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舟_分卷阅读_72
但是一般来说灵脉都是流动的,只有强大的寻宝师,才能将灵脉给定住,使灵脉在地底扎根,然后才能被一座仙门使用。
本来镜环山下的这一条灵脉,已经被黄泥古井给定住了一千八百多年,而且已经将灵脉之中三分之一的灵气都给消耗,但是当黄泥古井崩塌,这条灵脉也就恢复了自由,在地底穿梭,就如一只巨大的泥鳅。
灵脉之中灵气异常的浓郁也格外的狂暴,一般的修仙者若是进入灵脉之中,瞬间就会被挤压得爆裂,所以若是修为不高的人,最好还是不要闯入灵脉之中微妙。
但是,此刻那波涛汹涌的灵脉云雾之上,却飘荡着一只青色的小舟,这小舟乃是青铜打造,古朴而沧桑,很多地方都生出了锈迹,也不知存世了多少年月。
青铜小舟之上立着十八张铁布神帆,散发着乌光,反射着精芒,一看就知道运用的乃是稀世神材,但是现在这些铁布神帆却都已经开始腐烂,很多地方都已经烂穿了心。
这是需要多久的时间,才能将它给化为腐朽?
最让人惊异的是,那青铜小舟之上竟然躺着一个少年,这少年似乎已经昏睡了多时,长得眉清目秀,英姿朗朗,但是浑身都沾满了血迹,显然是受了不轻的伤势。
青铜小舟已经在地底随着灵脉飘荡了五天五夜,他依旧没有醒过来的意思,只是他丹田之处却是灵光闪烁,仙光寥寥,有一株神花绽放。
这是“仙根”!
仙根在吸收灵脉之中的灵气,飞速的成长!
仙根的形态就如一株神花,开着瑰丽的花朵,长着翠绿晶莹的叶片,花朵绽放了三次,又凋谢了三次,最后,一枚青色的果子生长了出来。
丹田之中的灵气全部都向着那果子汇集了过去,无数的灵芒在缠绕,为它提供养分,数之不尽的金色液体从青色的果子之中滴落,沉入丹田,淬炼身躯,融入了血肉,融入了骨髓。
这是仙根中期到仙根巅峰的蜕变过程!
这躺在灵舟之中的少年,自然就是风飞云!
风飞云跳下黄泥古井之后,并没有被那杀光给绞死,反而落入了这一条灵脉之中,丹田之中的灵舟冲了出来,载着他随波逐流,向着遥远的而未知的方向漂流。
本来他的境界就已经无限的接近仙根巅峰,现在受到了灵脉的滋养,让他在晕厥之中彻底的踏入了仙根巅峰的境界。
仙根巅峰与仙根中期又有很大的不同,这将是一个过渡的阶段,身体之中的仙根已经完全成熟,只等让仙根的果实化为“神基”。
所谓的神基就是修仙的第一块基石,基石打得牢,那么将来在修仙路上也就能够走得更远,所以神基的境界也是修仙者最重要的一个境界。
风飞云已经达到了仙根巅峰,很快就要迎来这个境界,每一步都必须要走到最好,做到最完美,将基石打得最牢固。
很多修仙者不惜在神基的境界逗留数十年,不断的淬炼基石,不断的修炼累计,只求将基地打得越劳越好。
灵脉撞入了一座山体石壁之中,向着泥石层中流淌而去,而灵舟则停了下来,然后咻得一声,化为了一道青色的细光,钻进了风飞云的丹田之中。
小小的舟身又漂浮在了丹田之中,镇压着整个丹田的灵气,让风飞云的丹田坚固得宛如磐石。
哗啦!
风飞云的身体落入了一条冰冷的地下河中,浑身被灵气包裹,漂浮在水面上,继续向前漂流,渐渐的,地下河流从一座大山之中流了出来,流淌在山间,化为了一条小溪。
开始出现了阳光,有些刺目。
耳边传来了麻雀和知了的叫声,还有蜜蜂在嗡嗡的直叫,当然更少不了哗啦啦的流水声,这些声音是越来越清晰。
风飞云身上的鲜血已经被水流给冲洗干净,只不过那一身衣裳却破烂得有些过分,而且因为长时间的泡在水里,开始发白,有的地方还沾着青苔。
他的鼻子微微的动了动,闻到了水流的腥味,还有小溪涧两旁野菊花的香味,深深的嗅了嗅,忽的浑身一颤,猛然睁开了眼睛。
这是什么地方,不妙,莫非躺在古井之中?
他感觉到自己被冰冷的水包裹!
“哗啦!”
风飞云想要从水中弹射起来,但是身上却传来一股疲惫的虚脱感,就好像一个正在生大病的人,手脚无力,身上还在冒虚汗,他不仅没有从水中弹射起来,反而还沉入了水里,口中被猛灌了两口河水,咕隆咕隆的吞入了喉中,那滋味一点都不好受。
幸好风飞云精通水性,才不至于被淹死,不然就太憋屈了。
又是一番挣扎,才艰难的浮出水面,然后爬到了岸边,此刻他已经浑身乏力,连动一下手指的力气都没有了。
什么狗屁四品丹药,这副作用实在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自己修炼了不死凤凰身,都被折磨得这么凄惨,若是别的修士岂不已经爬不起来了?
唯一还让风飞云感到欣慰的是,身体之中的灵气不仅没有枯萎,反而变得更加的旺盛,就连仙根都孕育成熟,这是达到了仙根巅峰的标志。
虽然身体十分的虚弱,但是风飞云还是咬着牙坐了起来,想要调动身体之中的灵气,尽快让自己的身体恢复到巅峰的状态。
但是让他失望的是,如今经脉和血脉都大片的萎缩,空有一身灵气,但是却只能一丝丝的在经脉和血脉之中的流动,十分缓慢恢复活力。
以这样的速度,至少也有耗费半个月的时间,才可能彻底的恢复到巅峰状态,看来这半个月的时间只能寻找一处隐秘之地,先闭关修炼才是。
修道界也是修盗界,若是没有实力,简直寸步难行。
眼前是一条小溪涧,周围到处都是参天巨木,有的长着紫色的叶片,有的长着鱼鳞一般的树皮,有的大树的根部外露,仅仅只是那树根就有磨盘那么粗,很显然自己现在正身处在一座莽荒大林之中。
想活命,就要先吃东西,风飞云也不知自己晕厥了多少天,只感觉腹中空荡荡,自己之所以半分力气都提不上来,没吃东西或许也是原因之一。
就在他在为吃饭感到发愁的时候,抬头便看到天上飞过一只簸箕那么大的秃鹰,那秃鹰虽然凶猛,鹰嘴如铁钩,鹰爪锋利带刺,但是身上的肉却很多,若是能够将这只秃鹰打下来烤着吃了,就太美味了。
只可惜自己现在连动一下都艰难,更别提去打一只秃鹰下来吃肉。
“嘭!”
就在风飞云心头这般想的时候,那飞在头顶的巨大秃鹰突然便掉了下来,落在了风飞云的身畔。
天呐!老天开眼了,难道老子最近走霉运,老天爷总算是可怜我,让我心想事成,想吃鹰肉,这秃鹰就从天上掉了下来,那要是我想要个妹子,岂不天上也要掉下来一个妹子?
这也太爽了!
就在风飞云心头激动的时候,老天又一次开眼了,果然有妹子,远处传来了一个清脆悦耳的少女的声音:“姐,你这一箭射得真准,我明明看见了麻仓鹰掉了下来,怎么就找不到了呢?”
“我们去溪涧那边找一找,好像是掉在了那个方向!”另一个女子的声音响起。
……
今天三章更新完毕,待会几乎还账!还账是一件很悲催的事,我需要妹子……咳咳……不对,票子,作为动力!
☆、第一百零三章 姐妹花(还第八章)
“喂!混乞儿,刚才可看到有一只大鹰从天上掉落下来。”
这是一个提着铁栏木弓的女孩,约莫十三、四岁,上身穿着翠色的格子布衫,下身穿着一条麻布短脚裤,只能遮住膝盖上方的部位,而膝盖下方的小腿则露了出来。
小麦色的皮肤,小腿之上没有多余的肉,显得相当的紧致,若是捏上一把,怕是相当的有弹性。
脚上还穿着一双褐黄的草鞋,因为在山间长途跋涉,不仅草鞋被磨破,就连脚背都被荆棘给划出了伤痕,血液已经干涸,更是结疤!
模样倒是长得清秀,特别是那一双眼睛,圆溜溜的,就好像天上的月亮。
她背上背着一个竹筒,里面装满了一桶箭,乃是以木棍削成,长三尺三寸,装着铁质的箭头,鹅毛翎羽。
像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女孩子,但又不像普通人家的女孩子,至少普通人家的女孩子不会像她这般的抛头露面,更不会穿着麻衣和草鞋,背着箭筒,提着大弓,绝对的练家子。
其实也是风飞云从小在灵州城长大,生活环境富裕,所以才觉得女孩子嘛,就应该穿着干干净净的衣服,坐在闺帷里面绣花,池塘边喂鱼,就算是贫穷一点的女孩子,就如那卖茶的罗家小娘子,那也是穿的整整齐齐,斯斯文文,是绝对不会穿草鞋,在山间打猎的。
而事实上在很多偏远的山里,不仅是男人,就是女人也是要为了生活干一些粗活,为了生计,为了几个铜币,在悬崖上采药,在山野间采果。
“咳咳!我可不是混乞儿,你可别看不起人。”风飞云背靠着草丛,有气无力的趴在地上,又是咳嗽了两声。
季小奴微微的皱了皱眉头,再次打量了风飞云一眼,点了点头,再次确定他的确是一个混乞儿,若不是混乞儿又怎么会穿得那么的破烂,而且一副几天没有吃饭的样子了。
一般混乞儿,都不会承认自己是混乞儿!
“那你到底看没有看到一只大鹰从天上掉下来?”季小奴更关心的是这个问题,她的一双大眼睛直溜溜的盯着风飞云,一眼也不眨。
风飞云道:“自然是没有看到!”
“这就奇怪了,明明是掉在这附近的,你怎么会没看到呢?”
季小奴厥了厥小嘴,一双明亮的眼眸子向着风飞云身后的草丛中看去,顿时跺了跺脚,啐道:“好你个混乞儿,竟然敢藏我姐姐射下的猎物,撒谎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没这回事的,我从不撒谎!”风飞云依旧还是没有眨眼睛。
“你还狡辩,这是什么?”季小奴绕过了风飞云,将他身后的草堆给抛开,只见那草丛中果然有一只巨大的秃鹰,光是翅膀也就两米长,鹰头怕是有人的头颅那么大,身上的羽毛足有巴掌那么长,尾部的羽毛更是有一尺长。
这只麻仓鹰恐怕得有四、五百斤,足以卖出数千个铜币的高价。
麻仓鹰的脖子上还有一支箭,和季小奴背上的竹筒之中的箭一模一样,将鹰的脖子射穿,一箭让鹰毙命。
隔着百丈高空,准确的命中麻仓鹰的脖子,这腕力和眼力都相当的了得。
风飞云脸不红,气不喘,叹道:“你也看见了,这鹰落在了我的身后,我刚才的确是没有看见,至少我眼睛没有长在后脑勺上!”
“你眼睛看不见,耳朵也聋了?”季小奴算是看出来了,眼前这个小子,不仅是一个混乞儿,还是一个无赖,睁着眼睛说瞎话。
“有时候,我耳朵的确不好使。”风飞云道。
“哼!”季小奴腮帮子气鼓鼓,很想将手中的铁栏木弓向着风飞云的脑袋砸下去,而就在这时,又是传来了一阵脚步声。
“小奴,可寻到了麻仓鹰?”一个年龄稍长的女子走了过来,依旧穿着麻衣短衫,短裙,还有草鞋,依旧背着一口长弓和箭筒。
她的模样和眼前这个少女颇为的相似,但是却要长上两岁,身姿颇为高挑,皮肤也要白皙不少,而最让风飞云眼前一亮的是,她身体之中竟然流动着一丝灵气,虽然很稀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是却真实的存在。
应该是灵引初期的修为!
灵引初期虽然在修仙界算是最低级,但是在普通人的眼中却已经相当了不得,简直就如修武的高手,将十几个大汉摆平不在话下。
这两姐妹的姿色都属于一流,若是能够打扮一番,不比那些大户千金差,而那姐姐就更要高出一分,温文尔雅,似水柔情。
“姐姐,我遇到了一个小贼!”季小奴狠狠的瞪了风飞云一眼。
风飞云道:“我不是贼,更不是小贼!”
说完这话之后,风飞云胸口一沉,又是咳嗽了出来,身上越发的乏力,双眼也越来越黑。
那刚赶来的姐姐,似乎看出了风飞云此刻的虚弱,忙是从怀里取出一个木葫芦,微微的扶起风飞云的背,将他拦在怀里,扒开葫芦的嘴,然后将里面的水送入了他的口中。
风飞云只感觉全身都很柔软,脑袋就好像枕在一团棉花上,本能的将那葫芦里的水吞入了喉中,水有些清甜,里面带着一股特有的活力,喝完之后又有一股药味在口中回味。
原本乏力的身体似乎多了几分活力,血液流动的速度也变快了不少,骨头似乎也开始有些力气了。
风飞云的头就枕在她的肩膀上,鼻尖可以闻到她淡淡的发丝的香味,眼睛就盯着她左边的脸颊之上,可以看见她左边眼睛的一根根长长大的睫毛。
原来躺在女人的怀里是一件这么舒服的事!
“姐姐,你救这混乞儿干嘛!他就是一个无赖,说不定就连病也是装的,你何苦将药泉都给他喝了,接下来的几天,我们若是受伤了该怎么办?”季小奴连连跺脚,显得颇为的气愤。
刚才给风飞云喝下的药泉,乃是她们为了预防受伤和被毒蛇蝎子而准备,虽然仅仅只是最普通和粗劣的药泉,但有时却是救命的良药。
“无妨的,无妨的,有了这只麻苍鹰,我们这次进山也算是收获颇丰,今天就可以回青枫镇,这药泉也就用不着了。”这女子的声音很温柔,听得任何男人都想要将她搂在怀里好好大的怜惜,更何况她心地还那么的善良,对于一个混乞儿都施以援手。
她见风飞云的脸上又生出了血色,便是对着他甜美的一笑,然后轻轻的将他放在了地上,柔声道:“王屋山间多猛兽,你一个混乞儿怎么跑到这么危险的地方来,而且还将身上的衣服弄得这么湿,这样是很容易生病的,下次可千万别这样了。”
“记住了,记住了!”风飞云盯着她。
“哎!你有脚有手,又是一个大男人,本应该自食其力,就算不能从军成就一番大事业,只要能够不怕劳苦,做一个小厮,混口饭吃应该还是不难的。”她惋惜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