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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舟_分卷阅读_323

  神王又道:“皇族年轻一代,倒是出了不少惊才绝艳的天骄人杰,但是却都不足以挑起神王的大位。”
  皇族之中的第一天才自然要数,太子“龙神崖”,这可是《上史诗天才榜》上面的人物,惊才绝艳,与东方镜水和北溟破天,并称“神都三秀”,
  只可惜,龙神崖在争储君之位,自然也就直接排除到了候选人之中,
  皇族之中,还有三位年轻一代王者级别的人物,都是一等一的逆天才俊,不过想要成为神王的继承人,依旧还差了一些火候,
  很显然神王最看好的人,还是风飞云,
  “神王的意思是。”风飞云道,
  神王衣袖一挥,那一只装着九玄金参的金瓶,飞到风飞云的面前,道:“你才刚刚突破天命第二重的境界,境界还不够稳,对付一般的年轻一代的王者都会很勉强,想要嬴皇族的三位天骄,更是难上加难,将这一株九玄金参服下,足以抵你五十年苦修。”
  ☆、第二百三十二章 九玄金参
  神王这么做并不是帮着外人对付皇族,而是他不想看到皇族沒落,所以才不得不将风飞云给收入皇族的阵营之中,
  他相信自己的眼光,风飞云将來的成就绝对不可限量,
  风飞云连忙拒绝,道:“九玄金参可以让神王增加五十年寿命,这等奇宝,怎能让我给糟蹋了。”
  神王笑道:“神王府虽然比不上神晋王朝的国库,但是想要找到几样增加寿命的灵药还不是难事,即便是九玄金参这种级别的宝物也并不是沒有,叫你收下,你便收下吧。”
  风飞云这才将金色的瓶子给小心翼翼的收了起來,入手之后,显得颇为的冰凉,里面的精气透着皮肤传入身体,让全身的骨头都在“噼里啪啦”的作响,
  将金色的瓶子收进了界灵石之中,风飞云继而取出了两片血红色的树叶,树叶装在玉盒之中,由灵气密封,
  “弟子,也有东西送给神王,希望神王无论如何都要收下。”风飞云道,
  神王笑着点了点头,这个小弟子倒是懂事,将那两只玉盒给收了过來,
  神王什么宝物沒有见过,根本不期望风飞云能够送來什么惊世奇宝,只是弟子的一片孝心,他也不好拒绝,也就象征性的收了过來,
  但是,当他打开玉盒的那一刹那,脸上的表情顿时凝固,带着震惊之色道:“这是……这是传说中的化道树叶。”
  化道树叶,能够助人悟道,帮助修士突破瓶颈,冲破修炼的桎梏,
  神王现在的境界,已经很难再有突破,已经达到了自身天赋的极限,想要突破,就只能看机遇,或者是等着老死,
  但是有了化道树叶就不同了,能够让他在修炼路途之上再向前跨出一步,若是能够突破那生死大境,那么他的寿命将要提升一倍,甚至能够返老还童,
  他看到化道树叶之后,怎能不激动,
  风飞云点了点头,道:“这两片化道树叶,乃是弟子在一座远古秘府之中寻得,对我现在的用处不大,反倒是神王更加的需要。”
  所有人都知道神王的寿命无多,所以才会急着寻觅下一代神王的继承人,
  神王对风飞云又大恩,两片化道树叶也不能还清这恩情,
  当然风飞云并沒有告诉神王,这两片化道树叶乃是在风家的陵墓祖地之中得到,毕竟这是属于风家的秘密,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神王激动的点了点头,急忙将两片化道树叶给收了起來,心头已经在暗自打算,一旦神王继承人的事告一段落,就立即闭关修炼,有了这两片化道树叶,大道可期,
  这个弟子收得实在是太对了,
  神王觉得自己被辈子,荒唐事干了不少,做得最正确的一件事,就是收了风飞云为徒,
  “这几天我就会启奏晋帝,挑选神王继承人之事刻不容缓,若无意外,一个月之内,你们四位神王候选人便会一同随我前往皇族圣地,进行神王候选人的考核,这段时间,你可要好好的修炼,争取将九玄金参给完全吸收,修为能提升多高就提升多高。”神王道,
  风飞云也有这种打算,在见识到北溟破天和东方镜水等人的修为之后,便意识到自己修为的不足,和他们还有很大的差距,
  神王突然又叫住了风飞云,道:“你若是想要成为神王,那么就必定要迎娶一位公主,成为神晋王朝的驸马,这几天宫中的那些娘娘,肯定有不少人都会找上你,我相信你应该应付得过來。”
  风飞云微微的一愣,
  娶公主,
  风飞云突然感觉前途一片黑暗,这可是一件非同小可的事情,一旦迎娶了公主,就不能够再娶别的女子,
  要做神王,这牺牲也太大了,
  “现在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风飞云坐在犀龙辇又出了神王府,心头依旧不能平静,神晋王朝可是有数百位公主,深宫之中的娘娘更是成千上万,要应付这些女人,必定是件头疼的事,
  风飞云回到了风家别府之后,便吩咐老管家,“从今天开始,今后的一个月,凡是有人登门拜访,都一律告诉他们,本少爷在闭关,不见任何客人。”
  风飞云的确是真的开始闭关了,打算将这一株五千年年份的九玄金参给炼化,
  用九玄金参來提升修为,这的确是一件相当浪费的事,毕竟这东西若是给那些寿元将尽的修士服用,可以增加五十年的寿命,用來提升修为,却只能增加五十年的苦修,
  但是用九玄金参來提升修为,又是最快的方法,
  所谓,有利有弊,
  风飞云将金色的瓶子给取出,将里面的宛如金色的婴儿一般的金参给倒了出來,用玉石刀从上面切下了一片,直接含到了嘴里,一股冰冷的气流便疯狂的涌入了风飞云的喉咙,在极短的时间之内,就弥漫全身,
  凤飞云花了三天时间才将这一片金参给完全的消化,身体之中的紫府灵气增加到了五千道,
  修炼出紫府灵气,算是天命第一重,
  修炼出三千道紫府灵气,算是天命第二重,
  修炼出十万道紫府灵气,才算是天命第三重,
  想要修炼到天命第三重,几乎都是靠大量的资源堆积出來的,若是仅仅只靠修士自己在天地之中摄取灵气,转化为紫府灵气,就算花费几千年的时间,都不可能修炼出十万道紫府灵气,
  天命境界,每一重的力量差距都很大,从紫府灵气的数量就可以看出來,
  风飞云虽然乃是超级史诗级别的天才,但是也最多只能和年轻一代的王者相抗衡,根本不可能再跨越更多的境界,
  所谓的巩固天命第二重的境界,就是让身体之中的紫府灵气达到一万道,
  利用五千年年份的九玄金参,这种超级天才地宝,风飞云用三天时间,就修炼出了两千道紫府灵气,这已经相当了不起,
  “离巩固天命第二重的境界,还有很大的距离。”风飞云又切了一片金参,含在了嘴里,继续修炼,
  这一次,风飞云花费了两天的时间,就将这一片金参给完全吸收,不过身体之中的紫府灵气,却仅仅只增加的了一千五百道,
  达到了六千五百道紫府灵气,
  “修为越高,炼化的速度越快,但是炼化等量的金参,增加的紫府灵气却变少了。”
  任何事情都是两面的,
  这一次风飞云在金参之上切下了一大块,大概是先前炼化的两倍,
  金参之中,蕴含的天地精气实在太精纯,也太适合修士提炼,吸收金参的精气,简直就如吸收水分一般的容易,
  难怪那些大型的修仙家族的子弟,小小年纪,就已经修炼到了天命的境界,这与修炼需要的天材地宝密切相关,
  比如,别人再胎儿之中就可以种下“灵引”,
  出生之后,可以服用丹药,达到“仙根”的境界,
  当五、六岁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修炼神基,
  达到神基大圆满的境界,更是可以利用灵石和灵药直接开辟命穴,冲破天命的桎梏,
  达到天命境界,对资源的需求就更加的强烈了,
  就如风飞云现在,若是沒有金参相助,就算他天资绝顶,也至少需要三、五年的时间,才能巩固天命第二重的境界,想要从天命第二重突破到天命第三重,更是需要近百年的时间才能做到,这还必须是他是史诗级别的天才的情况下,
  但是现在,他仅仅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就已经巩固了天命第二重的境界,身体之中的紫府灵气,达到了一万道,
  这比正常的修炼速度快了数十倍,
  所以说,在修仙界,若是沒有资源,就沒有强大的修仙者,
  只有不断的掠夺,才能变得越來越强大,
  就算你是史诗级别的天才,若是沒有灵石、灵药、灵丹……等等相助,修炼速度也缓慢至极,
  “金参用了四分之一,就已经让我将修为完全的巩固,战力又提升了两层左右。”风飞云沒有再继续修炼,将剩下的四分之三的金参给收了起來,便走了出去,
  风飞云向老管家询问道,“最近有哪些人找过我。”
  “神王派人送信过來,告诉少主,前往皇族圣地的时间,定在了下个月的初一,也就是五天之后。”
  “兵燹尸洞的第一天才卧龙生來找过少主,听闻少主在闭关,便离去了,让老奴告诉少主,他就住在内城的极乐花宫。”
  “大内宫中也有七位太监大人递來了拜帖,乃是七位娘娘的近臣,少主要不要看一下。”
  老管家将一大摞拜帖给拿了出來,上面都印有皇族官印,封着灵纹,只有本人开始开启信封,
  风飞云嘴角一挑,自然知道这些娘娘们的想法,笑道:“不用了,将这些拜帖都烧了吧。”
  “可是……这其中还有一位神妃娘娘的拜帖。”老管家小心翼翼的道,
  风飞云眉头一掀,道:“哪一位神妃娘娘。”
  整个神晋王朝,都只有四位神妃,神妃的地位堪比十八位天侯,几乎沒有人敢得罪她们,
  “纪灵媗,媗妃娘娘。”老管家道,
  “是她。”风飞云双目变得凝重了起來,纪家的女人,
  风飞云眼中带着几分冷沉,道:“将她的拜帖递过來,早就想要会一会这一位神妃娘娘了,另外去给我准备一辆铜车,叫一个熟悉神都路的仆人给我驾车,此事不要告诉万小姐,我要单独出去一趟。”
  老管家将一封拜帖抵了过來,然后便去准备铜车了,
  ☆、第二百三十三章 银钩总坊
  神晋王朝的修士,若是沒有來过神都,那么绝对是一种遗憾,
  來到神都,若是沒有进入过内城,那么也就不算來到过神都,
  神都最富饶、最热闹的地方,自然要数内城,
  “少主,我们现在要去什么地方。”驾车的男子,名叫马龙,显得颇为的干瘦,年纪看上去三十岁上下,他本來是一名奴隶,跟随过六位主人,
  他每次被卖出去的价格,一般都很高,因为他有别的奴隶都沒有的本事,他可以过目不忘,
  可以说,神都的每一条大街小巷,他都熟知得不能再熟知,
  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一份本事,所以他才比一般的奴隶活得更好,
  人可以出生卑微,但总应该要有一技之长,
  “去银钩坊总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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