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职业军人_分卷阅读_243
看着眼前爽朗大笑的小狗,在人群里撒欢的小狗,林峰饮进了杯中的辣酒,险些呛出泪来。
那份拒绝,那份固执,那是珠子的尊严,想要在自己面前展现出的一份傲骨。
或许,这样也好。
林峰站起身,走向那个男人,走向他的兄弟,将所有的不安抛到脑后,笑闹了起来。
而他从未想过,这一刻的决定,会让他那般后悔莫及……
147、雷刚归队
“嘎吱——嘎吱——”钢质的小床发出微弱而极富频率的声响。
“唔……”林峰仰高了下巴,眼尾红润地睨着在身上驰骋的珠子,被束缚的双手紧紧地抓着床架,在那种难受却又舒畅的感觉中,用力的指节发白,绷紧的全身露出漂亮的肌肉纹理,一路流畅到腿上,将珠子的腰部牢牢缠住。
林峰喘息着,发出细碎的呻吟,有些头晕目眩。
酒绝对是个好东西,可以让人快乐,让人兴奋,可有些时候,却又是酒入愁肠愁更愁。
林峰心里有事,那些事混在酒里不断地下沉,翻涌着酝酿,让他很快就翻倒在了酒桌上。
他醉了,但是也说不上多醉,至少在那个时候,他还会趴在自己的手臂上看着兄弟们哄然大笑,然后自己也跟着笑。
林峰的酒量不好,但是酒品绝对不错,喝多了往床上一躺就完事,绝对不是惹是生非的个性。
可惜小狗也没少喝,或者说,小狗是喝得最多的那个,因为酒量好的原因,正好达到了兴奋的最高点。于是,兴奋到了极致却还没发泄出来的小狗将所有的宣泄口冲向了他。
林峰其实记得自己是怎么回来的,他喝酒向来喜欢给自己留一条底线,虽然装模作样的酩酊大醉,他却记得这前后发生的所有事情。
游隼完美完成了一次接待任务,兄弟们表现得比成功出一次任务还要兴奋,酒席散了后,还闹哄哄的嫌不够,一路回来都在讨论未来的事,似乎一致认定这次在首长面前的优秀表现会让他们未来有一个好的出路。
珠子又提到了他想要留在特种部队当教官的想法,于是接二连三的有人举手,都说自己也是这样打算,大家你一句我一句,直到回了寝室为止。
那之后?
洗了个鸳鸯浴,摸摸亲亲,擦枪走火。
然后这小狗酒精上头,精虫上脑,恶向胆边生,趁着他酒醉晕眩的时候抢夺到了掌控权。
呃……当然了,自己也算是半推半就了吧。
他想要珠子,酒精甚至让他就有些疯狂,再加上这几天停了训练,那些过多的无法发泄的精力让他某个部位一直持续在兴奋的状态。
更何况他们还年轻,有用不完的精力,食髓知味地贪欢。
俩人在浴室里缠斗了一会,最后莫名其妙的就又用上了这根绳子。
林峰扭动手腕,感觉到了紧紧的束缚力,有些恼怒地狠狠在珠子肩膀咬了一口,珠子的攻势停顿下来,扶着他的脑袋寻找嘴唇。
林峰闻到了浓郁的酒气和炙热的热量,听到珠子低声问他:“爽吗?”
“爽的是你。”林峰翻了个白眼,吮住了珠子的下唇,发出暧昧的声响。
珠子满意地笑,再次活动起了自己的腰部,展开新一轮的攻势。
攻势并不强,因为恼人的“嘎吱”声让他们不得已将顶撞改成研磨,冗长的让人几乎要疯。
但是不一样的方式依旧让人情欲高涨,拥抱,亲吻,转动着腰,摇摆着胯,暧昧的声响和呼吸,夹杂在那片芬芳的酒气中,融入黑夜里。
夜还很长,他们的精力还很多……
那天开始,林峰确认春天真的到了,小狗进入了发情期。
只要训练强度不大,他们总会有一个美好的夜晚,以发泄那些躁动的青春。
当然,小狗没有搬出去,他借着这次机会,说是理直气壮不如说是死皮赖脸地住在了林峰的屋子里。
除了简亮外,似乎大家觉得这都没什么,珠子和林峰从军校就是兄弟,好是自然的。
就像简亮喜欢和果果凑在一起,罗绍和幸富、陆畅少三个人喜欢聚在一起一样,就算大家都是过命的兄弟,可是总有那么一两个人不一样。
简亮揣着明白装糊涂,对珠子逾期不归不闻不问,尤其是休息时间打死不去林峰寝室,就怕见到让他长针眼的事。
游隼的元旦没什么节目,安安静静,倒是隔壁的鹰隼中队玩了个文艺演出,一些不错的文艺兵在鹰隼的大礼堂停留了一夜。
谭国华给A队放了休整假,在基地里自由活动,由B队值班。
元旦平稳的过去,一觉起来就翻了年,训训练,出出任务,小两口躲在寝室里过日子。
这段时间,用珠子的话说,是他最幸福的日子,他想要的一切都有了,他的游隼,他的兄弟和他的林峰。
现在的林峰触手可得,他只要伸出手,心尖的人就会走向他握住他的手,任他做任何他想做的事。
那时候的珠子脸上每天都是笑容,好像拥有了全世界一样的快乐。
林峰喜欢这样的珠子,那么的青春,那么的灿烂,那么的让人移不开目光。就像春天蓬勃生长的枝桠,脆嫩的绿翻卷出来,向着阳光慢慢地舒展开,当再回神的时候,眼前已经是满眼的绿,繁荣得让人赞叹这样的美。
临近农历春节,神州大地都在热热闹闹地操办这一年最大的节日,军队为了让士兵们过个好年,也费尽了心思。
可是游隼们却接连一个月进入了紧张的备战期,去年的罪案高发期让游隼从上到下都不敢松懈下来,睡觉的时候装备都放在枕头边,随时等待任务出发的哨音。
在这种戒严期内,就算珠子不愿意,也只能搬回到了自己寝室,随时待命。
不过显而易见的,去年的疯狂打击让各类罪犯进入了一个龟息期,从12月到2月份,林峰他们就出过一次小型任务,去边境拦截了一批即将运进我国的毒品,自然是大获全胜。
农历春节刚过,谭国华突然冲进来宣布,明天雷刚就归队。
新队员还好,老队员全部都欢呼了起来,纷纷请缨接人,谭国华摆着手就走了,谁都没让,留下一屋子被打了鸡血的小伙子。
林峰很高兴,那是真的高兴,他对雷刚有种说不清楚的心思,就像是某种最美好的寄托一样,都汇聚在了雷刚的身上。
强大、沉稳又那么帅气,就像是林峰在心里构筑出的属于军人最典型的楷模一样,甚至是某种期盼,期盼也能够变成那样的人。
林峰是冷静的,但不是与生俱来,而是遭逢打击后的小心,惧怕再次走错路的谨慎,他强制自己变成那样的人,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可是雷刚的沉稳似乎从一开始就是那样,稳定的就像是一块基石,一座大山,风雨中依然巍峨不动。所以即便林峰再运筹帷幄,他也需要一个主心骨,那样能够让他找到一个立脚点。
在林峰看来,雷刚就是他们B小队的心脏。
林峰连夜将雷刚的床铺收拾了出来,就连常用的衣服都熨平挂在了衣柜里。
坐在一边看着林峰忙活的吉珠嘎玛瘪着嘴,酸酸地说:“用得着吗?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喜欢他呢。”
“我是喜欢他。”林峰淡然回答,“但是和你不一样。”
珠子趴在桌子上,笑问:“怎么不一样?”
林峰停下手里的活儿,看着珠子笑道:“鉴于同性相斥的原理,比我能干比我帅的只会让我排斥,漂亮的人却会让我想入非非。”
珠子漂亮的眼眯成了一条缝,浓长的睫毛像把扇子一样抖了起来,很有些得意。
大多数男人如果冠上了漂亮这个词,只会认为那是一种侮辱,可是珠子却喜欢听林峰说他漂亮,因为那代表这是自己吸引林峰的一个特质。珠子其实比任何人都明白,如果自己不是那么喜欢林峰乃至死缠烂打,如果不是有这么一个长相,林峰可能最终也只是把自己当成兄弟,而不是爱人。
我爱你,只爱你的内在美。
按照2012年的说法,这就是屌丝心态。
在人与人的交际中,外在依旧是不能够忽略的存在,更何况是同性之间,妄图勾引对方对自己产生欲望,尤其是一名直男,那确实需要一些独特的魅力。