才二十多岁,就想退休之后的事情吗?”
夏榛说:“现在是在吃三十岁的饭了。”
庄籍于是装作不高兴地给了他背一巴掌,夏榛赶紧改口:“啊,还是二十多岁。”
夏榛的事情办得很顺利,不仅顺利,还搭上了k城的珠宝世家萧家,因为奕兴矿业虽然是主要做有色金属,现在战略目标更是往稀有金属的开放深加工和应用上转了,但有些矿脉有时候有宝石矿,对宝石矿,夏家一直用保护的方法,坚决不贱卖,这次遇到萧家的当家人,对方有意合作,虽然不一定能够完全达成合作意向,但也多了一位朋友。
夏榛在澳洲待了一月左右,而在这段时间,庄籍将这里该玩的地方都玩了个遍,不过中途倒接到了公司一个很重要的电话。
便是秋志夏导演筹备了四年多的电影《御龙归》要选男主角,他亲自给庄籍的经纪公司打了电话,说希望庄籍能够去应征。
庄籍在经纪公司之外,还有一个叫“庄籍工作室”的工作室,不过这个工作室没有对外宣传过,只是专职负责庄籍的舆情处理和危机公关,他们现在在做的事就是随着在播的《汉宣帝》为庄籍做宣传,又在导引庄籍和孟璃之间比起是情人关系更像是兄妹关系的舆论,还有便是在带夏樽。
庄籍虽然出国了,而且这段时间拒绝了所有其他活动,但他曝光率依然不低,网上对他的舆论也偏向越来越好的状态,都是这个工作室的功劳。
可见夏榛当时要这么办,而且还让易逍为他找到了这么好一个工作室经理,对庄籍帮助不可谓不大。
秋志夏导演是拿过不少奖的大导演了,不过他手里的片子,爱者爱,不感冒的就一点也感冒不起来。
但庄籍对这部片子很看好,他还让工作室的蒲项斐经理去打听了一下这部戏的其他情况,因为庄籍不再接电视剧的事,已经和毓熙传媒闹得有点僵了,他们对庄籍的事不会太上心。
再说庄籍和毓熙的合同马上就要到期,庄籍闲散下来什么都不做,毓熙也就懒得管他。
庄籍拿到了《御龙归》的剧本,据说是已经大改五次后的版本,且还在改,最终如何,还要再等。
虽然通知了庄籍去应征主角,但选角时间其实并没有定,庄籍听过别人说秋导拍另一部片子,边拍边改剧本,断断续续拍了五年才拍完的事,好在那部戏拿了国际电影节的大奖,这才是赞叹声一片,而没有被人骂他的拖延症。
时间已经到了三月下旬,国内也该春暖花开了。
夏榛这边也忙到了头,庄籍便收拾收拾和他一起回国,同他说:“秋导那边选角估计也差不多要开始了,我回去了就正好忙这件事。”
夏榛道:“选角是在哪里?”
庄籍说:“b城吧。”
夏榛道:“那你住妈妈那里吗?还是住我们自己的地方。”
“我们自己的地方”是指夏榛那个高层楼房,他现在很喜欢用语言把庄籍绑在他身上,什么都是“我们”。
庄籍很多时候很高兴,又觉得这个人越变越滑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